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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岛1992,从四小天王开始 第5节

  这不是没有可能。

  这年头的歌曲可没有版权注册一说。

  真要被剽窃了,特别是被福隆这种有背景且有实力的公司剽窃的话,他基本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

  不过,想了想后,他还是把本子翻到之前那一页递了过去。

  怎么说也是宝岛有名有姓的人物,陈启明觉得葛福宏应该不会这么无耻。

  接过本子,葛福宏认真的看了起来。

  她看的很快,三分钟后,她把本子还给了陈启明,目光有些激动,直接说道:

  “分成从三七改成四六如何?版权方面,如果你的歌曲能通过我们的审核,我们可以跟伱一起共同拥有版权。

  要是你同意,我们可以立刻签合同。”

  此时,葛福宏表面上没什么变化。

  内心里,却是激动非常。

  “挖到宝了,老娘挖到宝了!一定要签下他,一定……”

  本来她看重陈启明,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外形加上懂乐理。

  之前她听陈启明说自己懂乐理,以为只是单纯的懂,就算陈启明说过他自己写的歌获得过奖,她都没太在意。

  但是她没想到,陈启明居然真的会写歌,而且还写的非常好。

  长得又帅,又会写歌,这简直就是下一个王杰啊,比王杰更帅的王杰。(王杰在台湾与齐秦一起都是帅气版的创造型歌手)

  “可以!”陈启明并不知道葛福宏的激动。

  他松了一口气,站起来道:“需要我找一个律师吗?”

  听到这话,旁边的刘慈伟再次对陈启明侧目。

  陈启明是他见过的年轻人中最沉稳的一个。

  放到其他人身上,现在哪还会想到律师,恐怕直接拿笔就要签了。

  不过说实话,他感觉自己还蛮欣赏陈启明的。

  越沉稳,越不容易被娱乐圈的浮华所诱惑,走的也会更远。

  当然,这让他这个经纪人的工作也会简单很多。

  之前的郭富城一炮而红后天天不是跑车就是美女,已经让他操碎了心,他可不希望再来一个。

  对陈启明的欣赏,让他暂时忘记了葛福宏就在旁边,直接说道:“楼下就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你可以过去请一个律师过来跟我们的律师对接。”

  刚说完,他就发现葛福宏要杀人的目光。

  他讪讪一笑,乖乖闭上嘴。

  他刚才的话有些过分了,特别是他现在代表的是福隆,却反过来帮陈启明说话,这很容易让老板不爽。

  当然,这并不代表葛福宏不想让陈启明找律师,要坑他。

  这仅仅是一种态度,一种站在公司这边的态度。

  陈启明没想那么多,点了点头,随后又跟葛福宏聊了一下合同的一些细节,比如如果自己的人气达到一定程度,需要更改分成,还有自己的歌曲版权自己拥有优先回购等等问题。

  当然,还有年限,福隆最开始的合同上是七年,经过他一番洽谈,改成了五年。

  谈完后,陈启明跟俩人说了一声后,到楼下的律师事务所找了一个律师上来。

  双方把新版合同的细节谈好以后打印了出来,一式三份,陈启明签上自己的名字,福隆这边则盖上公章。

  如此一来,陈启明便正式成为了福隆的艺人了。

  签完字后,葛福宏让陈启明先回家准备两天,两天后来公司,公司会着手为他准备发行唱片。

  当然,陈启明的那首《不潮不用花钱》被选中了,公司会以这首歌为主打,为他制作专辑。

  同时,按葛福宏的说法,这次为他制作唱片的公司会是自家旗下的唱片公司。

  如此一来,就代表陈启明可以共有这首歌的版权。

  同时,他还获得了两万块的歌曲创作费。

  这个价不是太高,但也比一般新人高。

  在这一点上,福隆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

  PS:台币兑换港币兑换人民币比例为:4.5:1.3:1。

  以后的兑换比例就按照这个,这个比例应该比较接近当时的兑换比例。

第5章 专辑歌曲

  下午四点,台北市大巴站。

  陈启明与其他来往新北县的乘客一起站在路边等候车辆。

  相比其他人不停往巴士前来的方向张望,陈启明则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的木椅上。

  他还在回想今天的签约。

  突然成为了一名艺人,他既有些激动,又有些忐忑。

  自信自己能成功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

  从小到大,他经历过太多与想象相驳的事情。

  他现在也担心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一名出色的艺人,能靠这个行业赚到钱吗?

  这些思绪在他脑海中不停盘旋,让他有些心不在焉。

  嘟嘟……

  这时,巴士车来了。

  陈启明赶紧背上自己的书包,快步走上巴士。

  车上空位很多,陈启明随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刚坐下,他便发现有两个女生飞快的冲了过来,开始抢他旁边的位置。

  其中一个女生动作较快,一屁股就到了座位上,然后抬起头挑衅的看了一眼慢了一步的女生。

  见那个女生失望的离开后,她这才转头看向陈启明,“帅哥,可以交个朋友吗?”

  说着,她竟伸手摸向陈启明的大腿。。

  见到这一幕,陈启明微微皱了皱眉,往窗户边上靠了靠,躲开她的手。

  说实话,他很讨厌这种情况。

  从十五岁开始,凭借着这张帅气的脸庞,他走在大街上没少被人搭讪。

  像今天这种坐公车,有女生为了坐他旁边抢座的事情也没少发生。

  只是,因为很多女生都比较含蓄的缘故,这些女生就算坐到他旁边,也大多只是偷偷摸摸的偷看他,像今天这位这么大胆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交朋友!”

  说着,陈启明直接站了起来,“抱歉,请让我一下。”

  女生并不知道陈启明要干嘛,条件反射的侧开身子。

  陈启明则趁此机会迅速的离开这个位置,在巴士最后面的地方找了个位置坐下。

  没理会前方那个女生传来的幽怨眼神,陈启明从书包里取出笔记本跟笔,开始在上面写了起来。

  他离开福隆公司的时候,刘慈伟跟葛福宏有交待他,如果他还有歌曲,也可以投到公司,公司如果审核通过,会把歌曲放进他的专辑中。

  当然,这是可以赚钱的。

  一首歌两万台币,同时,他可以跟福隆一起共有这些歌曲的版权。

  为了赚钱,也为了让自己的专辑歌曲质量更好,陈启明决定把这段时间梦到过的歌曲抄几首出来。

  当然,从梦中抄歌,陈启明肯定也不能随便抄。

  最起码的一点,抄出来的歌曲要能跟之前那首《不潮不用花钱》组成一张主题、方向一致的专辑。

  经过思索,陈启明抄录下来的第一首歌叫《小酒窝》。

  在破碎梦境中,这首歌跟《不潮不用花钱》一起隶属一张叫《jj陆》的专辑。

  它们的演唱者都是一个叫林俊杰的歌手。

  根据他从梦境中得到的信息,这家伙好像是后世二十一世纪很红的歌手,与另外几个歌手一起被称为华语乐坛流行四大天王。

  而《JJ陆》这张专辑便是其的巅峰之作,据说里面经典歌曲便多达四首之多,每一首都被歌迷广为流唱。

  可惜,陈启明的梦境并不全,这张专辑里的歌曲他只梦到了三首歌,专辑中最经典的四首歌中,也只有《不潮不用花钱》跟《小酒窝》这两首。

  至于他梦到的另外一首隶属这张专辑的歌曲则叫做《街道》。

  这首歌虽然质量也不错,但与上述两首相比,却是差了一些。

  写下《小酒窝》跟《街道》以后,他又抄了两首另外一个叫潘柏伟的歌手的两首歌。

  不过,这两首歌并不是他的经典曲目,他的经典歌曲,陈启明一样没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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