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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漏 第546节

金锋淡淡说了一句话,立马就把七世祖骇得来跑了卫生间。

“下面好几具冷冻的冰尸。最长的都有二三十年了。”

“我饿了就吃,味道还不错。肠子里面还有没消化的牛肉干。我也吃了。”

半响七世祖才弯着腰从卫生间里出来,脸都是青的。

没一会管家范卓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进来,七世祖那是什么都吃不下了。

范卓轻声告诉金锋,钱已经清点完毕,并已经入了金锋的紫卡账户。

总的金额是一共一亿九千两百万。

没有零头。

因为一口袋就是一百万。

大包小包打开,全是吃的喝的,为了买这些东西,范卓可是跑了好几个地方才弄齐全。

七世祖最近的运气不错,这点从他的脸色上就看得出来,那小子拿到了象雄天珠,找到了他的缘法,霉运晦气一扫而空。

佩戴了这么多天的天珠,脸色已经有了一点点峥嵘初露的样子。

金锋看到七世祖的初显的峥嵘也有些惊愕。

这小子以后的成就,很是不简单。

看来,象雄天珠真的跟他有大机缘。

说到象雄天珠,七世祖赶紧叫范卓摸出一张支票送给金锋。

这是包玉华给金锋买象雄天珠的钱。

也不多,按照市价来,象雄天珠也就值一两千万!

不过包玉华的支票上,赫然写的是三千万。

这支票,金锋没收。

“我说过,那是你的缘法。你要是当初爬不到摩坷衍大仁波切坐化的地方,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钱,拿回去。”

七世祖前一秒对金锋那是肃然起敬,后一秒却是拿着支票就揣包里。

范卓在旁边咳咳两声,轻声说道:“少爷,非金先生本人亲自出面,否则这张支票无法兑现。”

七世祖一张脸铁青一片,白了范卓一眼,满堆微笑的讨好金锋:“锋哥,商量个事呗。这钱明天取出来……”

金锋冷冷的看着七世祖:“你很缺钱吗?”

七世祖嘿嘿嘿的直乐,满脸的谄媚:“钱多不咬手不是。兄弟我最近鸿运正当头呐,这点钱拿去澳岛省林逸豪家的贵宾厅去……”

“一晚上就翻到一个亿。”

“到时候,兄弟给你买台迈凯伦P1。那车我可是寻摸了很久了。”

“拉风得很。”

“开上他,那就没泡不到的妞。”

说到小妞,小妞就到了。

范卓出门领了几个美女过来,神州内外全都有,都是妙龄女子,正是青春年少。

金锋当即起身回屋,指着七世祖说道:“滚出去玩。”

“我要睡觉。”

七世祖眨巴眨巴眼睛,等到金锋走了以后,才喃喃自语的说道:“这应该是我家啊。”

虽然这里是七世祖的家没假,但却是金锋说了的算。

当夜七世祖带着一大帮子妞出外嗨皮,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姗姗起床。

金锋太知道七世祖的尿性了,一大早自己就起床躲在四合院里不出门。

今天是全国第三届古玩大会召开的头一天,金锋并不想参与到其中。

帝都山餐馆那边也是不能去的。

但又不能离开天都城。毕竟自己答应过义家要等到重新开业以后再走。

自己没时间去管理这些事,只能交给义家人去帮着做。

至于餐馆赚钱不赚钱,那自己还真的不在乎。

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也拿到了那幅绝世重宝的画,比什么都重要。

十点来钟,金锋出门透气,沿着什刹海闲庭散步,这里想来应该没人注意到自己。

什刹海最远可以追溯到忽必烈的时候,作为天都城最大面积的保护区,风景特别独好。

恭王府、庆王府、鼓楼、广化寺、关岳庙、各个贝勒府一系列的名胜古迹挨着排过去,历史文化底蕴极高。

慢悠悠的溜达散步,背上依旧背着一个冷冻包,一个很高级的斜挎包。

这个包包是七世祖从隆坡纪梵希专卖店买来自己用的。因为金锋挎着包包的样子很帅气,尤其是金锋扛着墨镜,穿着一身黑,再挎着包包走在街上……

那叫一个帅呐!酷呐!

所以,七世祖就买来装装逼。

这包包现在也就到了金锋的手上。

包包的质量肯定没得说,比起原先那个大了一号,里面还有很多的小包,很适合金锋使用。

这时候的金锋穿的是黑色的圆领T恤,黑色的短裤,脚下是一双浅白色的运动鞋。

背上左右两肩各自背着一个挎包,头上板寸头再顶着顶黑色的遮阳帽,陪着大墨镜,看起来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游客。

谁都不会想到,在这两个包包里面,装着的东西足以买下天都城的半条街。

脖子上挂着的是一块和田青玉大吊坠,左手腕间戴着的是一块白光灿烂的腕表,右手腕间戴着三枚黑白相间的珠子。

手里头还玩着一串普普通通黑不溜秋的手链。

光是这几件东西,就能买下一栋居民楼了。

十二点的阳光还不算太毒辣,喝了一碗不算正宗的酸梅汤,漫步在不大的林荫小胡同里边,看着周围坐在门口悠闲纳凉的老人,听着树上知鸟的叫声,胡同里的一切熟悉又陌生。

眺望远处高耸入云的大厦,再看看眼前的这一切,金宛如时空穿梭,现代和古老交织在一块,宁静祥和却又沧桑无限。

整整的百年时间,自己错过了太多精彩和心酸。

当年被蹂躏的老天都城,现如今已是国际大都会。

祖国,强大如斯!

老天都城的名胜古迹多不胜数,每一处都是典故和历史。

正因为这样,大多数的游客们是不会选择游览老天都城的胡同的。

迈步走在宁静的胡同,这里才有了一点老天都城的味道。金锋接连吃了不少的美食,却是有些感慨。

味道不再是以前的味道了,这是没法子的事。

百年前的作料和现在的相比,那真的没法比。

这时候,金锋突然停了下来,定在原地几秒之后,转身走了两步到了一家小商店。

先叫老板拿了一包烟,偏头瞄了瞄一边,轻声说道:“这凉粉怎么是青黑的?”

“有毒?”

老板是一个本地的大爷,五六十岁左右。

听了金锋的话,老板大爷顿时不高兴了,大声说道:“什么黑什么毒?”

“这是咱老天都城最有名儿的绿豆凉粉儿。”

“绿豆淀粉做的。”

“冰镇刮条漏鱼穿,晶莹沁齿有余寒。味调浓淡随君意,只管凉来不管酸。”

“外地人啥都不懂,真是的。”

金锋凑近小摊上一看,嗯嗯两声,轻声说道:“有这么好?那来一碗。”

大爷听了这才稍微消了点气,一起收了钱给了烟,切了一晚凉粉,粗声粗气的问金锋喜欢吃什么味?

“巴蜀那边的,只管放辣。还有醋。”

大爷把调好的蒜汁和芥末倒了不少下去,就着手里的碗给金锋。

“喏,让你这外地人尝尝咱老天都的手艺。”

跟巴蜀的凉粉不太一样,老天都的凉粉加了些胡萝卜丝,配上芥末跟自己配制的蒜汁各种调料,那味道,酸辣顺口,极其美味。

0471 谁套路谁 感谢哼哼爸爸玉佩打赏!有加更!第四更!

就坐在大爷门口的小板凳上,一边吃着凉粉一边摸着手里的碗,眼睛再瞄着大爷用来装凉粉的大盆子。

大爷就坐在距离一米外的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把老蒲扇,手里拿着一对文玩核桃在盘着。

那对文玩核桃个头很大,目测估计得有四厘米,浑圆坚实,包浆厚厚,关键还是周正,底部也很大,看起来很有些霸气。

颜色极尽到了最好的深红,红得发黑,油亮就像是玻璃一般,表皮上已经起了厚厚的一层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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