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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什么渣男 第567节

滑嫩的鸡肉,酥脆的外皮,加上鲜美的肉汁和鲜咸微辣的调味,简直让齐瑞珠美上了天。

咔嗞!咔嗞!

一口又一口,一口接着一口。

齐瑞珠完全停不下来。

她几曾吃过这么好吃的炸鸡?

不!

中餐传统美食的各大流派里,压根就没有炸鸡这种做法。

齐瑞珠压根就没吃过!

就在齐瑞珠美美的品尝炸鸡的时候,林放已经把要做的菜出锅。

腌制的泡菜,在拳劲的加速下,已经可以出坛。

林放取了一把泡椒,一切两段下锅炒制泡椒鸡杂。

酸辣麻香的滋味,闻的林放都有些流口水。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正宗川式泡菜加持过的食物了。

想念彭老爷子,更想念那些女孩子们。

先把泡椒鸡杂出锅,接着做烧鸡公。

鸡在中餐里是最常用的食材,无论是八大菜系,各路地方菜还是家常菜里,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烧鸡公是一道经典的重庆江湖菜,重麻重辣,是特别可口的下酒菜。

“嗅……嗅……”

泡椒鸡杂的香味相对较淡,没有飘出厨房。

烧鸡公可就不一样了,重麻重辣,香气四溢。

哪怕齐瑞珠啃着大鸡腿,鼻子都忍不住嗅来嗅去,被飘出来的香味吸引。

她忍不住起身,凑到厨房门边探头探脑。

“东家,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呢?咔嗞……”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林放好气又是好笑,“烧鸡公!”

“咔嗞!”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鸡腿还是很好吃,可突然就有些不香了,齐瑞珠留着口水盯着锅里,“东家,我能尝尝吗?”

“出去!”

“哦……”齐瑞珠噘着嘴走出后厨,只能狠狠的继续啃鸡腿,“东家太坏了!只给我吃鸡腿,自己吃更好吃的!”

不怪齐瑞珠念叨。

炸鸡好吃,那得看跟谁比。

没选择的情况下,炸鸡方便又好吃,简直美味。

可是在有更好的烹饪方法加持下,哪怕同样的一只鸡,炸鸡的吸引力都会快速下降。

更何况,林放师从川菜大师彭子林,厨艺本来就已经站在了大师的边缘。

在这方世界,他的厨艺又每天都在精进。

炸鸡是随手做出了哄小孩子的,泡椒鸡杂和烧鸡公确实精心烹饪的,如何能比?

林放把烧鸡公出锅,接着又做鸡血羹。

通常做鸡血羹有蒸和煮两种方式,不过林放还是打算加泡椒滑炒。

做法类似炒猪肝,几秒就出锅,再做一道番茄蛋花汤齐活。

“瑞珠,过来端菜。”

“来啦东家!”

齐瑞珠抱着一张空盘子跑进后厨,把盘子往水里一放,端着两道菜就往外跑。

“这就吃完了?”林放看着进水的空盘子,有些哭笑不得,“居然都没给我留一根!”

油炸的食物吃多了会腻,可当做开胃小菜吃吃还是很舒服的。

尤其是林放火候控制的很好,既保留了炸鸡腿外皮的酥脆,又留住了鸡腿肉满满的肉汁,一口下去外酥里嫩,满口肉香,吃起来还是很美味的。

如今两大两小四根鸡腿全都被齐瑞珠给消灭掉,林放就只能吃些正经的中餐。

三道菜一盆汤全都端上桌,林放感觉还是有点不得劲,他又去切了一盘皮蛋加了些蒜末、小米辣、青椒碎拌好了端上来,这才满意。

“东家,对不起!”看到林放补菜的举动,齐瑞珠满脸愧疚,“我一不小心把鸡腿全给吃了,我该给你留两个的。”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林放不在意的挥了挥手,“我又不爱吃。”

“骗人!”齐瑞珠一脸的不信,“你不爱吃干嘛加菜?”

“四菜一汤,才是正经国宴标准。”

“什么是国宴标准呀?”

“呃……不重要!”林放猛的想起,那都是民国后的梗了,“吃菜,吃菜!”

“东家,你要喝酒吗?我去帮你打酒!”

“算了……我去吧!”林放有些意动,不过随即打消了念头,天色渐晚,齐瑞珠一个人出去,还不够他担心的,“你在家好好的,把门锁死,我不出声别开门。”

“嗯!”齐瑞珠眼神飘忽了一下,突然脸红低头。

林放没在意这么多,出门后,又倒回来,提了扁担和箩筐出去。

回来的时候,林放挑了一筐酒水。

“东家,你怎么打了这么多酒?”

“放在柜台散卖。”林放解释了一句,“现在咱们钱不够,只能卖些散酒。等挣了钱,咱们把隔壁的酒坊给盘下来,自己找师父酿酒。”

要是再加上拳劲催化,想必酒也是很美味的。

林放念头转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吃菜!吃菜!”林放当先夹了一颗鸡肾放进嘴里,一口下去,瞬间爆浆。

鸡肾无论是烫火锅还是炒制,都要讲究一个控制火候,千万千万不能煮老。

要的就是那个爆浆的鲜嫩口感。

特别是经过泡椒、花椒的去腥、提味、增香之后,鸡肾毫无腥气,只有下满满的鲜美和浓香,这一口下去,简直让人满足到了极点。

没吃过鸡肾的人很难体会那种特殊的口感。

煮透的鸡肾会偏硬,虽然咬下去之后也会快速溶解化渣,却远不如火候控制得当,保留鲜嫩口感的鸡肾好吃。

鲜美的肉汁裹带着一丝丝茸状的鸡肾在舌尖上滚动,每一秒带来的享受都是味觉的极致。

齐瑞珠刚刚夹了一块鸡肉,看到林放享受的表情,果断松开筷子,丢下鸡肉块,转过来夹起另一颗鸡肾,不等林放阻止,便丢进嘴里嘴里。

咬!

爆!

四溢的鸡肾肉汁在口腔里爆开,牙齿轻轻一碰,茸状的肾肉就在口腔里滚动。

鲜美多汁用来形容这颗鸡肾,再合适不过。

“哇!咕嘟!”齐瑞珠忍不住想惊叫,却又赶紧捂住嘴,咽下满口的肉汁。

这种鲜美的滋味,浪费一丝一毫都是极大的犯罪。

咕嘟!咕嘟!

又是接连咽下去了两口,齐瑞珠才半捂着小嘴感叹,“东家,这是什么东西呀,太好吃了吧!为什么只有两颗?”

“一只鸡当然只有两颗!”林放没好气的道:“你女孩子家家的,吃什么鸡肾?那是壮……算了!”

吃都吃了,壮那啥就壮吧。

吃完鸡肾当然要吃鸡肝。

猪肝讲究一个软嫩,鸡肝却大可不必。

不管是鸡肝、鸭肝还是鹅肝,作为禽类的肝脏,口感多少类似。

稍微煮硬一点,初入口的时候微硬,却很快就会在口水的作用下变软、融化,倒是有些像巧克力似的。

尤其是从硬到软,然后融化的这种特殊口感,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这时候,再喝上一口白酒。

简直美滴很!

看到林放在吃鸡肝,齐瑞珠跟着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她想一口吞掉来着,看到林放在小口撕扯,等鸡肝在嘴里彻底化掉才再咬一口,她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学。

“哇!东家,你好会吃哦!”齐瑞珠享受着鸡肝在口中慢慢融化带来的香醇,不住点头,“我以前吃鸡肝都没觉得特别好吃,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这样小口吃,比大口吃舒服!大口吃,容易噎着,很难受的!”

林放:“……”

鸡肝如此,蛋黄何尝不是如此?

这种入口微硬,很快就会融化掉的食物,还是要小口吃,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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