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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第301节

至于被顶替掉的那位陪审员……如果没想错的话,他的名字多半是——赵瑞。

很快。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书记员开始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接着便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沈天赐站起身,把案由大概叙述了一遍,接着说道:“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韩莉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二、刑事被告人曹丹彤因教唆犯罪,以相同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在敲诈勒索一案中,曹丹彤母女俩属于共同犯罪,检察院根据两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责任判定,确定了诉讼请求中的刑期。

还是颇为合理的。

起诉书宣读完毕之后,法官陈忠汉看向被告席位,开口问道:“被告人,公诉人方才所言,与你们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

母女点头:“一致。”

“对此,你们有什么意见?”陈忠汉问道。

周超群连忙小声吩咐道:“韩小姐,千万记住我说的话,积极认罪,争取减刑!”

然而,韩莉表示她有自己的想法。

根本没有听从律师的吩咐,站起身便开始大声喊冤:“法官大人,我冤枉啊!”

听到这话,周超群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开始怀疑人生了。

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碰到的当事人都这么不听话!

而韩莉还在继续:

“我哥是被那个家伙害死的,虽然警方说什么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毕竟人都没了啊!我作为家属,找杀人凶手要点赔偿难道还不行吗?”

“怎么说都是一条人命啊!”

“都说杀人偿命啊,我都没让他偿命,只是要点赔偿,这有什么问题吗?”

“……”

韩莉完全把周超群的吩咐抛诸脑后了。

她倒也不是什么都不懂。

只是在龙城找了一圈找不到律师,最后落得只能申请法律援助的地步,心态早就崩了。

贵的不一定是好的,但便宜的基本上没好货。

更何况,法律援助律师还不是便宜那么简单,而是完全免费。

韩莉怎么信得过?

而这种怀疑的心态,在看到周超群如此年轻之后,更是被无限放大。

于是她决定,要靠自己逆天改命!

按照周超群的吩咐,今天在庭上要做的就是积极主动认罪认罚,争取减刑。

可再怎么减刑,都意味着要坐牢。

韩莉无法接受自己最好的几年在监狱里度过。

自然要全力辩解。

韩莉说完后,陈忠汉微微皱眉,看向曹丹彤:“二号被告人,你有什么想说的?”

“法官大人,我也是冤枉的!”

曹丹彤大声喊冤。

“人们都说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我辛苦把儿女拉扯大,就快过上好日子了,可这个时候,我儿子被人害死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何等的人间惨剧!”

“难道那个害死我儿子的人,不应该赔钱吗?”

“难道我们作为家属,还不能问他要点钱了?”

不愧是母女。

曹丹彤也没有听从律师的吩咐,一开口就是拒绝认罪。

常胜都看呆了。

这可是他第一次正式上庭。

常胜非常重视,接到案子后,连夜查询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制定辩护思路,优化诉讼策略。

光笔记都记了好几页。

比当年参加司法考试还重视。

结果……

刚一开庭,就遭到了暴击!

两个年轻的法援律师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眸中的绝望。

真的绝望。

碰到这种不听话的当事人,别说他们还只是新手律师,就算张伟那样的高手,都很难扭转局势。

算了,爱咋咋地吧。

常胜叹了口气。

当事人都放弃治疗了,他也没辙。

两个被告人都陈述结束之后。

陈忠汉敲响法槌,沉声开口:“鉴于被告人对公诉人起诉内容不认可,拒绝认罪,现在进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

“公诉人有证据要出示吗?”

“有!”

沈天赐当即站起身,开始举证:

“这是被害人提供的录音,已经经过了司法鉴定,来源合法,真实可信。”

“法官阁下,公诉人请求当庭播放这份录音证据。”

陈忠汉点点头:“允许。”

很快,录音被播放。

“这一千万,已经是打了很大折扣了。”

“……”

“姜白我明摆着告诉你!如果你不赔钱,那我就去法院起诉……”

“是坐牢,还是花钱消灾,这对于你来说应该不难选吧?”

“……”

“反正如果不想让我去起诉,那你就乖乖赔钱!”

“……”

录音播放完毕之后,沈天赐掷地有声的说道:“这份录音,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韩莉对被害人姜白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恐吓的手段,使得被害人放弃对财物的占有,从而自己取得他人的合法财产。”

“威胁主要是指,行为人让被害人明白,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将财产处分给他的话,就会对其进行报复,使其遭受身体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损失。”

“很显然,在这次事件当中,一号被告人所说的‘不赔钱就起诉’就是威胁行为。”

沈天赐向着对面的被告席位看了一眼,继续讲述。

“敲诈勒索罪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在本次事件当中,虽然被害人并未在恐惧的情绪影响下,按照被告人的要求处分财物,但这并不影响被告人敲诈勒索罪的判定。”

“换言之,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被告人敲诈勒索罪名成立!”

这份录音,就是最强有力最直接的证据。

而且经过司法鉴定,足以被合议庭采信。

陈忠汉缓缓点头,看向被告席位:“被告方,对于这份证据,你们可有异议?”

他主要看的是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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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这个环节,主要还是得看辩护人的发挥。

虽然说被告人可以自行进行辩解,但毕竟他们不是专业的,对法律条文不清楚,也没办法对公诉人的证据进行针对性的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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