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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植物世界修建移动城堡 第168节

  所以格尔桑说的倒也不错。

  陆风叹了口气,他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这么吃香?

  一口给碗里的酒喝干,格尔桑大叔没醉就没醉,单凭自己的射击能力也不一定会输!

  弓厉害,自己的孢子菇手铳打的也不赖!

  “走吧!格尔桑大叔,你那弓……我赢定了!”

  走出帐篷,陆风接过艾吉玛大婶准备的马儿,仍是匹枣红色的母马,只不过更为高大。

  仔细打量了一眼,这马儿四肢修长有力,胸宽胯阔,脸窄眼圆,鬃密尾长,一看就是匹好马!

  与早上格尔桑骑着去猎兔子的黄骠马,不相上下。

  道了谢后,陆风先是摸了摸马头,诱饵甜薯的能力发动,安抚并提高马儿对自己的好感与顺从度,随即跨上去,等着回帐篷取弓箭的格尔桑大叔。

  没过两分钟,格尔桑就带着弓和一囊自制的羽箭,还背着一把猎枪出来了。

  见格尔桑要把猎枪交给自己用,陆风顿时摆了摆手,右手一伸,一把92式半自动手枪就随着荧光凝聚,出现在掌心里。

  “不用!我有这个!”

  相比不熟悉的猎枪,即便手铳菇的射程有点儿短,只有五十米,但陆风还是更信赖这个!

  起码手感、枪感都更趁手。

  见陆风来了这么一手,格尔桑的小眼睛更亮了,怪不得这么自信,原来这小先生除了兽医的能力外,还有着武力类的特殊能力!

  他的小吉雅也是一名特殊能力者预备役,正在学校学着导引自己的能力,还正好是弓箭类的,这下不就更契合了嘛!

  想要弓?这弓我本来就准备就给小吉雅的,当我的女婿,不就人弓两得了嘛!

  至于陆风会不会不喜欢吉雅,或者以后对她不好……格尔桑从来就不担心这一点!

  作为小吉雅的阿布,格尔桑最清楚自家女儿的魅力,那真的是牧区最耀眼的明珠!

 407 还从小就跟着艾吉玛学了一手好厨艺,性格也极好……别看吉雅还小,多少庄子的年轻人早就盯上了,要不是小吉雅争气,去了学校念书,怕是每天都有年轻人骑马来送糖块和唱歌了!

  只要这年轻人见了,绝对不可能会不喜欢自家小吉雅的,格尔桑就是这么自信。

  将猎枪递给一边的艾吉玛,格尔桑将弓和箭安放在马鞍边的挂钩和箭囊扣里,矮壮的身子麻利的一翻而上,一脸自信的冲着陆风开口道。

  “分开走,一个小时后回到这里,谁猎到的兔子多谁赢!怎么样朋友?”

  嘿!分开走?那大叔你不是铁定要输?!

  陆风心里暗笑,我可是随身带着两千只兔子的男人……

  哦不,现在说不定三千了!

  “行啊!没问题!”

  陆风右手持着未打开保险的半自动手枪,耍了个漂亮的花活儿,同样露出了自信的笑容来。

  “格尔桑大叔,那把弓……是我的了!”

  “朋友,别说大话!打猎……可不是枪法准就行的!”

  格尔桑即便知道了陆风是枪械投影类特殊能力者,仍是异常自信,打猎和打靶能一样吗?你就是枪法再准,总得先找到猎物吧!

  ……

  (明天下午就回去了,后天开始补更,算上今天的,共欠一万六千字。).

第九十三章 赢,到手,第六初中!

  陆风看着格尔桑大叔意气风发的骑着黄骠马,携弓带箭的冲出庄子,朝着西边而去,自己也轻磕马肚,往东边方向不疾不徐的策马离开牧庄。

  虽然是中午,但秋天的太阳并不烈,没有火气,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骑马奔在满地翠绿的草原上,迎面风吹着但也舒服!

  兔子一般多在早晨傍晚出来进食,尤其是草原的兔子,为了躲避鹰隼之类天敌的捕猎,平时更是爱躲在洞里。

  所以这时候并不是猎兔的好时机,特别是没有擅长追踪寻猎的嗅血猎犬的帮助下,只能凭经验、目力与运气找兔洞。

  弓箭和枪,还真不一定能用的上。

  只有掏洞时,没堵住完所有洞口,留下了逃跑的道路,等兔子出洞时,才有机会秀上一把箭术或枪法。

  “所以说……格尔桑大叔这狡猾的小心机,也是不一般的多啊!跟自家昆山村的便宜舅舅似的!”

  陆风骑在马上,撇嘴吐槽了一句。

  看格尔桑大叔外表一副浓眉小眼络腮胡的粗豪样子,没成想也是个脑筋活泛、谋定后动的角儿。

  又很有魄力,才认识自己多长时间,就打着招自己当女婿的主意,还趁机反套路了自己一把,真的是不可貌相。

  往草原深处奔了五六里后,陆风就慢慢停了下来,减慢了胯下枣红马奔跑的速度。

  陆风不是要直接等着时候到了,作弊似的从养殖空间往外掏兔子。

  那样太没品,既然是赌约,总得先用真本事吧!

  实在不行,掏兔子才是最后稳剩的手段。

  毕竟陆风可不想放弃老梁、老丁俩傻姑娘,去和一个连面儿都没见过,才十四五的小姑娘谈恋爱,忒不道德!

  之所以放慢马速,是因为现在离沿线的一排牧庄,已经有了不短的距离,再往里的草丛下,鬼知道有没有野兔掏的洞?

  牧民为什么没事儿就爱带着狗去打兔子?

  一是因为野兔吃草爱断根儿,泛滥了就极容易毁牧场。

  二是兔子毕竟也是肉,虽然柴了点,没有牛羊猪肥,但也是一样难得的美味,是肉就金贵!

  再说了,总比难料理又粗糙的马肉强上一些。

  三就是兔洞了。

  野兔天性狡兔三窟,就爱到处打洞,再互相挖通通道,好在地下躲避天敌,也有多个逃命的出入口。

  但兔洞那玩意儿,其实就跟人刨的陷马坑似的。

  骑马跑快了,一个运气不好,马蹄子踩里面,马腿都得给别折了!

  基本上牧庄里的马受伤,就是这么来的。

  如果兽医治不好,或者来晚了……那就只能吃马肉了。

  骑慢点倒还好,就算受伤了,也不会致命,起码能等到兽医过来。

  所以牧民们吃的马肉来源,真的是老死的马,还是极少的。

  更多就是跑太快,被兔洞给撅折了腿,撕裂了骨头肌肉血管,又摔成了内伤,没撑到兽医来就咽气儿的青年马。

  青年马的肉做好了,其实应该还是挺不错的。

  但陆风唯一吃到的马肉,还是昨个儿李大叔炖的老马肉,究竟马肉好不好吃,还有待验证。

  毕竟啥东西老了,肉口感都不太好,就是老母猪肉,吃的不也跟牛肉似的!

  前世的无良商家,就爱用老母猪的后臀肉与肩胛肉,冒充牛肉来卖。

  别说,那肉丝的粗细与筋道口感,不是吃家还真不容易吃的出来。

  陆风放慢了马速,慢慢在草原里溜达,到最后甚至干脆下了马,牵着缰绳步行。

  这一片的草有些过于茂密了,遮挡了搜寻兔洞的视线。

  但陆风确定,这里肯定有兔子的洞口存在,因为为了隐蔽洞口的位置,兔子一般不吃窝边草。

  虽然不想直接用养殖空间里的兔子作弊,但陆风还有其他开挂的方法。

  尤其是抓这种躲在洞里的兔子。

  用腿拨开齐腰深的草丛,陆风专往地势较高的背阴处翻,期间还发现了好几个光秃秃露在外面的兔洞。

  不过看那位置,更像是迷惑天敌的假洞口,根本不用去理会。

  没花几分钟时间,陆风就在一处草丛下面发现一个比碗口略大,斜斜向下的兔洞。

  “嘿!这个很有可能是真的々¨ !”

  陆风心里一喜,但也不打算徒手挖土洞,或者把兔子洞的所有出口都给堵上,然后再用烟熏。

  这种办法太麻烦了,也比较费时间。

  陆风有更加有效率的方法,直接反手从空间里取出一团拳头大小的诱饵甜薯果肉。

  往洞口三十厘米左右的位置一放,随地静静的站在兔洞出口的后方,准备守薯待兔。

  随着一大团甜薯果肉的气味,慢慢散发传入洞里,还没撑上两分钟时间,里面就传来悉悉索索的动静。

  随即一道灰色的影子,就从洞里窜了出来,目标直奔陆风放下的诱饵。

  根本不用做陷阱,或者下套子。

  陆风眼疾手快的伸手直接一捞,就拽住了兔子的一对耳朵。

  也不用枪,陆风挥起手里半自动手枪的枪柄,咣的一下,就砸在了兔子脑壳上。

  毫不费力的将其击晕后,刚往旁边一扔,第二只兔子就又从洞里蹿了出来。

  陆风如法炮制,一气儿抓了七只兔子,有大有小,算是把这个窝里的兔子给打了个绝户!

  从空间找出绳子,开始打结儿,一个结儿栓住一只兔子的腿,牢牢绑紧,陆风把一大串兔子往枣红马上一挂,两边都快要拖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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