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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升 第137节

李明学从冰箱里取出葡萄,洗了一串,然后又拿了几只橘子,来到客厅招呼方志诚。方志诚一边剥着橘子,一边与李明学闲聊,对他便有些了解,李明学是一个传统的读书人,在高中教语文,平常写一些时评,经常发表在《银州日报》上,方志诚看过几篇,虽说言辞非常犀利,只是觉得他的观点与眼界略显狭隘。

方志诚记忆力很好,一字不差地流畅无比地背出李明学发表在报纸上的语段,李明学顿时欣喜非常,将方志诚引为知己。

饭桌上,一向滴酒不沾地李明学却是开了一瓶干红,笑着与佟思晴说道:“市委书记的秘书,自然不一般,方秘书竟然能将我在报纸上的文章信手拈来,这种记忆力,不得不佩服。”

佟思晴没好气地瞄了李明学一眼,苦笑道:“我看你啊,是因为终于有人看你写的狗屁文章,所以才对别人另眼相看。”

方志诚立马帮衬着李明学,与佟思晴解释道:“李老师的文字功底很强,每个月起码要发表五篇评论在报纸上,是银州著名的时评家,宋书记也经常点评他的文章。”

方志诚这句话半真半假,变相地吹捧李明学。李明学一向喜欢考究文字,得到方志诚的这句话,觉得扬眉吐气无比,便伸手要与方志诚干杯。

佟思晴暗忖这方志诚也真够厉害,自己老公虽然性格敦厚,脾气温和,但他骨子里却是极为愤世嫉俗,所以身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见面还不到三十分钟,李明学便将方志诚视作忘年之交,令佟思晴不仅刮目相看。

佟思晴的厨艺不错,尤其是糖醋鲤鱼做得外酥内嫩,方志诚吃了赞不绝口,笑道:“没想到糖醋鱼能作出这种味道,可以申请专利去了。”

李明学对着方志诚竖起大拇指,因多饮了几杯酒,说话有点不利索,他憨憨地笑道:“方秘书,你的舌头很厉害,我老婆这糖醋鱼的工序复杂,不是我吹牛,整个银州别无分号。”

佟思晴见老公越说越没个谱,脸上臊得不行,想起厨房还炖了汤,起身去盛汤上桌。豆腐鲫鱼汤,色泽乳腻,宛如新鲜的奶汁,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方志诚喝了一碗,赞不绝口,李明学红着脸,打着酒嗝道:“以后有空经常来屋里做,你嫂子的手艺很不错。”

方志诚连忙摆手,微笑道:“偶尔打扰一次也就罢了,经常来岂不是讨人嫌?”

李明学摆了摆手,挑眉道:“怎么能这么讲,我虽然只跟你小方才见面,但觉得咱俩有缘,何必说得那么生分,不中听!”

言毕,他伸手去摸红酒瓶,发现一瓶酒喝完,便去厨房里提了两瓶啤酒出来。

佟思晴知道拦不住李明学,也就随他去了,反正是在家中,即使醉酒也出不了大事,不过还是提醒李明学:“小方开车过来,若是酒喝多了,倒时候会有危险。”

李明学拧着眉头,道:“若是真醉了,就在我们家里住一宿,儿子和爸妈的房间都空着。”

佟思晴下意识觉得不合适,但在外人面前还是给李明学充足的面子,撇了撇嘴,进厨房将冷了的热菜去再温一番。

方志诚原先只是应付李明学,不过交流的时间长了,倒也还是挺佩服李明学,他这个人知识面很广,看过很多书,因此对不少东西很有研究。

不知为何谈起了城建,李明学露出痛心疾首的表情,愠怒道:“全国上下都在大肆搞城市建设,在我看来,那是在乱搞,在搞城市破坏。以咱们南苑来说,这么拥有底蕴的地方,转眼间要被钢筋混凝土给替代,让人心痛啊。再过个几十年,咱们还能给子孙留下什么呢?”

李明学此言虽然说得酸腐,但倒也有一定的道理。南苑老街是银州明清时代最繁华的地段,后期随着时间的流转,这里逐步失去了繁华,沦入平庸。银州市政府推进“旧城新建计划”,首当其冲要改造的便是南苑老街。因为南苑老街离市中心有一定的距离,拆迁的难度较小,同时南苑老街的百姓生活水平普遍低,旧城改造之后,势必会引入一些商业设施及经济项目,从长远角度来看,是能够提升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的。

不过,旧城新建的项目遭到老百姓的强烈抵制,以当初夏翔在任时的魄力,也不得不将重心瞄准至玉湖生态区项目上来。城市规划是衡量城市进步与否的重要指标,宋文迪站稳脚步之后,已经开始将重心转移到这方面来。

数月之后,现在的南苑老街,极有可能成为一片废墟。

方志诚听着李明学絮絮叨叨地说话,不禁锁起眉头,暗忖或许旧城新建项目应该转换思维才是,否则硬要推动一个不得民心的项目,肯定会有后遗症。

第0106章 夜巷那一次回眸

吃完饭方志诚小坐了一会,告辞离开,李明学酒劲上涌,只将他送到门口,佟思晴提了一把手电出来,方志诚摇手笑道:“思晴姐,我一个大老爷们,就不用你送了,还是回家照顾李大哥吧,他今天喝了不少。”

佟思晴打开手电的开关,轻声笑道:“前面一个拐巷,路灯经常坏,你酒喝得也不少,若是摔个跟头,我要对你负责任的。”

方志诚洒然笑道:“那还是摔个跟头,让思晴姐负责任,最好不过了。”言毕,他觉得言语轻挑,下意识瘪了瘪嘴,抬眼望向佟思晴,只见她脸颊浮现两抹俏丽的红,让人想入非非。

方志诚感觉心猿意马,赶紧拉住心中的绳套,不让自己胡思乱想。

男人对漂亮的女人天生会有好感,方志诚从第一眼见到佟思晴,便觉得这个女人很有风韵,尽管有老公,还有一个孩子,却依然是一朵未曾凋零的花朵。

当然,这种好感纯属欣赏。

“嘴巴老实一点!”佟思晴踮起脚尖,在方志诚的脑门上挥掌拍了一下,若是换做另外一人,她或许会感到反感,但对方志诚有种特别的情愫,他就像自己的弟弟,只是嘴巴上讨点便宜,不会带来污秽感。

方志诚摸了摸脑门,感到佟思晴手掌绵软的温暖似乎还留存,讪讪笑道:“酒喝多了,尽说胡话,还请思晴姐见谅。”

佟思晴哼哼了两声,翻了翻透亮的眸子,低声道:“别跟机关那帮老油子们学了一腔下流话,其实很讨厌的。”

方志诚连连点头,暗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这么大的一个染缸内,学比不学,难度还大一点。

方志诚固然学到一些老辣的为人处世之道,但难免还是沾染了不少官场的恶习,比如这信手拈来,有些暧昧入骨的不荤不素的浑话。

关键是,方志诚并未觉得什么不好,做人总是一本正经太累,有时候轻佻点,才能舒缓心中的压力。

走进一个长约二十来米的幽深巷子,路灯果然坏了,佟思晴与方志诚并肩行走,略显拥挤,她便快走一步,接着前面那束朦胧的手电光芒,落在她身后,方志诚只见佟思晴身体窈窕,身影绰约,不时地转身回眸浅笑,不禁让方志诚想起了一首不知在何处看过的朦胧诗。

“无尽的小巷,灯影落下丝丝忧愁,照映着点点星光。走过,留下一丝昏暗,带走数缕幻想。一千年一场的梦,让你我走近,只为曾经那一次回眸。”

正当方志诚沉浸在那种虚无的幻想之中,却听佟思晴娇哼一声,她身体一顿,弯下了腰。

“思晴姐,你没事吧?”方志诚赶紧蹲下,凑到佟思晴的身边,追问道。

佟思晴方才走路时没留神,脚跟陷入地砖的缝隙之中,虽说鞋跟不高,但扭了一下,也伤到了筋骨。微弱的灯光下,佟思晴白皙的脸上似乎敷上了一层脂粉,红润润的,眼神也没有方才的从容。方志诚下意识便去捏佟思晴的脚踝,佟思晴吃痛地惊呼一声。

“糟糕,肯定扭到骨头了。”方志诚皱起眉头,琢磨着该如何办才好。

佟思晴却是很坚强,竟然想接着另一只脚,强行站起来,不过刚站直片刻,伤脚一受力,顿时身体又软了下来。方志诚连忙七手八脚地扶着佟思晴,搂着佟思晴腰部,暗忖她虽然已经二十八九,但身体的柔软丰盈程度,绝不差青春的少女,比之陆婉瑜还有更有肉感一些。

方志诚不多占佟思晴的便宜,将她扶好后,便松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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