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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与血,还有玩家 第84节

  然而,对于这一点,坐在地上的泰丽莎却完全高兴不起来,因为按照规则,已经倒地的她输了,并且还是在舍武人将军面前输给了一名她看不起的野蛮人。

  完蛋了,这会不会让舍武人觉得她很无能?

  这一刻,泰丽莎又慌又乱,直到老舍走到她面前,将她拉了起来,并轻声安慰她时,泰丽莎才安下了心。

第二百一十二章 论临时工怎么转正职工

  事实上,在泰丽莎败落的那一刻,老舍确实想过自己的这名跟随者是不是太废材了一点,和他本人打输了,现在和一名女性NPC决斗也输了。

  但是老舍转念一想,却还是认为泰丽莎是有本事的,都相处这么久了,彼此之间也曾经在演武场上切磋过多次,对于她的剑术行不行的事情,老舍还是有着一定的了解。

  泰丽莎修习的剑术是桂叶帝国军用的双手大剑术,核心上以势压人,起手突刺或是重劈斩杀死、击退当前敌人,获得剑术施展空间后,就开始抡起重剑周而复始的在前后左右来回劈斩,讲究有攻无防、以寡敌众,是典型的战场重甲剑术。

  这种剑术在战场上面对众多无甲、轻甲敌人时自然是无往不利,但是在决斗上,抛弃了盔甲的泰丽莎却让自己的剑术出现了缺陷,再加上她的突刺起手式刚其起个头就被打断,然后被敌人反击,如果那时候她的五毫米胸甲没有脱下,她肯定会用最厚的肩甲硬抗贝蒂的斧头,然后挥剑斩向她的脖子,以伤换命。

  可惜,没有盔甲再身,泰丽莎根本不敢用这种招数,不然剑还没有挥出,自己就被青铜斧给砍死了。

  所以,泰丽莎输了,是情有可原的事情,而并非是她实力有问题。

  将事情想清楚之后,老舍也就不对输赢之事多想什么。

  “将军,那我的事情能不能行!”一旁的贝蒂急促的追问道,不懂人情世故的她可不会因为现场的气氛而停止自己的想法。

  听着豺狼人翻译过来的话语,老舍想了想,觉得贝蒂这名野蛮人确实是一名人才,以她在决斗中展现出的实力来看,当一名冲锋陷阵的猛将绝对是绰绰有余的事情,就这样放弃她,感觉有点可惜。

  “等我问问军法官之后,再做决定。”老舍想将贝蒂收入麾下,但是他知道这位女性猛将并不想做他的跟随者,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权利将对方纳入到都护府卫军的序列中,所以,老舍想询问军法官的意见。

  使节团的营地容纳了五千多人,说大,不是很大,说小也不小,军法官事情不少,所以即使有人小跑去找他了,在空地上等待的众人也等了十几分钟之后,军法官才走过来。

  军法官是一名脸颊消瘦的中年男人,名叫管义,满脸严肃,不苟言笑,他是都护府安插在使节团中的军法官,管理整个使节团士卒的军法纪律、军功记录,还有俸禄的发放,不管是都护府的陷阵士,还是玩家麾下的私兵,现在只要是使节团的成员,他都有进行督察,因此,军法官在使节团内得到的是敬畏,只是因为他为人低调,暗中做事,目前在使节团内是属于透明角色。

  军法官管义听完了整件事情之后,他先是仔细的看了站在旁边的贝蒂一会,然后认真的对老舍说道。

  “使节想让这名蛮夷女性加入都护府卫军当中吗?”

  “是的。”

  “从古至今,成功加入华夏,成为华夏之名的化外蛮夷有很多,其中最快、最直接的途径莫过于归化之士。”军法官管义举例子说道。

  “汉朝有匈奴归化骑、归义羌,其中成功之人不乏封官授爵者,甚至还有与国同休的诸侯贵族,想要成为归化,一,会华夏之语,二,须有对都护府的贡献与功劳,最后,必须要得到都护的许可。”

  军法官未等老舍询问,他接着解释道。

  “华夏之语、华夏之功绩,这些都需要归义者自己努力,而都护许可,这就需要使节大人自己向上面进行举荐了。”

  举荐,说起举荐,老舍就想起了自己爵位上升为官大夫的时候,角色页面中所出现的新功能,举荐就是其中一个,具体意思就是花费一千到五千战功向都护府推荐政治、军事上的人才。

  因为没有摸清楚这个功能的具体作用,也觉得和自己没关系,所以老舍很快就将这个功能给忘记了,直到现在被管义提醒,他才想起来。

  “举荐没有问题。”老舍自然是舍得那五千军功,打了那么多仗,他不缺军功,五千军功为自己换一个能打的先锋官,也算是值得。

  “只是军法官,就是那归义的功绩怎么来的?”

  “杀伐敌军是最直接的。”管义建议道。

  “使节有临时组建义勇、佣兵之权,大人可花钱雇佣其众蛮夷为使节团效力,立下功勋之后,再向上举荐,让她获得归义军职。”

  老舍一听,就明白了,简单翻译一下,就是先花钱雇佣贝蒂和她的族人,让他们在使节团这里挂靠,获得“雇佣兵”临时工的身份,然后在趁机在战场上为都护府效力,获得功劳后,老舍趁机花费自己的军功使用“举荐”功能,让他们顺势从临时工转正,变成“归义”,获得都护府的“身份证”,从化外蛮夷转变成华夏之民。

  老舍让豺狼人尽可能的用简单易懂的话语翻译给贝蒂听,后者听完之后,觉得没有问题,当场拍着胸口保证。

  “只要能当上将军,这些都没有问题,只是我要问一下,当了将军之后,都护府能保证我的族人们生活吗?”

  “归义若有族人,都护府可划分一片区域供其渔猎生活,或是耕种农田,以农庄为居。”军法官管义通过豺狼人翻译官向贝蒂解释着都护府的政策,这种政策,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古代中国王朝对待归义部落的处理手段,一般将其安排在边境区域,让其为国家镇守边疆,同时就算是归义部落出现反复,也没办法祸害中国境内。

  “我精灵话都能学会,你们的话,我肯定能学。”贝蒂大喜过望,她当即扛起了自己光秃秃的斧杆就往外走。

  “等着,我现在就回去召集人来。”

  “等会,先处理伤口,换衣服和兵器。”老舍让豺狼人翻译官拦下了贝蒂,然后命令医官为她疗伤,后者虽然赢了,但是在决斗中,她才是受伤的一方,虎口震裂了,肩膀被划开了一个口子不说,就连她挥击泰丽莎双手剑的手臂护腕都蹦出了一个口子,里面血肉绽开,血糊糊的,更不要提她的那杆青铜斧的斧头都快卷成了青铜棍,没办法用了。

  在一番处理过后,穿上新衣服、拿着新的长柄钢斧的贝蒂才喜滋滋的奔出了使节团营地,朝着戈尔斯部落的聚居地而去。

  从始至终,贝蒂都没有怀疑过老舍是不是在蒙骗她。

第二百一十三章 李杠精在行动(上)

  当老舍忙着收服戈尔斯部落的狩猎头目时,夜幕降临的那一刻,李杠精的情报计划也正是开始了。

  “老哥,在喝闷酒啊。”

  正在一张只有一个人坐的桌子上,一头豺狼人端着大木桶一般的麦酒杯窜了过去,熟练的用精灵语向他搭话。

  被搭话的人下意识抬起头看着搭话者,然后愣了一下,估计这位穿着复合软甲、腰挂长剑,一副典型精锐佣兵打扮的中年人实在是没想到来搭话自己的是一头豺狼人。

  豺狼人因为外表狰狞的原因,虽然大家都承认它们是智慧种族,但是总会不怎么待见它们,以至于即使是在靠刀剑混饭吃的雇佣兵行业里,豺狼人也是行业里最底层的一部分,干的事情最苦,拿的钱最少,所形容的就是它们。

  地位不高,自然而然,在哈代城内属于中产阶级才能消费得起的酒馆内,就不应该出现这些在贫民区酒馆打转的群体,所以,那名中年人即使是在微醺的状态中,都有些好奇为什么会有豺狼人在这里搭话。

  “算我一个行不行。”豺狼人也不等中年佣兵有什么反应,直接一屁股就坐在他的对面,而后者在豺狼人坐下的时候,也将讽刺的话语硬生生给咽了回去……在那头穿着破烂罩袍的豺狼人坐下来的瞬间,中年佣兵听到了它身上传来一片细密的金属碰撞声,那声音代表着什么,没有比刀口舔血半辈子的他更加清楚了。

  那头看似贫穷的豺狼人罩袍下,绝对有着一套精密的锁甲和最少两柄精良随身武器,这样的狠人,是他现在惹不起的,动嘴讽刺豺狼人倒是爽了,但是要是别人恼羞成怒拔剑砍了他,自己岂不是死得很冤枉?

  所以,中年佣兵决定闭嘴,忍了。

  “有个活,挣大钱的活,你干不干。”豺狼人坐下去后,连酒都没有喝,就把头探过去,鬼鬼祟祟的说道……说是,鬼鬼祟祟,但是就豺狼人那嗓子,中年佣兵都看到隔壁几桌等活干的佣兵都已经停下喝酒的动作,统一侧着头,一副偷听的模样。

  冬天了,天气冷,虽然商队还在来往,但是他们用的人不是自己训练的护卫,就是雇佣有着常年合作经历的佣兵,临时雇佣的位置少,聚集在哈代内的孤狼佣兵、小规模佣兵团体显然没什么机会揽活了。

  没事干,就等于坐吃山空,佣兵嘛,虽然骑士小说里将他们的故事描绘得很好,但是实际生活怎么样,只有他们最清楚,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就不必多说了,雇主时不时还找借口扣除本该给他们的佣金,这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暴力讨薪?做不到,除了少部分只想干一票,不想长远的狠人之外,这种扣薪事件,绝大部分都是佣兵吃亏,因为你动手了,不管你之前有多少理由,都会变成你的不是,因此除了记得下一次不接他的单子之外,大部分苦逼的佣兵们什么也做不了。

  因此,除了部分干了大活,侥幸没死发迹了幸运儿之外,绝大部分佣兵都过得很苦逼,在哈代城市内所说中产阶级,其实也是有资格给自己弄一套皮甲、软甲,有一柄好的长剑,蒙皮的木盾,至于铁甲,这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买不起,也养不起。

  所以,现在在这座城市内,即使是看上去过得还不错的佣兵都没什么余钱,急迫着寻找一位金主能养着他们,现在听到一头豺狼人说有大活干,即使不太相信,但是谁会愿意错过呢?

  中年佣兵也不愿意错过,但是他知道自己的情况,恐怕是没资格干什么大活,所以,他依然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伸出自己的右手,张开手掌……他的手缠着纱布,五根手中没了一根,是最关键的大拇指。

  对于靠剑吃饭的人来说,手,就特别的重要,特别是大拇指,没有了它,手掌的结构就注定了这个人拿什么东西都会抓不稳,更不要提挥剑杀人了,所以,中年佣兵在雇佣兵行业里,基本上算是一个废人了。

  练左手剑?在你练成之前,你早就饿死了,就算是成了,雇主也不会雇佣一个中年残疾人,所以,中年佣兵的这个动作意思非常的明确。

  “这活用不到你的手。”豺狼人看懂了,但是它想要雇佣中年佣兵的意思还是很明确。

  “什么活?”中年佣兵愣了一下,等到他的头脑理清楚豺狼人说些什么之后,他脸上微醺的颓废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迫不及待的冷静和精明。

  “你叫什么。”

  “纳西,来自科贸多地区的纳西。”聊到这里,纳西忍不住再次询问。

  “到底是什么大活。”

  “绑架。”豺狼人说道。

  “酬劳是一共是一千枚银币,或是一座可安置一百人耕种的小农庄,先给两百枚银币定金,雇主不需要隐瞒身份,干活的时候,不需要害怕被杀人灭口,只需要把事情干得漂亮一点,不怕拿不到钱。”

  “啥?”纳西和周围偷听的佣兵都觉得这有些不太对劲,不是觉得赏金不够好,是完全觉得佣金好过头了,不太实际。

  一千枚银币听着很多……实际上确实也不少,但是和一座能容纳百人耕种的农庄其实价值更高,即便是字不认识多少的佣兵们用脚趾头来衡量,都能迅速认清楚后者更加珍贵。

  “具体是什么活,绑架谁!”说话的人不是纳西,而是旁边一名突然间传过来的大汉,事实上,从豺狼人说出的报酬时候,整座酒馆的佣兵都坐不住了,纷纷挤了过来。

  佣兵们团团将豺狼人围在一起,七嘴八舌急迫的询问各种情况,而后者却不慌不忙的将杯中的麦酒喝干净之后,转过身指向了站在角落里的李杠精。

  “现在我要介绍一下这个活的雇主。”

  李杠精听不懂豺狼人的话,但是他能明白豺狼人的动作是什么意思,因此,他迅速将身上的罩袍脱下来,露出了里面那身造型酷炫、金光闪闪的曲将鱼鳞甲(蓝色),而佣兵们看到李杠精的印象,受那件盔甲影响,第一念头就是……这个人,好有钱啊!

第二百零一十四章 李杠精在行动(中)

  今天晚上许多的孤狼佣兵感到有点奇怪,因为他们最喜欢去的一家酒馆突然间关门了,在其他酒馆大肆挣钱,用酒水掏空其他佣兵的口袋时,这家酒馆却挂出了暂停营业的牌子。

  顿时,这些酒馆老顾客都感到很奇怪。

  “发生什么事情了?我下午还在这里喝酒的。”

  “老板遇到事情……还是回老家了?他怎么没有通知一下我们。”

  “不知道。”

  “散了散了,去其他酒馆喝酒吧。”

  众多聚在一起的佣兵们就这样一哄而散,期间,没有谁说砸开门进去看一眼……没有人想多管闲事,如果酒馆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你贸然砸开别人的门,感谢不会有,反倒要赔偿,其次,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贸然砸门进去,被杀人灭口了怎么办?

  不要多管闲事,这是大部分佣兵刚入行的时候,老佣兵教育他们的一个道理,不懂的人,都死在路边变成一堆无人问津的白骨了,而能活过新手期的人,也都懂了这个道理。

  而此时,在关门的酒馆内,众人,包括酒馆老板和女侍者,以及二三十名佣兵都围绕着李杠精,听着旁边豺狼人翻译官转译出来的话语,为他所谓的活而衡量着。

  “你用什么保证你说的那座庄园是真的能给我们,而不是虚假的。”纳西问出了他的疑问,也问出了其他想参与其中的佣兵们的想法,奖励太好,这让他们感到了一种不真实。

  “我用我的盔甲抵押。”李杠精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鱼鳞甲给卸了下来,连同护臂、腿甲等全套装备哗啦一下子砸在桌子上,豪情万丈。

  “如果任务完成了,我没有向你们兑换应有的奖励,你们就可以拿这套盔甲去卖了,你们都是老佣兵了,显然应该知道这套盔甲的价值。”

  听完豺狼人翻译官的转译,当即佣兵们就围拢过去,用手触摸着鱼鳞甲的甲片,坚持着它的材质和结构,以防这是一套中看不中用的伪甲。

  “材质是钢的。”识货的老佣兵上手摸索几下子,就看出了这套鱼鳞甲的价值。

  “运到内陆的王国卖给识货的大贵族,能换一座庄园。”

  听到这个判断,佣兵们便对李杠精的任务奖励没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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