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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粥榨菜管够,我怎么皇袍加身了 第41节

  这是那钢筋捅破了麻袋,里面装著的沙子麦麸木屑废物。

  刘振华的钢筋棍前挂著碎了的麻袋。

  “吁。”

  刘振华勒马,冲出去十米以后马儿停下,他将挂在钢筋上面的麻袋取了下来。

  方才刘振华练习的是马上枪术最常见的一招,也是最基础的一招,单手正手持枪。

  这种持枪法,长枪直指前方,大臂和手抓紧保证其稳定性,配合马儿快速的前冲带来的巨大惯性,能够瞬间将一个人捅碎,若是马上之人力道在大些,说不定能够直接挑飞捅穿好几人。

  不过这种持枪方法缺点十分明显,那就是不太灵活,不适合骑兵之间的交战厮杀,这种姿势常常应用于大规模的骑兵冲击步兵的时候。

  很容易就能够撕碎大量步兵的防线。

  “日后咱的骑兵多了,就这么练习,”刘振华脸上挂著汗珠,不过心里面想的却是是后他骑兵冲锋的场面。

  怪不得说平原战争骑兵能够起到决定胜负的作用。

  单单就方才的冲击力,换做是一百匹马如此方式冲锋,在平原战场上,能够轻易撕碎千人的方阵,若是面对一些非精锐的步兵,就算是万人的方阵也能够冲杀一番。

  一骑当千,不是说说而已。

  刘振华思虑之间,旁边的杨立超已经将另外两个稻草人矗立起来。

  供刘振华练习马术,刘振华调转马头,依旧是单臂夹枪的姿势。

  “驾!”

  刘振华拉动缰绳,大喊一声,马儿应声前冲,踢踏之声清脆。

  马儿的速度很快,三十米的距离甚至还不用一次冲锋,便来到近前,刘振华手中长枪猛然变招。

  他松开缰绳,由单臂夹枪变换成了双手持枪,刘振华一只手握著钢筋下端四分之一处,另一手抓著棍尾,随后他身体前倾,双手猛然朝著前面送去,手中钢筋顿时看起来像是长了一米一样。

  直接将左侧稻草人捅穿挑飞,他棍身略微向右一震,身子稍稍左倾保持平衡,另一个稻草人的脑袋被拍散。

  刘振华在马术学习上展现出了些许天赋。

  他的姿势看起来并不像是电视剧影视剧里面的大开大合,一手长枪舞的跟直升机一样,反而比较小家子气,动作利索,但是幅度并不算大。

  稍微距离远一些或许都看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这样的马上对决才算是真实。

  毕竟影视剧是艺术,需要观赏性,主要目的是让观众看得爽快,看得赏心悦目。

  但是现实世界的战争,目的只有一个,杀敌,想方设法的击杀敌人,越是小的动作,破绽越小,便越不容易被对手预判。

  单单是方才的刘振华单手持枪换做双手持枪,一些骑术不精之人在双方对冲的情况下就不容易反应过来。

  就算是反应过来刘振华的单手变招,方才最后击打右侧稻草人的扫棍也难以招架。

  “好!少爷乃真神也。”

  杨立超拍手叫好,当初他观地主家少爷学习马术,请来不少好的老师,那地主家少爷也是花费了数月时间方能够在马上厮杀拼搏。

  反观刘振华,只有他这个半吊子老师,不到三日的时间,就学会了马上纵横,七八斤重的神兵耍的巧妙,换做是他来和刘振华马上对决说不定都讨不到好处,毕竟在技巧想当的情况下,决定性的因素便是那么几个。

  力量耐力和攻击距离。

  刘振华比他高些,胳膊长上不少,双方武器长度想当的情况下,刘振华往前送枪甚至要比他长上个十几公分。

  双方厮杀这些优势足够成为制胜的关键。

  刘振华骑在马上,手持钢筋,看著被自己捅烂的两个稻草人十分满意,“就差实战了啊。”

  他现在的马术不说是和那些大将相比,最起码也是个小队长级别的骑兵了。

  刘振华看了眼手里的钢筋,骑马的时候,这玩意儿确实没有长枪好用,钢筋前端没有锋锐,将马前冲的力道发挥不了太大,而且还很容易让自己受到巨大的反震力道。

  他身上揣著一千六百五十三的声望点,他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便是今日过了凌晨声望点超过两千的时候,升级声望餐,从原本的一日两顿白粥榨菜变成一日三顿白粥榨菜,届时刘振华一日能够获取六百声望。

  第二个选择就是在等四天,等到身上声望点超过三千的时候,就能够升级最大人员数量。

  “啧,也不说下一次升级以后最大数量会变成多少,让我有些难以判断啊。”

  刘振华心中思索,最大数量变成三百的话,两者带来的收益是一样的,这时候升级声望餐数量就有些亏,四百的话,计算一番,也是亏的,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数学计算问题,刘振华辛算一番便作出决定。

  升级声望餐。

  一天多出来的二百碗饭菜,还可以让刘振华多招募一百的天兵。

  现在刘振华的天兵数量仅仅只有二百。

  队伍里面到处都是有人在打听,什么时候灶王爷才会带著咱们惩恶扬善。

  因为当时刘振华说了,杀三人,有军功,才能吃灶王爷发的天粮,那白粥榨菜,每次天兵吃的时候,周围都有一圈人蹲著看。

  看那白粥,被天兵吃的唏哩呼噜的,他们总要说一句,吃的咋和猪一样。

  换做是他们,恐怕吃的比现在的天兵还响。

第57章 风起云涌

  天兵们挥舞著钢筋棍棒,两百预备民兵们则是拿著附魔破伤风的柴刀或者菜刀锄头,眼下无地可耕,刘振华已经做好了到他当皇帝之前这些人都不种地的准备,平日有他的白粥和榨菜,在加上以战养战夺取的粮食,也能够支撑膨大的队伍开销。

  因此民兵队伍数量拉满,几乎能动的青壮都在了。

  张家村的地势比躲在山沟沟里面的那个老村子平摊多了,军卒虽然多,但是也有足够训练的场地。

  为了鼓励这些人踊跃训练,刘振华还开给民兵每人每天两顿饭,当然,是用地主家的粮食做成的糊糊粥,不过民众们已经很知足了,这点就不得不说刘振华单给天兵白粥榨菜这一举动的高明。

  人一旦有了能够看到的触手可及的更好的生活,他就不会在意眼前的困苦,一心朝著那个地方努力。

  这些民兵们每日看著天兵吃白粥吃榨菜,心里面满都是如何晋升天兵。

  眼下兵卒开始多起来,刘振华统筹全局,下面总要有人担任触手节点的作用。

  两百天兵,十人为一班,其中一人为班长,五十人为一排,设排长,百人为连,设立连长。

  古代的军事编制其实是有些难以规范的,比如,军师旅团营,很早便出现了,尤其是旅,最早出现在夏朝,《左传》等史料记载,当时的田制以长宽十里之田为一“成”,再划分为64“井”,供576名耕者种植,如果遇到战事,就从这576人当中选拔500人组成一“旅”作战。

  在商朝,则是一千五百人为一师。

  而团,则是伴随著府兵制出现,至于营,这个单位在明朝,可是实打实的最高编制单位,甚至有一万多人的营存在,但是在一些地方,一营人数并不算多,就比如戚继光的一营才八百人。

  刘振华按照现代更加标准的军队建制单位来大致衡量一番,才做出了这个连排班的决定。

  眼下,连长仅仅只有杨立超和任宏利两人,再往下是排长赵世通和任黑土,小队长则是由张苟等人破获过军功的人担任。

  民兵的队伍就草率多了,两百民兵,直接统称为民兵队,设有民兵大队长和副队长,暂时由任卓越统筹,等到正式战斗一次以后选出新的民兵队长和副队长。

  天兵们训练,老弱以及妇孺也没有闲著。

  刘振华等人搜罗张家地主的财产以后找到了不少布料和绸缎,他深知一个统一服装的重要性,对于凝聚力和归属感有不少增加。

  “天兵著绢布,颜色淡蓝,民兵著麻布,颜色淡青。”

  这是刘振华的原话,明初庶民大多遵守政府规定穿“青布直身”,到了明末,农民的服饰多为麻色,一眼看去灰溜溜的,一副破碎山河的场景,民兵们著淡青色服饰倒也显得气派。

  做出统一服饰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刘振华这边稳步发展,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外面已经打翻了天。

  就在昨日。

  退于白水县的王二,决定挥师北上,他率手下灾民,两千余众,一日不到的时间便越过澄城县,拿下黄水县。

  略做修整以后,王二带著两千众继续北上,直取宜川,所过之处,摧枯拉朽,明兵皆是败逃。

  “大哥,我们最多三日便能够越过延长,赶到延川去。”

  王右拱手汇报到,他的脸上都是鲜血,看起来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

  王二看著面前摆在桌子上的陕北地图,他的手在上面比划着名,“三日,我们不能恋战,北上去,和其他起义军联合起来,但凭我们一支队伍的力量,是不能够掀起太大风浪的。”

  他们一路上虽然看起来摧枯拉朽,但是实际上,所过之地不过是一些小县城,兵数百,遇到他们千人冲杀,皆是弃城而逃,他们一路所过之处开仓,杀贪官,但是不逗留。

  席卷财产,招募人马以后便继续前行。

  所为便是北上与近些日子冒头的势力联合起来。

  就比如最近的灶王,还有那堪称的上是奇葩的王嘉胤,他竟然带著数十个农民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那地主老财。

  传闻那王嘉胤组织周围村民数十人,在一个晚间,数十人各执农具,拉著碌碡,漫街奔跑,大声呐喊著:“造反了!造反了!”

  得益于刘振华的造反斗地主,财主宛如惊弓之鸟,眼下听到有人造反,顿时吓得财东逃进县城避难去了。

  随后王嘉胤就组织数十人的队伍开仓救济灾民,队伍迅速扩大,甚至有了燎原之势,扩张的速度比他还要快,直接在府谷做大。

  若是能够于这二人联合起来,或将他们收入帐下,或许更能够和那明初的朱元璋一般打下一个诺大的江山,掀翻这个腐朽的王朝。

  “在延川一带,不知道那日那百人的队伍,现在如何了?”

  王二喃喃道。

  “那些人看起来战斗力颇为不俗,这灶王不会就是他吧?”

  王右脑海中冒出来这样一个念头,顿时觉得很有可能。

  “哦?那看来要换一番策略了,”王二惊讶的看著王右,那日他就打算日后北上的话顺带将那百人的队伍吞下。

  眼下那人竟然发展称王,看来这些日子发展也不错,若是昔日百人的队伍他还可以靠著数量碾压,强行吃下,但是现在,既然能够自立为王,想必手下也有不少人。

  “大哥,什么策略,他若是不服气,我们将他打服气不就行了。”

  王虎拍拍胸口,另一只手礼拎著的斧头满是血迹,那些都是赫赫的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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