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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治世 第329节

崇祯自黎明时分,就一直在紫禁城内等待着战报,午时京营全部退入皇城,崇祯霎时如同泄气的皮球一般瘫坐在龙椅上。

杨嗣昌满眼通红的战在皇城的城头上,一个上午的指挥,已经让他精疲力竭,然而山东军的攻势却凶悍异常,在巷战中根本不是对手。

在街道上,只要山东军的榴弹炮一炸,京营必然大溃。火炮他们也有,然而大多都笨重无比。

同时随着内城外围的不断陷落,他们的榴弹炮也都丢在城墙上。

就是没有榴弹炮的情况下,一阵排枪放过来,京营士卒也必然溃败,或者干脆就跪地投降。

如此兵马,杨嗣昌欲战不能,就这么被山东军逼迫到了皇城内。山东军好似也放缓了攻势,只是围而不攻。

正午时,赵岩在内城基本上已经维持稳定治安后,便带着亲卫入城。

这京城,还是如同上次他来的一般,街上尘土遍地,垃圾随处可见,环境差得很,唯一的区别就是,地上多了很多血迹。

进攻之中,第二营的士兵并未留手,凡事遇到抵抗,一律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其扑灭,京营的死伤甚大,根据不完全上报,起码有三四千人被第二步兵营歼灭。

在战斗结束后,一些胆大的百姓走出了家门,不过街上还是较为冷清,大多数百姓都躲在家中不敢出来。

安民告示已经在内城四处张贴,赵岩还下了禁宵令。

赵岩进了内城后,带着参谋部在靠近皇城的一处大宅院中下了脚,将参谋部设置在此处。

“主公,王征派人来询问下一步的指示。”

“让他原地待命,炮营继续轰击城墙。”赵岩说道,“准备笔墨,起草《丙子年立宪约法》。

本法核心功能,在于限制君主绝对权利,避免因君主个人错误判断,而引发的国力、疆域、人才损失,君主不可按照个人意志行事,一切皆案《大明律》,由内阁主持全国行政。

第一条:君主无权随意罢免、杀戮大明官员、百姓,更无权以个人意志剥夺百姓财产,一切皆按《大明律》行事。

第二条:君主每年开支限定为100万两白银,其余充入国库,国库由内阁看管,由内阁商议分配使用。君主若需扩大开支,可自由投资工商,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

第三条:行政权交由内阁进行,文官任命,国防军权,仍由君主统御,施行军政分离。

第四条:君主除掌控军权外,另负责接待外交使节、主持教育及进行各项典礼仪式,不得逾越行政一步。

第五条:废除阉人制度,除宫内现有阉人保留外,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招收阉人进宫。

第六条:即日对《大明律》进行完善,须覆盖每一领域,另成立独立大理寺,施行军、政、法分离。

第七条:本法永久生效。”

“主公,若不剥夺君主军权,立宪则无从提起。”茅元仪看完赵岩口述的《丙子年立宪约法》后,迟疑的说道。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君主立宪是一个新的思想,世人不可能马上完全接受,军权是君主的核心武力,只要我们不去动他,不仅是世人,皇帝也会接受。而立宪派有我们山东军支持,亦不惧此事。同时我们的核心目标,是剥离君主的行政权。”赵岩对茅元仪解释道,同时他心里也有一些后续的手段。

崇祯军权在手,以后必然还会继续蹦达,到时候赵岩就有借口彻底剥离他的军权,同时到了那个时候,世人也对君主立宪制有了了解,赵岩便能进行全面的君主立宪。

茅元仪听完后了然的点了点头,赵岩接着说道:“书《山东军事特权约法》,

一:山东总兵赵岩有权对外宣战,君主、内阁不得反对、阻碍、暗中破坏。

二:山东总兵赵岩可按财政收入情况,再不破坏生产的前提下,对山东军进行扩编。

三:山东总兵赵岩掌管各省市舶司,有权对海上商船征收进出口税务。

四:山东总兵赵岩掌管天下盐运司,其收益半数充为山东军费,半数充为朝廷军费。

四:山东总兵赵岩拥有殖民地自治权,此自治权不世袭。

再书《丙子年君臣谅解备忘录》,丙子之变,乃因君主个人权利滥用所致,然此番兵谏,君臣之谊荡然无存,故立此谅解备忘录,以续君臣之谊。

一:朝廷严惩议和主谋,并同意签订《丙子年立宪约法》,并签订《山东军事特权约法》,则山东撤军。

二:在第一条的前提下,建威将军,山东总兵、山东盐运使,太子少保、少师誓天下永不窥探神器,永保大明君主万代传承。

三:双方不得破坏《丙子年立宪约法》与《山东军事特权约法》,若朝廷单方面违背、撕毁约法,则第二条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章:攻打皇城

三个条约,若是崇祯签订,则赵岩今后发展便畅通无阻,至于组建内阁的方面,赵岩自然是不能亲自担任的。

首先担任和内阁首辅,必然会落人口实。第二,赵岩也不是做文臣的料。

但赵岩却可以对内阁进行遥控,内阁首辅的人选他都找好了,那便是陈钟盛,不管他愿不愿意站在赵岩一边,至少他是个改革派,同时在《山东军事特权约法》的前提下,就算是内阁不受赵岩遥控,也不会对他造成威胁。

至于最为麻烦的《大明律》修改工作,这个赵岩早就完成了,只是一直封存在档案库里,只要拿出来再随便修改一下便可。

赵岩让人修改的《大明律》,部分已经在山东使用,只是不为天下人所知罢了。

至于修改的方面,大多数按照后世各国的宪法形式进行,核心内容便是对权利的划分,极内阁权利的划分。

不过赵岩没有在约法中对崇祯的军权进行剥夺,所以大明律当中的权利划分方面得做一些改动。

“大家看看,还有什么疏漏的地方?”赵岩马上召开参谋会议,将两项约法,一项谅解备忘录发放了下去。

“主公,最大的疏漏便是内阁组建上,同时在确定以亲和派为主的内阁成员后,按照新《大明律》中内阁首辅只能连任三期,每期四年的规定,选举上的制度还未推广,很容易被人钻了空子。”副参谋长张志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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