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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篮实在太准了 第194节

  问为什么也是,因为雄鹿队以前的主教练就是老尼尔森!

  这或许也能理解为什么老尼尔森要选择在这一场选择变阵了。

  因为这是一场师傅打徒弟的比赛。

  跑轰对跑轰,轰就完事了!

第120章 狂妄天才(7K二合一大章!)

  “恭喜!我的小老弟!”

  在老尼尔森走后,诺维茨基第一时间过来恭喜。

  孙昊没想到,他也没想到,老尼尔森对孙昊的偏爱都快赶上当初的他了。

  不过就像他在打完猛龙队时感慨过的那样。

  孙昊比他当初适应NBA速度要快很多,得到这样的偏爱也属实正常。

  而且他也期待和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在场上打球。

  纳什也同样过来向孙昊道喜。

  一顿烧烤让他对孙昊的醋意消了大半。

  而且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很敏感又很正常的事情。

  球队首发控卫之争。

  老尼尔森,甚至库班和小尼尔森对孙昊的偏爱都肉眼可见。

  尤其是诺维茨基也那么喜欢孙昊,前者是小牛队官宣的新建队核心。

  再加上孙昊的出色发挥,小牛队用孙昊代替他打首发控卫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脾气不错,但不是圣人,谁会甘心从首发被挤到替补?

  他当初从太阳到小牛,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当凯文·约翰逊和基德的替补。

  尤其是他已经来到职业生涯的第5个年头,再被挤到替补席,他的职业生涯都凉了。

  但是现在,老尼尔森让他和孙昊一起首发,这问题就完全不存在了。

  孙昊能投,他能传,两个人风格还很搭。

  至于防守,老尼尔森做教练的都不担心,他这个当球员的也没必要操那个心。

  小牛队的其他人也都陆续过来向孙昊道喜。

  这支球队的大部分人脾气都很好,再加上孙昊平时在球队多与人为善,他们也喜欢这个新人。

  甚至哈维这个同期新秀也都过来了。

  孙昊这一路下来的表现他看在眼前,他羡慕的同时也有一丝崇拜。

  看着哈维的小眼神,孙昊知道这家伙想法比较简单,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提前介绍他去CBA打球。

  偌大的球场,只有亚历山大气得鼻子上蹬。

  喂喂!有没有人注意一下我!

  我才是今年球队的乐透秀!

  不过可惜他的耳边全是对孙昊的恭喜,压根就没人理他。

  哼!等着,一生之敌,别以为你已经赢了!

  他冷哼一声,直接转身进了更衣室。

  这一天晚上,小牛队坐上了前往密尔沃基的飞机。

  孙昊上辈子对密尔沃基这座城市还是很熟悉的,原因无他,因为这是易建联开启职业生涯的地方。

  丹·费根选秀的神仙操作,单场前12投全中,12月月最佳新秀……

  上辈子2007年的时候,他16岁,正是看球的年龄,易建联的这些经历他都记忆深刻。

  现在换了一世,易建联和他成了兄弟,现在人也在洛杉矶高中打球,现在他这个哥哥要代替弟弟先去这座小城了。

  “霍华德,你会在意吗?从首发到替补。”

  孙昊把思绪收回来,转头对一旁的埃斯利说道。

  这个球队最爱讲故事的人,和他的关系很不错。

  这一次他进首发,挤下的正是埃斯利。

  虽然系统里面,他和埃斯利的亲密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他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在意什么?我生涯大部分时间都是打的替补,老实说我更习惯在替补席打球,而且偷偷告诉你,我是个控球后卫。”

  埃斯利的话把孙昊一下逗笑了。

  不过埃斯利说的也是事实。

  他1米88的身高,上赛季在爵士队8.6分4.2助攻,打得分后卫也算是矮个子里面拔将军。

  小牛队选秀大会把斯特里克兰交易走之后,球队就没正牌的得分后卫了。

  亚历山大算是,小牛队也是这么期望的。

  但夏季联赛打下来,亚历山大证明了……他不配。

  “而且谁打首发是教练的决定,你不用介意。”

  埃斯利反倒是过来劝孙昊不用在意。

  孙昊点点头,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自己的个人魅力少了点自知之明?

  要不然,为什么小牛队的人都喜欢他?

  “不过今晚你在防守端会吃些苦头,雷·阿伦和萨姆·卡塞尔,无论哪一个,都够你吃一壶的。”

  埃斯利接着说道。

  看着他的那种状态,孙昊知道他肯定又要讲故事了。

  只不过让孙昊没想到的是,埃斯利故事的主角却不是要和他对位的两人。

  雷·阿伦谦谦君子,进联盟之后的口碑就一直很好,君子雷不是白叫的;

  卡塞尔虽然长相奇特,被球迷送上“外星人”的绰号,但其实脾气非常好,被球迷不断调侃甚至攻击长相的他,甚至还淡定地出演了《异形》电影。

  故事的主角,是格伦·罗宾逊。

  孙昊对罗宾逊并不太熟悉,要说熟悉的话,可能还是“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多一些。

  但实际上在上世纪,格伦的名号完全不输大卫。

  在进联盟之前,罗宾逊在NCAA就已经名声大噪,而且是灭霸级的。

  大部分人都知道安东尼是NCAA大杀器,大一就场均22.2分10篮板。

  但2米01,体型相同的罗宾逊,大二赛季场均24.1分9.4篮板,大三赛季场均30.3分11.2篮板!

  实际上,罗宾逊就是历史中安东尼的选秀模版之一。

  凭借着这种残暴的表现,他毫无意外地当选了1994年的选秀状元。

  状元年年有,但是这一年,榜眼是基德,探花是格兰特·希尔!

  这是选秀大年的当家花旦。

  而且他新秀赛季场均21.9分6.4篮板2.5助攻,率队把上一赛季东部垫底的雄鹿队打到东部第九,而且距离第八只差了一个胜场。

  这种表现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现象级的,标准的天之骄子。

  但是这家伙,竟然在最佳新秀的评选中输给了希尔!

  乍一看希尔“乔丹接班人”,输给他很正常。

  但实际上,新秀赛季不论是个人数据还是球队战绩,都是罗宾逊更占优。

  而这,也是值得埃斯利讲这个故事的原因。

  因为罗宾逊他真的很特别。

  1994年的时候,NBA当时连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没有规定,给多少全看球队和球员谈判。

  格伦·罗宾逊,当时要求雄鹿队给的合同是13年1亿!

  那个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00万,乔丹也才500万,这种行为在当时直接就炸了。

  不过迫不得已,雄鹿队最后还是和他签下了10年6800万美元的合同,这让他载入史册,甚至逼得联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规则。

  然而这还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罗宾逊天赋爆棚,雄鹿队能被他逼迫签这个合同就是最好的佐证。

  如果他像科比那样自律,努力训练的话,他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乔丹。

  但可惜他不是,而且他还是另外一个极端。

  性格狂傲,经常酗酒,还时不时酒后驾车,辱骂球迷,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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