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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错世界的人偶师 第126节

明歌注视着远方,低喃出声。

魔法网络通过地脉延伸到了远处,欧拉丽、以及欧拉丽外连接的城市,其范围形成了一个圆。

这个圆不断朝外扩散,朝内向更复杂的方向演变,这是第二魔法·魔法网络。

通过网络,明歌能够以上帝视角般的姿态俯瞰网络所连接的范围。

至于以帝皇疆域为源延伸出的EX级千里眼,这玩意不好多用,影响心态。

而仅仅魔法网络笼罩的范围,已经足够了。

在他特意寻找下,明歌已经锁定了原著阿斯特莉亚眷族的几位干部。

艾莉婕无需多言,年仅八岁(已修改)的她穿越了万千山水,孤身一人抵达了欧拉丽,最终被明歌挖掘了出来。

比艾莉婕大一岁的五条野辉夜也离开了家乡,进入了明歌的感知范围。

年龄与艾莉婕一致,年仅八岁名为莱拉的粉发萝莉,因村庄整个被收纳从而来到了明歌刚创造出来没多久的城市。

每个人都安排了工作,原本做些小偷小摸,自混乱中成长起来的莱拉也得以重新做人。

按照计划,明歌会自然的将对方调到欧拉丽,随后被阿斯特莉亚挖掘出来。

其中,不论是辉夜还是莱拉,她们从小的经历无法改变。

但令人欣慰的是,明歌找到了名为妮兹的狼人。

她的村庄与莱拉的村庄一样,被吸收进了新城市,但不同的是她的父母健在。

明歌以EX级千里眼观察过所有人原本的命运,这是少数在阿斯特莉亚成员中得以改变的事。

说白了,明歌的出现还是比较晚,改变不了所有人。

但很多原本会死的人得救了,很多被全灭的村庄统合起来转移到了新城。

很多肮脏的暗派阀与黑市之人在这个时间段享受生活,却被明歌挂在了路灯上,明显能够看到下界已经开始变好,至少比曾经要好。

“接下来也该主动出击了。”

明歌拿出了噬神玉,随后交给了火之妖精·夏娜。

绯红的发色微微散发着火光,火灼的眼睛显露着凌然,明明是只萝莉,浑身却散发着强势的气息。

漂亮的双腿穿着黑丝,看上去极为纤细,令人想要好好把玩一番。

“去吧,带回天之火,以及我的武器。”

明歌平静的道。

奥林匹亚,守护着天之火的地方。

这是一个仅在传说中,与世隔绝的圣地。

若非外界几乎无人所知,奥林匹亚甚至会被誉为第四秘境。

来自天界的火焰,本身便具备以一己之力创造秘境的能力。

并且奥林匹亚还有另一个名字,潘多拉。

毫无疑问,原型来自于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便会释放灾厄。

而如今,天之火中蕴含的灾厄已经到了不得不进行处理的地步。

“我明白了,我的主人。”

夏娜接过手中的黑色宝玉,微微的鞠躬。

没有丝毫傲娇,说是夏娜,其实也仅有外形的佛系种族。

明歌也没有进行安排任何的人设,而是让性格方面由她们自己发展。

在话音落下后,夏娜化为火光消失不见。

跨越了大海,夏娜停留在一处巨大的火焰结界的分界点。

“天之火的护壁么。”

夏娜手掌贴近了红色护罩。

这个护罩不仅具有防御功能,还有幻术一般的隐藏功能,稍微远一点甚至看不到。

这层看似薄薄的防御,在下界却没有任何强制打破的手段。

一旦触碰,轻则被弹开,重则直接化为灰烬,就连灵魂都会被天之火所吞噬。

“这就是天之火的性质……”

通过夏娜,明歌感受到了天之火结界的极高性质。

好在妖精也不差,仅仅是一层结界还不至于比不过。

“火焰同化。”

夏娜将手掌贴在结界上,随后一晃神,夏娜便已经通过了结界。

化身与天之火相近性质的火焰,从而骗过结界穿过来。

这种做法难度很高,但作为火焰化身的夏娜却是具有先天性的种族天赋,这也是明歌让夏娜来一趟的原因。

至于明歌本人却是不准备过来,不同于安达里士,虽然有对神特攻,威胁却不算太大。

天之火是真正权能级别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足以毁灭整个下界。

没有完全爆发也极为危险,即便有破格的技能明歌也不想冒险。

因此,远程操纵夏娜进行行动便是最好的选择。

第一百四十章 最初的英雄,艾比米修斯

“真是松懈啊。”

透过奥林匹亚的幻术,明歌看到了那座残破的城市。

除了中心的神殿之外,城市的一切都被摧毁的一干二净,在白天的时候依靠着天之火残余的纯净力量掩盖下来,并安抚着其中的火人灵魂。

在三百年前,受到下界污秽侵染的天之火有过一次爆发,奥林匹亚五万人被吞噬,只有三百多人活了下来。

而此时夏娜已经来到了神殿的中央,那里插着天之火的祭礼之剑。

“是真货。”

夏娜握住剑刃,低喃出声。

想来也是,下界几乎没人能入侵奥林匹亚。

而奥林匹亚人也不会来偷这柄剑,因此放到这里供奉起来才是理所当然。

只是夏娜的行动,毫无疑问触发了上面的机制,那位活了上千年的英雄,艾比米修斯也已经得到了消息,正火速的赶来。

“正好砍了原主人,然后重塑一番。”

大剑上有着红色纹路,中心镶嵌着宝石。

明歌并不是很喜欢这个样式,虽然他无法打造出神造兵器,但改造还是能做到的。

很快,艾比米修斯无声无息般的出现在了大殿上。

那是一个褐色皮肤的男人,眯着眼,浑身释放着恐怖的恶意。

“你好啊,最初的英雄·艾比米修斯。”

夏娜抬手,打了个招呼。

“你是谁?”

艾比米修斯问道。

“我叫夏娜……虽然是奥林匹亚,应该也听过吾主的名号。”

夏娜说道:“我的主人即是欧拉丽之王,讨伐了黑龙与安达里士,达成诸多伟业之人。”

“明歌。”

艾比米修斯瞪大眼睛,愣在了原地。

竟然……竟然是那个人啊。

他的内心涌现出诸多复杂的感受,一时间竟不知道作何反应。

是嫉妒么?

理所当然的嫉妒。

没能讨伐安达里士,品尝败北的他非常嫉妒明歌。

作为最初的英雄,他本身只是愚蠢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讨伐怪物。

虽然拯救了诸多的人,却被不满足的人们所唾弃。

他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少去,最终就连墓碑与名字都不被允许留下。

这是最初英雄的最初绝望,也是压倒三千年迷茫人生的稻草。

“活了三千年,已经完全被污染了啊。”

明歌感叹道:“被外界污蔑为愚者,倒也不是完全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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