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型月网游太假了吧? 第239节
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几个酒客也不再压抑自己,甚至连一旁被捆起来的农户老头也干脆利落的在里面来了一泡——这的确算不上什么干净的行为,但这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生存的智慧。
而这种行为无疑是有效的,起码在整个酒馆都弥漫着臭味之后,那个怪物,甚至连骑士老爷,都已经退到了酒馆外面。
“……不是,至于这样吗?”
穿着一身骑士铠甲的老罗不禁一阵挠头。
“我明明是看到他们有难处,想要过来帮帮他们……”
“帮什么啊,我刚才不就说了,用不着管什么剧情之类的。”
老罗的身旁,打扮得如同原始酋长一般的杜宾叹息一声。
“你忘了吗,都是假的,都是演的……这些所谓的支线剧情,说白了都不过是数据而已,我们唯一的敌人是梅林,是这个游戏的开发者,除了这一点之外,其他的一切,甚至眼前的整个世界,都可以说是假的。”
即便它看起来再怎么真实。
如果是以前的话,这种游戏里的什么角色遇到了麻烦,他还是会热心的过去看一下的,毕竟身为玩家的他也确实有余力进行一些帮助,而这种行为也能让他轻松愉快一些——可现在的话就已经是两码事了,在意识到自己并非只是在玩游戏,而是要找梅林麻烦的时候,他也没办法像之前一样让自己把周围的一切都当真了。
“总之,不要太相信这些,一切都有可能是梅林的阴谋。”
片刻的沉默之后,杜宾对这件事情做了总结。
至于梅林的阴谋到底是什么,他自己实际上也不知道,就像他不知道一个游戏开发者亲自上场的时候,到底能拥有多么巨大的管理权限——所以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远离一些是非总是好的。
当然,在离开这里之前,杜宾还是抽了五分钟时间,把附近城堡里的士兵和骑士们杀了个干净,其中一分钟是杀人的事件,剩下四分钟在赶路。
“总之,不管梅林的阴谋到底是什么,只要杀过去就完事了。”
这便是杜宾的应对办法,相对无脑,但也确实足够实用——就像之前在外面时候的交锋那样,比起去搜集什么线索来寻找梅林的踪迹,他更乐于制造更大的破坏来让梅林主动现身。
如果梅林不冒头,他就一直杀下去,反正这对他来说也就是晨练级别的活动量,他又不着急。
并且这一次,就连好厚米老罗这个聪明头,也赞同他的想法。
“确实是这回事,你只要把这个世界里的人都杀光,那里面肯定也会有梅林。”
在听到杜宾的计划时,老罗是这样说的。
“也就你能干出这种事来了,但凡换个人都做不到这种程度……什么?你说我自己有什么主意?开什么玩笑?我这点智力怎么可能斗得过白手起家的上市公司老板?”
这也是为什么杜宾只能用这种近乎穷举法的本办法,毕竟作为聪明头的好厚米哑火了,那他也只能扛起作为智力角色的大旗。
当然,虽然说是杀,但杜宾也不是真就不挑食到谁都杀——就像刚才那样,他去到每一个地方,肯定先杀当地最厉害的那个,挨个转一圈,直到把那些厉害的人都给杀完了,他才会考虑对更弱的人动手——至于那些弱得离谱的普通角色,这个不在他的考量之内,除非上面能打的都死光了,不然还轮不到他们。
“所以我都杀了这么久了,最能打的应该要出来了吧……”
残破城堡的远方,杜宾一边眺望着那些冲进城堡里拿回财产的普通人,一边等待着危险的降临。
然而很可惜的是,没有任何人敢于过来攻击他,他预想中那些会阻止他的强者就好像不存在一样。
“还是杀得不够多。”
杜宾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就这几天杀的那十几个城堡,加起来也就几千号人,还是太少了,还要再多,还要更多。”
骑士从来就不是凭空出现的。
虽然名字叫作骑士,但是这个职业可不是随便骑上一匹马就能算数的——作为一个骑士首先要有铠甲和剑,这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当然还需要有一身不俗的武艺,不然穿上甲拿上剑也只不过是给敌人送装备。当然,最重要的,也就是骑士与骑兵之间最为巨大的分水岭,那就是骑士们往往都拥有封地。
哪怕只是一个小城堡,甚至一个小村庄,那也是他们手中的领地,也是他们可以回去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有着整个领地的资源作为支撑,骑士们才能置办得起昂贵的铠甲于宝剑,才能供养得起麾下的护卫队,乃至于几匹好马……当然,普通骑士必然是养不起好马的,这玩意保养起来比士兵都贵,甚至还有一些骑士连便宜战马都养不起,只能步行作战。
而这些消耗的资源,自然是由领地内的民众们负责,也正是因为如此,大部分骑士都觉得自己对领地内的民众有着保护的义务——只是这份保护的心态并非是出于人与人之间的善意,更类似于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是了,对于骑士们来说,普通人本身就是他们的财产之一,正式因为有这些领民们的辛勤劳作,他们才能有大把的时间和资源来修炼武艺,越练越强。
“所以说……山那边的领主,居然被他手下的领民打破了城堡?”
远方堡垒里的一间老旧军械库中,有年轻的骑士正打磨着自己的利剑。
“听说五分钟不到,那个蠢货就被砍了脑袋,这种事认真的吗?”
“……不好说,我也不太清楚,毕竟这个事听起来有点太……”
年轻骑士的身旁,负责整个堡垒安全的侍卫头子也一阵挠头。
刚听到这件事的时候,他也是不太敢信的,毕竟整个事情听起来有些过于荒谬了——毕竟手持利刃武艺高强的骑士们,几乎等同于爪牙锋利的狮子,而那些领民们在面对骑士们的时候,就像是雄狮面前的鸡鸭一样孱弱。
好在鸡鸭可以下蛋,这对于雄狮们来说是好事情,所以比起直接对鸡鸭下手,雄狮们更乐于拿蛋去换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也是之前那个消息最为离谱的地方,一头雄狮竟然被一群鸡鸭打破了巢穴,硬生生啄死了。
大伙吃饭都吃的好好的,怎么就这个蠢货能做到被饭碗卡住喉咙给噎死呢?
“他怎么想的,难道他不会跑吗?”
年轻的骑士颇为不解,这也是他最为迷惑的地方——退一万步说,就算那些领民真就个个都孔武有力,还有着人数优势,可那个死掉的骑士难道就不会提前逃跑吗?
当然,在名义上,这叫转进,叫寻求友军的支援,至于友军在哪……这个简直太多了。像这种自己内部发生了领民叛乱,其他骑士们都是愿意去帮一手的,毕竟在叛乱之后,原本领主的财产往往会落到那些领民们手中,而这些没什么武力还坐拥大量财产的领民们,在其他领主们的眼中简直就是待宰的肥羊。
“毕竟我们已经没有撒克逊人可以抢了啊……”
想起那些祖辈们的辉煌,年轻的骑士不禁叹息一声。
就,虽然,骑士跟马匪有着相当大的区别,但那也只是在对内的情况下,一旦涉及到对外征服,骑士们往往能做的比马匪更狠更绝——和只有几十号人的马匪不同,家大业大的骑士们需要的资源终究是更多的。不管是兵器铠甲,还是人吃马嚼,这可都是大笔的开销。
以前的时候还好一些,那个时候的骑士们还能找得到敌人,只要杀光敌人,敌人的东西就都是自己的——虽然数目往往也不算太大,可这玩意胜在积少成多,领民中的那些青壮们也很喜欢这种集体抢劫活动,尤其是在目标是那些该死的撒克逊人的时候。
然而很可惜的是,已经没有撒克逊人了。
自从两百年前,纵横疆场的王者在鏖战了五十余年之后,亲手挥动长枪刺穿最后一个撒克逊人,整个不列颠就都已经纳入了骑士们的掌握之中。而在一百年前的时候,就连大海另一边的高卢人都被那位王者彻底征服——而现在,两百年过去了,那位纵横疆场的在世神王仍旧统辖着这片广袤的帝国,而那些敢于与王为敌的人也早就全部灰飞烟灭。
理论上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毕竟就像那位王者说的一样,和平的时代终于来临了。可就骑士们自己的体验来说……比较微妙。
他们不敢对王者有什么质疑,毕竟那位不落之日,那位永恒的烈阳,可是从未对敌人和背叛者手软过——可是骑士们就算再迟钝也感觉得出来,没办法继续依靠战争获利的他们,生活水平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当然,如果只是不去消费那些奢侈的雕花宝剑和镶金铠甲,骑士们也不是不能接受,可问题是这个生活水平的下降,甚至开始威胁到他们的武艺训练,开始威胁到他们的卫队维持。
这就是他们极难接受的事情了,毕竟外表不光鲜对于一群粗汉来说也就那样,可武力上的变弱对他们来说却跟杀了他们没什么区别——要知道那可是他们的立身之本,是他们唯一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方式,如果就这么弱下去的话……他们真的能活得下来?
“所以说啊,虽然有些惭愧,但是也只能说声对不起了。”
拿起刚刚被打磨好的宝剑,年轻的骑士用手指试了试刃口。
刃口很锋利,却也有着足够的坚固,起码用在作战上来说,这已经是一把好家伙了。
“虽然还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但是也已经无所谓了。让手底下的人动起来吧,我们连夜翻山去隔壁转转。”
攥紧剑柄的年轻骑士闭上了眼睛,也遮住了双眼中贪婪的光芒。
虽然理论上来说,身为骑士的他应该对落难之人伸出援手,但那也只是针对活人,隔壁骑士领的骑士已经死透了,那就没什么办法了——当然,这或许是个假消息,隔壁骑士领的领主可能没死透,不过他倒是也不介意把假消息变成真的,让那个愚蠢的领主真的被砍掉脑袋。
而这一切自然是那些领民们干的,愚蠢的领主被凶悍的领民们推翻,而他作为正义的骑士,带兵过来亲手收拾这些贼人——这无疑是称得上义举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骑士楷模。
“谁也想不到,我们才是距离那个骑士领最近的,毕竟作为外人的他们压根就不知道山里的那条小路……我们只需要一顿饭的时间就能过去,那个领主的所有东西都会是我们的!”
在带着人出发的时候,年轻的骑士是如此的确信着,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在计划完成之后口袋饱饱的样子。
只是当他点齐兵马,来到那条山间小路的时候,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一些,微妙的波折。
“什么?你说前面有骑士正在过来?”
年轻的骑士愣了愣,一时竟有些没反应过来。
那条山间小路还是他上个月打猎的时候发现的,由于被茂密的树丛遮盖着,他可以确信除了自己没人知道这条路——可眼下这条原本应该为他带来财富与战利品的道路,居然已经有人走过来了,那甚至还是个骑士。
这怎么也能碰到同行?难道说他的财富已经被……
“那个骑士有几个人?”
年轻骑士的声音都开始颤抖了。
“他有多少部队?你们看没看清到底是多少辆辎重车?”
“没有部队,也没有辎重车,虽然那个人穿着骑士铠甲没错,但他们只有两个人。”
说到这里,前来报信的侍卫头子甚至加重了声音。
“一个骑士,一个蛮子,两个人都没骑马。”
“步行啊?”
年轻骑士登时便放下心来。
只有一个人穿着骑士铠甲,也就是说一个骑士带着一个扈从,连马匹都没有,说明这个骑士已经穷酸到了一定地步……要知道再穷的骑士也会给自己置办一匹劣马,即便这玩意不能用来骑乘作战,能帮忙驮一下行李也是好事。
而像现在这样,骑士和扈从都没有坐骑,这显然是最穷的那一批骑士,并且没有坐骑也就意味着带不走多少行李,这也就意味着这两个人对自己的目的没有任何威胁。
“那就走吧,打声招呼然后放他们过去。”
面对着已经威胁不到自己的同行,年轻骑士还是很乐于结个善缘的,毕竟聊两句天也不花钱,还能给双方留下一个好印象——万一有需要合作的时候,提前认识一下也是好事。当然,他也不觉得自己和这种穷酸的步行骑士会有什么合作可言,不过总归还是好奇想要看两眼。
还是那句话,毕竟这年头已经没有撒克逊人了,所以之前那些凶残粗野的蛮族们在如今也见不到了——年轻的骑士听他的爷爷讲过,在他爷爷的爷爷那个年代,骑士们虽然与那些蛮族战斗,但也有不少骑士们是以护卫中有蛮族战士为荣的。
有什么能比得上让敌人给自己当扈从更有面子呢?亲手战胜强敌,然后让强敌臣服在自己的脚下为自己尽忠,这些老一辈的知名事迹,年轻骑士想想都觉得爽。
而接下来的简短会面中,更是让年轻骑士确信,对方绝对出身于某个祖上有过军功骑士的老牌家族。
单是那个蛮子,就已经很了不得了,一看就是某个酋长级别的人物,能让酋长的后裔给自己当扈从,这就已经不是普通骑士能做到的了——更令年轻骑士惊讶的还是那套铠甲,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铠甲能做到如此的精致。
甚至来说,用精致形容都有些不够了,那应该说是一种美,是一种艺术。曾几何时,年轻骑士也在王都看到过那些雕刻师和画家们的作品,他一度对那些人口中的艺术嗤之以鼻——可现在的话,在这一刻,除了艺术品这个词,他已经找不出任何别的能形容那套铠甲的词汇了。
“就连王麾下的圆桌骑士都不一定能穿这么豪华吧?”
年轻的骑士不禁咽了口唾沫。
当然,能晋升到圆桌骑士,那都是骑士中的骑士,战士中的战士,就算他们会被赐予一些华丽的甲胄,那也一定是在实用性的基础上才有的华丽——但是眼前这套甲胄却也是有着实用性的,那对于全身的完备保护,甚至真的比圆桌骑士们的魔力甲胄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