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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227节

因此,与黄巾贼不战则已,只要一接触,那便是决战,准确来说,应该称之为会战——

在预期的时间、地点同敌军相会并交战,一轮定胜负。

第六十三章 反派,敗局已定

万余狼骑,五万郡兵,南归的两万士卒,再加上负责后勤的辅兵,按照兵家常用手法,夸大词其一下,完全号称大军二十万了。

至于攻略太原等地的黄巾贼,恐怕人数不下三十万。

哪怕不知兵的黔首百姓都知道,这种大规模会战绝对不能一窝蜂的乱上,必须事先分工完毕。

正因为如此,丁原此次聚将议事,便是依据吕布送来的情报,分析局势,并安排大军进发的先后顺序。

“末将来迟,主公恕罪。”

这时,陆离掀开布帘,在众将的注视下,与赵云并肩走到空位上,说是请罪,但脚步却是轻快至极,嘴角也止不住地上扬,仿佛知道了什么天大的喜事。

而赵云则拱手说道:“丁公。”

“哈哈哈,何错之有?”

丁原见陆离面带笑意,瞬间会意,刚好瞧见赵云袖袍出有块酒渍,不禁出声打趣道:“倒是老夫不对,在你们吃酒时打搅。”

“等平了那些作乱的黄巾余孽,老夫设宴款待诸将时,还请义士不吝赏光。”

“寸功未建,有何颜面参加丁公设下的庆功宴。”赵云面色凝重,揖手说道:“若丁公不嫌弃,云愿领千骑担任先锋,为大军开路。”

从忠义之所在。

为了取得胜利,不顾千金之躯,亲率士卒劫营,守卫汉土、护佑一方安宁,此为忠。

不远千里,营救张懿,虽说事与愿违,有人偷开城池,致使刺史被杀,但却不能埋没这份义气。

在赵云看来,丁原确实称得上明主。

“哈哈哈,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营帐内响起丁原爽朗的笑声。

一旁的张辽亦是欣喜,英雄惜英雄,这话没有错,就像当初遇到陆离一般。

坦白来说,作为第一个知道赵云决定的人,陆离仍觉得脚步发飘。

吕布、张辽、赵云,再加上狼骑精锐、并州劲卒,天下谁能与之争锋?

而其余将领亦是如此,他们没陆离想的远,只是觉得军中又添一员猛将,接下来镇压黄巾贼时,便会更加轻松,脸上尽是真诚的笑意。

霎时间,战前特有的凝重氛围一扫而空。

不过,军情不得延误。

吕布在信中说:

地方守军见久久得不到支援,士气衰弱到了极点,河东郡丧地大半,太原郡情况稍好,但也不容乐观,有一名为周天的叛贼,杀死上官后,主动勾结羌人,并与黄巾贼渠帅郭泰结为盟友,号称五万大军,已从西河郡石楼发兵,向东攻略太原。

因此,丁原决定发动会战,以秋风扫落叶之势,稳定并州局势。

考虑到此战发生在并州内部,士兵们熟悉环境,不必像先前那般团在一起行动,信心十足的丁原直接把除辎重部队以外的部队分成四支:分卒、兴军、踵军、大军。

大军顾名思义,为主攻部队。

踵军则先于大军出发,走在大部队前方百里,带足三天的口粮,并约好作战时间,等时间一到,就大会餐,进入临战状态。

兴军又先于踵军出发,距离踵军百里,带足六天的口粮,负责侦查情况,率先与留守在南部的大部队汇合。

而分卒据要害,战利则追北,按兵而趋之,即,分卒需要提前占据险要之处,一来,在大军交战时,易于取胜,二来,能指挥部队迅速追击逃敌。

“赵云何在?”

为表重视,丁原率先点了他的名字。

“末将在。”

赵云收敛神情,越众而出。

“石楼城高墙厚,又处在边陲要地,此次会战欲破贼军,必先断其后路,你领一千骑兵,从羌人的领地绕过去。”

许是担心赵云初涉行伍,丁原颇为和蔼地解释了一句:“羌人每年都会劫掠边境,这一次他们肯定会趁着黄巾余孽作乱,深入城池,根本顾不上身后的自家领地。”

“末将领命。”

赵云显得非常适应,接受军令之后,立刻起身回到原位。

见状,丁原也不犹豫,偏头说道:“牙门将军陆离何在?”

“末将在。”

“孟明,你率两千骑卒带足六天的口粮,担任先锋,与大军保持两百里的距离,负责传递消息、侦查四周。”

陆离把头深深埋下。

“末将领命。”

数千里外,西河郡,石楼。

戍堡顶端挑着一杆大旗,好大一个周字迎风飘扬。

此时此刻,拥兵数万的周天站在最高处,双唇紧抿,检阅着麾下部众——

五花八门的武器,弓、箭镞、弩机、刀、剑、戈、矛、斧、流星锤,质地更是令人难以接受,铁制兵器只占到一半,余者皆为青铜材质。

不,匆匆一瞥,周天还看到了骨质武器的身影。

刹那间,他内心生出一种来到荒古时代的错觉。

而这,还是杀死上官,打开石楼武库后,才勉强武装出来的士卒。

坦白来说,要不是羌族各部头人答应予以支援,周天哪里有勇气造反,早就收拾东西跑路了。

“兄弟,见形势不对赶紧撤,并州可是有吕布、张辽坐镇,咱们拿什么跟去斗?”

又是一个老熟人。

杜泉将手搭在周天肩膀上,压低声音说道:“依我看,从渠帅郭泰那里骗来《太平天书》残卷就是大赚,没必要跟官军死磕到底。”

“陆离那家伙真领悟出了战魂?”

然而,周天没有正面回应,反而问道:“你说,大家都是新生,前期也没有拉开多大差距,为何他能这么早就拿到了入场资格?”

“运势……”

才说了两个字,杜泉就闭口不语。

怎么可能归结为运气?

一想到对方率领数百骑兵,冲进匈奴大营浴血厮杀的景象,杜泉瞬间没了脾气,换做是他,肯定不敢这么做——

当初,云中郡被围,为了活命以及自己的前程,他亲手割下刺史的首级献给左贤王,当做晋升之资。

“时势造英雄,那些账以后有的是机会清算。”

说着,周天抬眸望向远处。

五百匈奴精骑,佩戴圆盾、手持利斧,骑的都是高头大马。

要知道,这是杜泉好不容易拉来的队伍,为此,他牺牲了太多东西,要是全部折进去……

一念至此,周天承诺道:“兄弟,你说的没错。”

“咱们先率军向东,与渠帅郭泰汇合,一旦拿到《太平天书》,咱就带着精锐快速撤走,留些炮灰下来,权当是信守承诺了。”

第六十四章 急行軍

酉时,陆离率本部两千骑先行,充作兴军,回首望去,长戟如林,军容甚壮。

不得不说,生活在草原上的异族确实善于养马,休屠王送来的五千匹战马个个骨大筋粗,不仅外表神骏,而且脾性也温和亲人。

再加上并州民风彪悍,男子俱是弓马娴熟之辈,所以陆离拣选的两千精锐步卒,摇身一变,就成了骑兵。

“禀将军,前段时间搭建的渡桥尚在,并未遭到破坏。”

这时,一名士卒飞马来报。

陆离看了看微熹的天色,又看了看脚下被鲜血浸透的冻土,吩咐道:“分出三百骑,踏冰而过。”

不久前,大军夜渡白渠水被匈奴人半道击之的事情,如今想来,依旧历历在目。

因此,为了保险起见,初次领兵在外的陆离决定先派一部分士卒过去,若是出现意外,这些人可以快速稳住阵脚。

当然,这种做法过于谨慎了。

事实上,全军渡河的整个过程都十分平稳,中途有几个凑巧路过的百姓,本想过来看个热闹,也被斥候远远地驱离了。

不过,等到了定襄县境内,人烟渐多,情况又有了改变。

闻讯赶来的黔首百姓站在官道两旁,翘足观望,见眼前这支骑队正是不久前北上的部队,如今携大胜之势南归,忍不住高呼:“王师威仪,天威赫赫!”

而大军抵达定襄城时,更是热闹异常,只见城门大开,阖城百姓扶老携幼,跪拜在道路两边,箪食壶酒,共迎王师。

马高八尺为龙,高七尺为騋。

高度能够达到六尺以上,就可以被称为良马了,而陆离麾下士卒所骑的马,均高七尺,又装备精良,人数虽不如先前,但持戟行来,依旧令人感觉目眩神迷,正应了那句:

被兕甲兮跨良马,挥长戟兮彀强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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