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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311节

“金狗来了!”

突然听到城头一阵骚乱,有人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一声大喊,仿佛平地里一声惊雷,整个清水县城登时乱作一团,无论是想往外跑的,还是想往里钻的,现在就剩下一个想法。

那就是往城里挤!

“都给老子站住。”

县尉见状,带着兵丁上前连噼倒数人,见了血,才让这些人稍稍冷静下来,在一众兵丁闪亮的刀枪看管下,全数进到了城里,将城门关上了。

堵在门前的,总共也就百十号人,若不是同样有百十号人想要出城,他们早就进来了。

“如果人数再多些,怕是就糟了。”

县尉见城门被关上,稍稍松了一口气,第一时间便来到了城墙之上。

只见远处,烟尘滚滚。

看不清数目的黑袍甲兵,排着整齐的军阵,向县城而来。

“竟...竟真是金人来了!”

县尉也没见过金人,原以为自己训练的许多弓手,已算是精锐,就算敌不过金人,依托城墙也能守上一守。

可现在一看,己方这兵丁,自己亲手招募,训练的弓手尚还能勉强站稳,那些厢军兵丁,一个个早已是两股战战,恨不能先走。

知县老爷在主簿,县丞等官员的簇拥下,急匆匆来到城头。

县尉心头稍缓,他是真怕自家知县老爷,还没等金人到来,便丢下县衙,带着一众妻妾往南边跑去了,那对于清水县城的士气,更是一个重重的打击。

知县刚来到城墙上,便急切询问道:“县尉,你通晓兵事,且看这金狗军队成色如何?可是那金狗主力?”

县尉闻言,仔细打量去那些“金狗”。

这一细致打量,“通晓兵事的”县尉神情便是大变。

只见敌人一个个披坚执锐,甲胃齐备,而且大多都披着黑色的罩衣,那衣袍上还都绣着一只金色的双头老鹰。

还有那些金人骑兵,更是一个个气势凛然,人马具装,戴着那奇怪头盔仅露出一道缝隙,看上去颇为骇人。

他语气低沉,压低了声音道:“回县台大人,这金狗军容整齐,行军当中也是阵型俨然,想必在金狗当中,也是一等一的强军,怕不是那金兀术亲率的中军?”

知县等一众官员,俱都是面如土色:“那可为之奈何?”

县尉本想说两句宽慰知县的话,但一想这金狗后续兵马还不知有多少,那些厢军本就没什么战斗力,若敌军攻城,旦夕之间就是城破人亡之局。

又想到自己刚出生没多久的可爱孩儿,怕是就要横遭惨祸,一时间握着手中的朴刀,只觉双腿站立不稳,心如死灰。

我大宋,怕是要亡了啊!

一众人心惶惶当中,一个书生突然暴喝道:“为之奈何?唯依托城墙,死战到底!”

“死...死战?”

他们看向城头不远处,竟是县里小有名气的才子,刘家老大,一时间心中一震:“刘伯武,你可有退敌良策?”

刘伯武摇头道:“无,在下不通兵事。”

知县神情一暗,心道,我等也真是病急乱投医了,这区区一个士子,难不成还能变出千军万马不成。

“县台大人,我虽不通兵事,但也知晓那金狗贪婪跋扈,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豺狼,唯有打痛他们,方能使敌人退兵。”

县尉开口道:“可这厢军平素就是修城墙,挖土方,干得是苦力杂活儿,拿兵器的时间尚不及拿锄头的时间,既无操练,也无甲械,如何死战?”

刘伯武沉声道:“全城百姓,男女老弱不论,尽数登城死战罢了,就是半数全殁,也要崩掉金狗一颗獠牙。金狗残暴,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县台大人,您愿意自己妻女被金狗凌辱,虐待而亡?县尉大人,您愿意自己儿子被金狗刀枪穿刺,挑飞到水渠中,溺毙而亡?”

他一桩桩,一件件列举过,眼神中,已是布满了血丝。

为人夫,为人父,面对强敌,唯死战耳?

正当这城头诸人,勉力提起抗金士气之时。

城下兵马当中,纵出一员骑将,马鞍上带着几个圆滚滚的染血布袋,来到城下高喊道:“叫你们能管事的出来见我。”

那骑将戴着金色面具,身披的斗篷,是唯一一件不是双头老鹰的斗篷,粗略一看,上面绘制的竟像是一头猪婆龙首,只是要英武狰狞许多。

“休要担忧,我等不是金人,而是自泰西之国,大秦派出的使节团,本想去觐见你大宋国的皇帝,却不曾想撞上了一支金兵。”

洛萨抡圆了胳膊,将手中布袋丢上城头。

那县尉显然也有点武艺,伸手便将其接住:“这是何物?”

“无他,金狗头颅罢了。”

县尉打开布袋,却见里面赫然包裹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须发喷张,满脸怒容,眼睛珠子瞪得熘圆,看那发式装扮,的确像是传说中的金人。

此后,更是有数百骑来到城前,丢出一颗颗圆滚滚的头颅,骇得城头一众兵丁心中更是恐惧至极,肝胆欲裂。

“你们若不信,看看我相貌便知,我绝非金人。”

洛萨摘下头盔,露出与此方之人,面容殊异的金发碧眼相貌。

那县尉看着洛萨一众,惊讶道:“你们竟然都是胡人?”

让娜纵马奔出,摘下头盔,露出一袭金发:“喂喂喂,别瞎说啊,我家大人可不是胡人,而是泰西之地,大秦国的将军——哈洛萨,你们称呼他为哈将军就好。”

神特么哈洛萨。

洛萨翻了个白眼,属实也没想到竟会被让娜给安上一个“哈”姓,还不如用自己前世的名字。

“大秦国?”

县尉哪听过这个名字,看向身边,据说是以博闻强记而着称的刘伯武。

刘伯武思索了一阵,惊奇道:“这大秦可是拂菻国?”

第三十二章备战

拂菻国,即汉时大秦,早在百余年前曾向宋朝遣使,就是西方的罗马帝国了。

当然,拂菻其实也就是个泛称,相距如此之远,还有语言上的隔阂,指望宋人能分清罗马,罗姆,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一番解释,两方人总算是“接上头”了。

但知县老爷显然也不敢打开城门。

这所谓大秦国的使节团,一个个披坚执锐,气势雄浑,隔着道城墙众人都感觉心中没底,谁知道打开城门是不是开门揖盗?

县尉不禁泛起滴咕:“都说这胡人藩兵不堪战,怎么这群胡人看起来却是如此骁勇?”

宋朝边境是有豢养藩兵的,多是羌胡人或是吐蕃人。

刘伯武小声解释道:“这拂菻国人可不是羌胡,吐蕃的藩兵,也不是西域小国之民,而是西域以西,一个不下于绿衣大食(yi)的大国。”

绿衣大食就是法蒂玛王朝。

县尉面露恍然,实际上完全没听懂刘伯武在说些什么。

知县老爷壮着胆子拱手一揖:“哈将军可否告知,这些金狗头颅是从何而来?”

“就在不远处,我军见这蛮夷之辈想要屠戮百姓,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将其杀了个干净,这些头颅县官你大可统统拿去,上报换取功劳。”

洛萨很痛快地说道。

知县老爷脸色顿时一变:“也就是说,这金人前哨,已至清水县城不远了?这可为之奈何!”

“没错,这前哨已至,那金国四太子金兀术所率的中军大概率也不远了。你这县官还不快快给我使团录上通关文书,我们也好南下去寻你大宋的官家,送上吾皇书信!”

洛萨心中冷笑,脸上却更是热情。

这金人前哨将近一个勐安的大军都在这清水县辖地被屠戮殆尽,按照金人的作风,不狠狠报复一番才怪。

这一番话,算是把清水县城跟他们绑定到了一起。

就算这县官有胆子把他们这支“拂菻国使团”屠杀殆尽,以那些金人的作风,也根本不可能“宽恕”清水县。

城头,一众人已是焦头烂额。

“这下可如何是好,金人大军旦夕将至,这拂菻国使团灭了金人前哨,偏偏还要离去,我们拿什么来平息这金兀术的怒火?”

知县急得直上火。

那金兵都快杀到家门口了,而且金人素来以骑兵强悍着称,现在就是拖家带口南迁,两条腿也根本跑不过人家四条腿啊。

刘伯武斩钉截铁道:“不能让这使节团走,眼下,想要抵御金人,必须要仰仗这些胡人!”

县尉立刻出言反对道:“这胡人自称“使团”,你就真信他们是“使团”了?哪有使团全是兵丁,连半个文官模样的都没有的?”

“万一他们所说,不过是为了诈开城门,到时,你我都将是清水县这数万百姓的罪人!”

刘伯武微怔。

知县老爷沉声道:“姑且不论这使节团到底是真是假,可即便是真,我们拿什么借口留下他们,帮我们共同对抗金兀术的大军?”

一众人面面相觑。

县尉提议道:“胡人向来粗鄙贪财,不如我们凑些银钱雇佣他们?”

刘伯武摇头道:“不可。这胡人虽大多穷困,但拂菻国却是一例外,而且,你们看这胡人士兵,人人披甲,衣着光鲜,绝非穷困之军,要拿财物雇佣他们,绝非是我们清水县城区区一县之地所能负担的。”

一众人面面相觑,竟都有种绝望之感。

偏偏这时,城下还传来了洛萨的催促声:“快些,你这县官,怎敢如此怠慢使者,再作拖延,我们就直接南下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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