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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32节

高弗雷微笑着补充道:“即使有不合理的地方,萨珊王也会替我们掩饰好的。”

他看着洛萨鬓发间的汗珠,笑道:“你该换一身丝绸长袍的,更凉快,也更符合贵族的身份。”

“放心,在这儿,丝绸还没那么贵,经由那些悭吝的商人之手,才一下子翻了好几倍。如果你买不起的话,我可以送你一件。”

洛萨连忙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高弗雷微怔,有些无奈道:“我只是跟你客气一下。”

洛萨满脸苦涩:“确实没钱了,陛下赏赐我了一千枚苏勒德斯,但我决定用这笔钱来武装五十名披甲军士。”

“粮秣,军备,士兵的薪资,训练的场地,这笔钱我恨不得一枚金币掰成两半用。”

“五十名披甲军士?”

高弗雷愣住了。

“洛萨,在圣地,你用这笔钱组织十名骑兵,都要比五十名披甲步兵更管用。”

洛萨有些无奈道:“身为骑士,我无法招揽流浪骑士和他们的侍从,只能雇佣一些骑马军士,他们的战斗力与骑士相去甚远,而且太过昂贵了。”

当初跟马扎尔骑兵一战,骑士跟普通游牧民的战斗力的差距,可见一斑。

洛萨当然知道这个时代,骑兵才是王者,确切来说,一直到大方阵崛起前,骑兵都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亚历山大的方阵,伙伴骑兵才是一锤定音。

帝国的军团,也需雇佣蛮族和努比亚的辅助骑兵。

他还手握翼骑兵的鸢尾旗这件骑兵神器。

但知道归知道,他玩不起。

“的确。”

高弗雷被说服了,点头道:“你有你自己的考量就好,我的经验未必就符合你的实际情况。”

“今晚在城内休息一晚,明天我们即刻出发,返回伊贝林,你得在那儿,跟那支库尔德骑兵队汇合。”

第三十六章西比拉公主

告别高弗雷男爵。

天色已晚。

四人准备回返庄园。

天空中,繁星点点,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

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

即使在傍晚,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白天汲取了大量热量的地表,如同一个饼铛,烘烤着人们的脚底。

“般若,那些是你的族人吗?”

芙琳吉拉指着路旁,一支束发高冠,黑发黑眸的商队。

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

她是鬼族,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

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是宋人,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

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

他们有膀大腰圆,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

他们眉头紧锁,不知在谈论什么。

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发现周围环境嘈杂,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若是细致去听,应该还能勉强分辨。

但离远了听,就真是鸡同鸭讲了。

“算了,我们走吧。”

洛萨轻夹马腹,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

现在,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

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外加语言优势,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

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

譬如造纸术,早已传入。

印刷术,他自己就会。

指南针,他知道原理,而且现在他也没开辟新大陆的需求。

至于火药...且不提这个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

洛萨起码还知道一硝二磺三木炭,虽然知道这些也没多大用,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而不是重量比。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外邦人的面孔,也注定他没办法返回宋国,做一根赵氏江山的擎天玉柱。

就是不知,那历史上如上帝之鞭般的鞑靼铁骑,是否依旧会如约而至。

正出神,前方,一队骑兵纵马驰骋而过。

队伍最前方的侍从,打着红底的耶路撒冷十字纹章,手持卵形盾,高声呵斥路人避让。

他们簇拥着一名骑着白马,头戴阿拉伯式头巾,用黑纱遮面的贵妇,向前方奔去。

“是西比拉公主!”

道路上,卓有见识的人纷纷认出了这一徽记,西比拉公主不仅仅只是公主,同时也是具备封地的女爵。

来时经过的贾法港,便是她的领地之一。

这就是鲍德温四世的姐姐?

洛萨刚冒出这个念头。

这时,她脸颊上的面纱突然随风飘落,洛萨下意识伸手接在手中。

惊鸿一瞥间,他看到了西比拉公主姣好的眉眼五官。

她却未作停留,继续纵马驰骋而去,只留一阵香风。

“啧,手法真刻意。”

芙琳吉拉轻哼了声:“洛萨,她似乎对你有意思,你今天在宫殿里见过这位公主?”

“见过,但我没太在意。”

洛萨将手中的面纱递给了一旁的汉斯:“替那位女士好好保管,下次见面时替我还给她。”

“感觉怎么样?

芙琳吉拉脸上笑意盎然,但洛萨很清楚,她的眼神中已经透露出强烈的不满了。

按照她的性子,现在恐怕已经想着怎么把西比拉公主给吸成一具干尸了吧?

般若的眼眸依旧平淡如水,只是轻轻瞥了他一眼,就继续目不斜视,乘着坐骑向前方行去。

洛萨摇了摇头:“与你和般若相去甚远,实在不怎么样,而且还是个生过一个孩子的寡妇,我不可能对她有想法。”

其实还是很美的。

只是他跟芙琳吉拉和般若朝夕相处,眼光被拔高了太多。

除非是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那样,既漂亮,又能陪嫁一座帝国的寡妇,否则他是不可能吃这口软饭的。

而且,这位公主之所以抢手,是因为她和前夫生了一个儿子,是鲍德温四世死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万一鲍德温四世没死呢?

洛萨很确信,倘若自己真抽取到一个五六星的医疗扈从,真治愈麻风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其实,他现在也有办法。

就是让芙琳吉拉给他一个初拥。

只是芙琳吉拉不可能愿意的,这个爱干净的小姑娘,得被PUA到什么地步,才会愿意纡尊降贵,去吸一位麻风病人的血,再将自己珍贵的精血注入。

洛萨也不会提出这种要求。

哪怕鲍德温四世以后再怎样器重他,他也不可能做出这种决定。

似乎对洛萨的反应很满意,亲密度增加的提示音再度响起,只是大概真像洛萨推测的那样,还差一道门槛,亲密度仍处于冷淡范畴。

洛萨走到队伍前面,回头看了一眼般若。

两人对视许久。

般若才语气淡淡地问询道:“怎么了?”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没有说话——如果不是系统提示亲密度增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完全不在意呢。

洛萨迟疑了下,还是询问道:“般若,你觉得呢?西比拉公主真的对我有意思?”

般若摇了摇头:“我看不透人心,芙琳或许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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