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五八从断亲开始 第782节
时间进入三月上旬,农业大国通过了专利法,以后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有专利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了。
这就是跟国际开始接轨,而不是自己关起门来了。
四月清明节,如期而至。
周家人全部齐聚一堂,全都在京城银闸胡同小院坐着一起吃饭。
“四哥,你去美国那边参加那个什么计划,感觉怎么样?”
饭桌上,老五跟她四哥小声嘀咕讨论了起来。
那毕竟是沃尔玛超市,享誉全球的零售行业巨头,如果能够成为首席执行官的话,那么确实非常不错。
“才刚去没多久,还在了解阶段,没什么感觉。”周冠礼谦虚说道。
实际上,他自己已经打起了小算盘。
要竞争上岗,自然是好事儿,而且听说是公平公正公开,那么他应该有很大机会。
只不过他来到美国之后,才知道这边到底有多么排外。
以前他是大老板,所以感觉不到美国社会到底有多么排外。
沃尔玛超市内部还算好,十分团结,并不怎么排外。
但是其他公司,那就不一样了。
总而言之,有不少人看到他是华人之后,立马就换了一副面孔。
华人又如何?
呵呵,照样不行!
所以周冠礼心中已经憋了一团火儿,既然美国佬要搞事儿,那么他这个魔童绝对会反击回去。
周良顺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有说啥。
就在这个时候,他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老三周良裕给他打来的电话。
“大哥,爹走了。”
老三的声音十分低沉,没哭,但可以听出来,心情很不好。
“走了?”周良顺好像没听清楚一样,又问了一遍。
“嗯,刚走,医生说是心梗。”
听到心梗两个字,周良顺顿时就明白了。
用中医的话来说,心梗就是真心痛或胸痹心痛。
《黄帝内经》记载:真心痛,手足青至节,心痛甚,旦发夕死。
用现代医学的话来说,心梗就是心脏血管突然堵死、心肌因缺血坏死的急症。
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疾病。
居住在南锣鼓巷的周有同,绝对不是经常体检的人,所以他出现这样的病症,似乎也不奇怪。
更何况现如今的医学技术手段也一般,检查不出来也很正常。
中医的手段就要看医生自己了,如果是医学圣手,拥有丰富经验,那倒是可以通过望闻问切来进行四脉合参诊断。
但如果是一般的中医,那就不好说了。
“好,我知道了,我现在过去一趟。”
周良顺说罢就挂断电话了。
死者为大,以前不管怎样,就算断亲了,终究还是有血缘关系。
生前可以不管,毕竟周有同他还有两个儿子,而且老三也会盯着,至于说老二周良宽,他倒是出狱了,但这会儿也不知道在哪里混,反正周良顺没听说过关于老二的消息。
“咋了?谁走了?”戴竹君紧张地问道,她害怕是她父亲,但是她父亲走了,不应该是直接通知她吗?
“老三打过来的电话,我生父他走了。”周良顺的语气很平静,就像那不是他父亲一样。
事实上,他就是一个穿越者,当初刚穿越过来,前身就是被他父亲给打死的。
按理说,周良顺应该谢谢前身的父亲,否则的话,他都没办法鸠占鹊巢。
但当时的情况,他也只能分家。
因为只有他自己当家做主,才能够隐藏得住系统签到的物资。
要不然,继续留在那个家,呵呵,就算有工作,估计工资还得上缴,这是时代特色。
只是分家断亲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大家撕破脸皮,也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啊?”戴竹君惊讶地张大嘴巴,旋即起身:“走,我跟你一起过去看看。”
老大、老二他们这些孩子,都有些吃惊。
那毕竟是爷爷,可惜他们对这个爷爷,十分陌生,因为他们父亲根本没让他们相认过,仅仅只是远远见过几次,仅此而已。
“嗯!”
周良顺起身,孩子们也跟着一起过去,不过刘晓俪她们则是被按住,因为她们需要帮忙照看一下周文瑞他们这些小屁孩。
南锣鼓巷,东棉花胡同八十六号院。
当周良顺来到这儿的时候,这个大院跟二十多年前,似乎没什么变化。
不过也有变化,那就是刘国栋、梁秀英、吴广德、陆伯鸿、孙大浦、郭金生他们这些人都老了,郑老头也已经去世了。
物是人非啊!
当年的孩子,刘援朝、冯红军、陈建国他们这些人都已经长大了,但大部分都还在这个大院住着,穷啊!
看到周良顺出现,这些以前的邻居们,都不敢相认。
因为跟二十六年前相比,周良顺好像没什么变化,唯一的变化,大概率就是气质变得更沉稳。
样貌上确实没什么太大的不同,更引人注目的是他跟二十六年前一样,十分年轻,岁月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任何的痕迹。
邻居们都不敢相信,纷纷瞪大眼睛。
前院老周家出了事儿,老三亲自过来主持,周有同跟李淑琴生的那两个儿子,周良安和周良全,此时也在一旁。
这两兄弟还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他们的大哥。
名义上的大哥,他们基本上没怎么见过。
一九五八年九月份的时候,周良顺就跟戴竹君结婚,之后到了一九五九年一月,他就去了大西北基地。
而周良安和周良全一个是五九年三月份出生,一个则是六一年八月底出生,两兄弟当时那么小,就算见过周良顺,也还不会认人。
邻居们都在,周良顺也没说什么,他给周有同烧了一炷香。
此时的老家伙,正躺在木板床上,还没给他穿寿衣。
第一次见到死人的老五他们几个孩子,全都有些不适应。
就算是戴竹君,同样也不适应,但还是硬着头皮,没离开。
周良顺面色如常,沉默不语。
别说这样的老人去世,就算是其他场面,他也见到太多了。
正常的老人去世,特别是一些上百岁的老人,就算是老人还活着的时候,一些小孩看到,都会害怕。
因为老人皮包骨,老态龙钟,看起来确实让人害怕。
“大哥,我请人看过日子了,后天合适下葬,地方是爸他之前就已经找好了.....”
听到老三的话,周良顺错愕一下:
“他居然提前给自己找好了坟地?”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他父亲周有同好像是一九一七年出生,今年也才六十七岁,较真来说,不算很老。
所以他这么早就去给自己找好坟地,说实话,周良顺很吃惊。
他老丈人戴遗山都八十多岁了,都还没去干这事儿呢。
“嗯!”
周良顺拍了拍老三的肩膀,“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好好处理他的后事,给他送一程吧。”
“是啊,他这场病来的突然,我们都没有想到啊,唉.....”
老三叹气道:
“希望他能够在地下好好安息,保佑我们长命百岁....”
“别!”周良顺赶紧阻止道:
“他生前都没能够活到一百岁,死后就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够保佑他的后人长命百岁了?”
简直就是谬论!
生前周有同的生活都过得马马虎虎,甚至可以说是紧紧巴巴的日子,也才活到六十七岁就嗝屁,呵呵,总不能他死之后一下子就获得那么牛逼的能力,能够护佑他的子孙后代吧?
反正周良顺不信这一套说辞,老三也是被他大哥的话给整得一愣一愣的。
他发现他大哥说的话,很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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