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从知青返城开始 第450节
“大经济法怎么说?”
津市姜老师眼前一亮,诧异的问了一句。
“北大魏教授提出来的大经济法主张观点是经济法是独立的基本法律,调整所有经济活动关系,包含横向的国家机关行政管控关系;纵向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计划合同。”
“以当前各个专家老师的观点来看,民法学的老前辈们主张的是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基本法,认为应当先立民法,搞《民法典》。”
“然而经济法的老前辈们则认为民法只管公民个人的人身、私人财产,企业之间则是归属于经济法。应当先制定《经济法纲要》。”
“双方之间最重要的分歧就在于,谁都想要先一步立法,形成对当前经济市场的干预。确立在经济活动之中的约束能力。”
“不过,在我看来,这些都只是表层的原因。”
李默文侃侃而谈说道。
讲述了一下他在今天这次会议上的一些领悟。
其余几人若有所思的看着李默文,眼中对他年纪上的一些轻视,已经全部消散。
“小李,你学的什么啊?”
戴主任惊讶的看向李默文,问了一句。
“戴老师,我先前说过,我学的是科社……”
李默文刚准备回答,就被老戴摆了摆手阻止道:
“我问你研究的是什么法学方向。”
“哦哦,我研究的是刑法……”
李默文这才明白过来,回答道。
“刑法!?对民法与经济法还能够看得这么透彻?”
章主任忍不住说了一句,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几个人,感觉自己等人好像落伍了不少。
还是年轻人的脑子转得快。
今天一天下来,顶多就听出几分皮毛,法学所的专家与法制委的领导讲话,长篇大论下来,能记住的没有几个,多数都是记在了笔记本上,打算会后慢慢琢磨。
也就这个年轻人,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已经抓住了一部分的要点。
“小李,你能够看到这一点儿,已经很不错了。”
“实际上……大民法与大经济法之间的争论,还有一点儿,就是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之争。”
津市的姜老师看李默文这么出风头,也忍不住秀了一把,说出了自己的观念。
“说到底,这就是利益的争夺,谁也不想放弃接下来即将做出来的一份大蛋糕啊!”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自信满满的笑容。
“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就是接下来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各种经济关系该由谁管?”
“这才是整个争论的关键!”
他这番话说出来。
整个宿舍内,鸦雀无声。
李默文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他也猜到了这一点么,但却没有说出来,主要是不想出太多的风头。
周教授跟他说过,这次过来参会,就是戴着一副耳朵过来就行。
多听多写,不要多说。
如果不是众人一直在讨论人大最近发生的诸多变故,他也不打算当这个出头鸟,转移话题。
“李同学,你支持哪一边呢?”
津市姜老师说完之后,目光闪烁的看着李默文,等待他的回答。
第232章 法学论战,名师相邀
支持哪一边?
面对这个问题。
李默文有些迟疑,实际上,他知道这场论战最终胜利的是哪一方。
“我认为最终应当是民法获得主导权。”
他回答道。
这番话,让在场的几位都感觉十分惊讶。
“为什么?我反倒是觉得大经济法应当作为独立管理的法律出台,这样才符合咱们社会当前的经济发展规律。”
戴主任皱了皱眉,回答道。
“在我看来,企业本质上是国家计划的执行单位,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首要功能是落实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不是两个自由主体的自由买卖,所以企业之间横向经济协作关系加上国家纵向计划管理关系,合在一起才算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
这是当前主流看法。
正因为如此,加上民法专家的坚持,当前大经济法与大民法形成了主要分歧。
这导致重要的民法没办法落地。
“李同学,你支持民法,不会是因为民法所描述的那一套平等关系的内容吧。”
章主任问了一句。
李默文笑了一下,并不打算回答的时候,另外一个王主任却笑着说道,“李同学是人大的学生,现在不知道很正常,他支持民法也是应当的,毕竟他们法学院的系主任周教授,就是这一套理论的支持者。”
他是知道内情的人。
人大也是这一次争论的漩涡中心之一。
论战的主力就有人大的这位周教授。
李默文闻言,眉头微皱,他看了王主任一眼,声音不轻不重的说道:“王老师的话,就有一点过于主观了。”
“我并非不知道,而是现在市场主流,还无法接受民法的理念,但我相信在改革开放、经济的不断发展下,民法的理念才是最终的出路。”
“承认商品经济,才是决定谁能够获得论战胜利的关键。”
大经济法最终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其中没有个体经济活动的位置。
将计划经济放在主要位置。
以计划为核心,经济活动必须服从国家计划安排。
他们承认商品交换,但认为商品交换必须在国家计划之内。
这一点与当前的主流思想形成了对抗,违背了大会的精神。
哪怕社会层面的实际情况还支持他们的理论,但实际上,却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最后民法成为了主导经济活动的关键。
大民法主张的凡是平等主体之间横向财产关系,不管是公民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和公民之间,都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其中的底层逻辑就是社会主义同样存在商品经济,企业作为独立主体进行商品交换的情况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适用于民法之中规定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
而经济法只调整纵向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也就是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调控,并不属于独立基本法律部门,而是属于行政法的分支。
最后民法胜出,经济法被迫转型,放弃了‘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这类横向交易归属经济法’的核心主张,平等交易主体之间的市场交易全部交给了民法管辖,保留国家经济管理、计划、生产调控与市场监管等内容。
理论范围被局限在了纵向的国家调控阶段。
虽然退了一步。
但是却因祸得福,因为后来的金融经济爆发性发展,成为了堪比民法的一套重要法学理论。
成为了国内七大独立法律理论体系之一。
衍生的法律主要有《反不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算法》、《银行法》等等法律集中出台。
以及李默文最熟悉的《对外贸易法》,他当年当高管卖货的时候,翻看最多的就是这一本法律。
第二天。
早上!
李默文等人照常起床,约好了一起去食堂吃饭。
所以洗漱之后,都在宿舍里面等着。
昨天晚上,众人在宿舍的讨论,最终以李默文的落败而结束。
因为李默文所能够说出来的那些个理论支持,完全没办法说服其他人。
在当前,大部分人都认为经济法的重要性比民法要强得多。
再加上经济法提出的用法律赋予国家调控经济的权力,使得担心商品经济会影响国内制度的人们纷纷支持这种做法,当成是改革过程之中的一道保险。
经济法的地位被抬得很高。
所以他的说法,只能被当做一个方向,却没有人会相信。
今天的讨论会,差不多也是同样的结果。
关于大民法与大经济法的争论,在全国第一次法学理论研讨会上面,民法大败而归。
支持民法理论的周教授等人既没有能够说服在场的法学专家们,也没有给出解决失败之后隐患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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