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你的冒险团日志 第47节
就连周围的景色在罗素眼中都有了重影。
“罗素,你知道吗?上次停在一个兽人部落的时候,我和一个兽化人姑娘聊了一晚上柏拉娜的十四行诗!”
“慢着!”
“你刚刚说什么?”
“兽人姑娘!”
“不是,另外一个!”
“柏拉娜的十四行诗!”
“你能用兽人语言聊柏拉娜的十四行诗?”罗素有些不太相信,自己通用语都读不顺柏拉娜的十四行诗,弗雷德这家伙能用兽人语翻译柏拉娜的十四行诗。
“当然,这很难吗?我还会矮人语、小部分巨人语和地精语。”
“我不信,你发誓!”
“你不信关我什么事?”
“那我信了!你能教我兽人语吗,我可以付钱。”
“不用钱,你已经答应请我吃一路美食,弗雷德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其他人在外面忍受冷风和薄雪的时候,中间三辆巨型马车里却温暖宜人。
靠后的那辆马车之中,丝毫感觉不到前进的震动,马车虽然不大但是也分隔出了一个独立的盥洗间,中间的火炉缓缓向四周散发热量,整个地面都是柔软的垫子,随便拿个枕头就能当床。
“老师,谢谢你陪我一起!”
一个约莫是十五六岁的贵族少女趴在枕头上,两只脚在后面不停拍打。
阿尔莉娅溺爱地摸了摸她的头,“谁让我倒霉呢,来到千帆之城还能被你发现。”
“嘿嘿,那要感谢伟大的火发女士呀!我现在那个音乐老师我不喜欢,我感觉她弹奏的《仲夏林地》一点都不好听,还是你的好听!”
能在千帆之城遇到自己的学生安娜确实很意外,更意外的是安娜跟着商队前往兽人草原观光。
马车里还有另外两个侍女,阿尔莉娅知道这两个可不单单是侍女,单凭他们两个,安娜就敢跟着自家的商队出发前往兽人的地界,可见实力绝对不弱。
“老师,你一直戴的胸针怎么不见了?”
安娜自从第一次见到自己的音乐老师以来,就没有见过她取下过那个玫瑰胸针,这回再次相遇却一直没见到那枚玫瑰胸针了。
“送给了一个害羞的男生!”阿尔莉娅说着,脑子里浮现起那张好看的脸。
“是老师的情人吗?”
“当然不是!只是觉得顺眼,就送给他了!”
“那他在哪里!”
“应该也在千帆之城里吧。”
第60章 超凡繁YU(这都要审核状态)
“罗素,你为什么要遮住脸?”
“因为我长得丑,怕吓到别人!”
弗雷德听到这,把自己的酒壶往后面伸过去,示意罗素喝点。
“没关系,只要有钱,在可人眼中你就是最英俊的”
罗素当然不会说是因为自己长得太帅了,怕你们嫉妒生恨,所以把脸遮住。
有时候长得太好看也是一种负担,欧多告诉他,在兽人大草原,除了主体兽人和半兽人这两个种族以外,还有兽化人、半人马、巨魔和食人魔。
其中有一些种族会有抢夺人类之中的俊美男子,尤其是鹰身女妖,它们之中没有雄性,都是掳掠人类或者类人雄性进行繁殖。
“哦!”罗素不由想到了《魔物娘图鉴》里面那上半身姣好的半人半鸟生物,“好像还不错!”
“不错,等你被榨干之后就成为它们的食物了。”弗雷德带着玩味的笑意看着罗素。
“你的那本《魔物娘图鉴》虽然制作精良,但是里面不少都是杜撰美化之后的,实际的鹰身女妖你就把它想象成生活在满是鸟屎的巢穴中,一身臭烘烘的掉毛母鸡。”
“啊!”
“啊什么!拿着,这才是真正的《魔物娘图鉴》,是冒险者之间互相传承的,每一个冒险者在接受前辈的馈赠时,都会发誓,要如实记载自己亲身体验过的情况!”
“弗雷德,我发誓!”
……
【冒险团日志】
【博爱:
嘿!冒险者!
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种族,你不该只把注意力放在人类族群上。
那些亚人族群和魔物族群,他们拥有独特的体魄和天赋,却很少有人类能了解到其中的独特之处。
别露出那种奇怪的眼神,掳掠他人那是强盗行径,作为冒险者,你要用真心去结识他们,和他们建立羁绊,了解各种不同的族群文化。
去结识10个不同种族的伙伴吧!和他们建立深厚的友谊,目前数量:1
警告:严禁强行胁迫收集样板,要用爱!去让你的名声在异族之间传播吧!】
【任务奖励:500点经验值、天赋����超凡亲和。】
(超凡繁YU:你的气质在具有强大感染力的同时,也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可以跨越种族之间的文化隔阂进行交流,不同族群的生物都会对你抱有天然的好感!)
……
这个任务很有意思,罗素表示很感兴趣,可为什么数量是1,我难道之前无意识和别人结下友谊了,又或者说阿尔莉雅不是普通人类?
不过这个奖励也太强大了,据说一些强大的生物很难和其他族群打交道,那自己岂不是……
有成为万族亲王的潜质!不行不行,这样太没节操了……”
……
“费雷德,可要是我没钱呢!”
“没钱,没钱你还想找可人,除非有一张英俊到可以免费的脸!”
时间就这么在打趣之中溜走,千帆之城的影子已经完全消失在视野之中。
罗素发现自己在语言方面的天赋真是强大,仅用一个下午就弄懂了几十个兽人常用词。
“兽人语言最难的地方就是有太多骂人的俚语,兽人虽然没有什么高雅文学,但是在骂人方面绝对能排前列。”
在夜色降临之前,商队在一处城镇外扎营,由于这还在千帆之城的势力范围内,安全问题就不用担心,只要留好守夜的人手防止盗贼就行。
商队成员也被允许进入城镇放松,原本在罗素的想法里,弗雷德会带着自己进入城镇找乐子,可没想到是带着自己和食人魔去农田旁边的林子里找乐子。
罗素的任务就是趴在灌木丛边,就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他身前放着一个宽大的布袋,袋口用周围的枯枝做了伪装,口袋像是地笼一样,越往里口子就越小,然后穿过之后就是一个大肚子。
地鼠的气味在食人魔的鼻子下无所遁形,每一个洞口都被弗雷德堵上,抓地鼠只能留两个洞口,一个进风一个出风,但凡多留一个,这些小家伙都会溜走。
弗雷德在林子足足填平了三十几个洞口,甚至有一些洞口都藏在树洞里面。
在这之后,弗雷德在留好的进风口前生起了火,还往里面加了不少刺鼻的黑色粉末,等火势差不多的时候,立马用新鲜潮湿的树枝盖住火堆和洞口,然后在上面覆盖一层薄土。
“罗素,看着点,口袋要是歪了,就抓不住这些小东西了。”
“是的!长官!”
罗素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做这事情的时候,会这么紧张,感觉要比战斗的时候都要紧张,生怕地鼠跑了。
没多久,罗素守的洞口就有浓烟飘出,口袋也传来了撞击的感觉,等感觉袋子里面有足够多的地鼠时,罗素拿起棍子就砸。
“邦邦邦!”
等洞口不再有地鼠出来的时候,罗素的袋子已经有满满一袋子了。
“一家人就应该整整齐齐!”
给地鼠剥皮祛除内脏的工作自然是交给了弗雷德和食人魔,起初弗雷德还担心食人魔干不来,最后发现食人魔居然比自己还要熟练。
罗素不知道这地鼠到底是什么品种,处理好之后也有一只母鸡大小。
接下来腌制和烤制就是罗素的任务了,他从行囊里拿出了三个特制的金属罐罐,这是罗素花钱定制的防水罐罐。
一罐是白花花的猪油,一罐是蜂蜜,一罐是罗素按照记忆打磨的烧烤料。
“好家伙,你还真是奢侈,这一罐子香料就要不少钱吧!”
“等下尝尝味道怎么样。”
罗素出发前还特地买了一批铁签,没想到这就派上用场了,把一只一只腌制好的地鼠四肢拿铁签撑开,然后固定成一排。
油脂、蜂蜜、调料在火焰的激发下融入地鼠肉里面,外层的肉已经烤得酥脆,但是内里的肉依旧鲜嫩可口。
罗素吃了三只,弗雷德吃了两只,剩下的十几只全部进入了食人魔的肚子。
“罗素,我觉得我这次最大的幸运就是认识你了!”
虽然是第一次烤地鼠,但是味道确实不错。
“罗素,我明天还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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