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瑞安书中,从执掌家门开始! 第438节
“上回为拦一封金商密信,折了‘鹞子’和‘灰枭’两条人命...”
“结果呢?信送到他手里,拆开一看。”
“咳,他妈的是人家小妾,写给姘头的酸诗!”
他说到激动处,举起酒壶想摔,又舍不得,悻悻收回来:“这回倒好,连你都要拦。”
“兄弟,听哥一句,今夜先歇歇。”
“雪这么大,找处野庙凑合一宿,明儿天亮再议。”
“我这点穴手法你晓得,三个时辰自解,冻不坏你。”
喜鹊盯着他,眼底寒意比雪还深几分。
酒糟却已晃晃悠悠站起来,捶着后腰往柳树后走,嘀咕声散在风里:“这破差事...赶明儿真该回乡下酿我的酒去。”
“江湖?呸,浑水还差不多。”
枯柳枝晃了晃,人影没入雪幕。
官道上只剩喜鹊仰在雪中,雪花一片片覆上他瞪着的眼睛。
第二百四十一章 毒女的滋味也不错啊...
江州,浔阳。
“杨柳湖”湖面面冻成青灰色的整片硬壳,北风刮过冰面时激起细密的白色雪尘。
天是那种冻透了的湛蓝,没有一丝云,日头亮得晃眼,却吐不出半分暖意。
高宠在湖畔空地上练枪,一杆大铁枪在他手中化作团团寒光。
枪尖破空时“嗤嗤”作响,每次刺出都在冷冽的空气里,凝出一道短暂的白痕。
他身形腾挪间,足下积雪被踩出深深的旋涡,枪影时而如毒蛇吐信直贯而出,时而如狂蟒翻身横扫千军。
正是高家时代相传的����“霸千秋”枪法中的“怒龙出洞”与“横扫八荒”。
据传,此枪法由一代霸王项籍所创,有“一枪横断三秋雨,万浪低头让霸名”之誉。
枪风激得三丈外枯柳枝条乱颤,挂在枝头的冰凌“噼啪”断裂,坠地碎成晶渣。
顾霸先抱臂立在五步外的石亭阶前,白发白须,却梳理得一丝不苟,用根乌木簪在头顶绾了个紧实的髻。
身形是典型的“龟背鹤身”����背微驼如龟甲蓄力,脖颈却挺直如鹤颈向天。
虽裹着厚厚的青布棉袍,依然能看出肩臂肌肉贲张的轮廓,那是经年累月练棍留下的身架。
他眯着眼看高宠刺出的每一枪,白须在风中微微颤动。
每当枪尖抖出七点寒星,或是回马枪骤然反撩划出新月般的弧光,他的下颌便不自觉地点一下,幅度很小,却带着行家才懂的精确。
风卷起地上雪沫扑在脸上,他连眼都不眨。
直到高宠收枪吐气,白雾如箭射出丈余,顾霸先才缓缓开口,声音沉浑得像冻土下流动的暗泉:
“第七式‘双出龙’转身时,左脚跟多碾了半寸。”
“你当胡虏的狼牙棒是纸糊的?”
高宠抹了把额间热汗,抱枪肃立:“请顾师指点!”
老者不答,却忽然伸手指向湖心:“瞧见冰层下那道黑影没?”
高宠凝目望去,隐约见尺长黑影游过。
顾霸先弯腰从脚边抓起颗石子,掂了掂:“三十年前,老夫在御前演示‘盲棍听风’...”
“用黑布蒙上双眼,凭风声击落十八只惊雀。”
话音未落,石子已脱手射出。
“啪”一声脆响,冰面凿开拳头大的洞。
几乎同时,那道黑影自洞口箭射而出,竟是尾鳞片泛青的肥鳜鱼,在冰面上啪啪挣扎。
“枪也一样。”
老者掸掸袖上雪尘,“眼睛会骗人,风不会。”
“你的枪尖得比鱼跃出水快半分,就当较风转向更快上一瞬����”
“懂了?”
高宠盯着那尾仍在扑腾的鱼,握枪的手骤然收紧。
冻硬的枪杆传来细微震颤,似是深藏多年的杀性,终于开始苏醒。
“来,凤翔。”
顾霸先抬手招了招,带着高宠沿湖畔缓步而行。
“雄鹰本该高飞,不是家雀能比的。”
他背着手走在前面,声音里带着感慨:“你来顾家庄练武,亦有一年多了吧。”
“如今你枪法已算大成,虽还有些细微瑕疵,但光靠苦练...却难更进一步。”
“真正的圆满之境,需在两军阵前、腥风血雨的疆场上,才能求得。”
说着,他停下脚步,望着天边远去的鹰影:
“今夜便带上你曾祖父留下的‘朱凰浴火甲’、‘寒月��’,还有三百家兵,出庄去投你那位兄长罢。”
“这三百人当年在西北,不知砍过多少西夏狗头。”
“宠儿,你定要好生待他们。”
高宠闻言大喜,单膝跪地:“谢顾师成全!”
“弟子此去,定当摧城拔寨、斩将夺旗,搏一个封妻荫子回来!”
......
北庭,八剌沙衮。
城墙塌了丈余宽的缺口,夯土混着死尸的血浆,凝成暗红色的泥淖。
西辽士兵正拖着弯刀在街巷间穿梭,挨户踹开木门,将躲藏的葛罗禄人拽出来。
惨叫往往只持续半声,就被刀锋割断在喉咙里。
护城河的水早染成了褐红色,水面浮着一层油腻的尸脂,几具无头的突厥人尸体卡在桥墩处,随水波一沉一浮。
城南豁口处,却立着一片异样的静,三百汉军就扎在这里。
他们不参与屠城,只沉默地清理着脚下的尸堆。
装备与周遭辽军截然不同:清一色冷锻瘊子甲,甲片在残阳下泛着青黑色的鱼鳞光;肩吞是铜铸狻猊首,喉间悬着护心铁镜。
每人背上皆挂三柄短矛,皮鞘里的手刀柄缠着浸过桐油的牛筋绳,腰侧都悬着三两个陶罐。
罐体粗陋,是灰褐色粗陶烧成,表面布满烧制时留下的气泡与皲裂。
罐口用浸过鱼油的老牛皮紧紧扎住,引出一截两寸来长的麻绳芯子。
这些汉子身形精悍,动作利落得像剔骨的刀。
两人一组拖拽尸体时,脚步踩在血洼里几乎不出声。
有个年轻士卒俯身翻查,一具突厥百夫长的尸身。
指尖刚探进皮袄内衬,便触到什么,手腕一抖����三枚金第纳尔已夹在指间,血都没沾。
他身旁的老兵看也不看,只将手中横刀在尸衣上抹了抹。
刀刃刮过皮革的沙沙声里,刀身映出他半张脸:左颊一道旧疤从眉骨劈到嘴角,疤缝里还嵌着塞外的沙砾。
周围的几十万西辽大军,俱都远远绕开这块区域。
几个年轻契丹骑兵原本纵马冲过,瞥见汉军阵列时猛地勒住缰绳,战马人立而起,蹄铁险些踏进血泊。
领头的百夫长匆匆下马,右手抚胸朝汉军方向躬了躬身,才牵马贴墙根小心绕过去。
他们眼里混杂着两种情绪:一种是看着对方甲胄刀矛时赤裸的羡慕����辽军的锻甲技术,在这支汉军面前竟显出了粗拙;另一种是更深的惧意,那是野兽嗅到更凶悍同类时,从骨髓里渗出的战栗。
豁口中央垒着尸首堆成的矮坛,坛上坐着何敢。
他卸了肩吞,玄色扎甲左肋裂了三道口子,露出里面被血浆板结的棉衬。
一柄厚背斫刀横在膝上,刀��抵着地,刀尖挑着颗缠发辫的头颅。
那是葛罗禄守将的,须发间还粘着白花花的脑浆。
“哥����!”
欢呼声炸响时,何敢并未抬首。
十几个何家子弟,连甲都未解就冲过来。
为首的是他胞弟何畏,那小子铁护腕上还挂着截肠子,跑动时甩得啪啪响。
“哥哥,头功啊!!先登头功啊!!!”
何畏一把攥住兄长的臂甲,声音亢奋得发颤,“你方斩了那突厥狗将,我便说这泼天富贵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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