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90节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整个伦敦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氛围。
拿到杂志的人,没有一个发出胜利的欢呼。
他们的第一反应,出奇地一致。
无论是坐在马车里,立刻点亮了煤油灯的绅士,还是随便找了个台阶蹲下的苦力。
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杂志,找到了那一页。
然后,世界安静了。
整座城市似乎被按下了暂停键。
马车夫忘记了催促马匹,任由车辆停在路中央。
吃着早餐的绅士忘记了咀嚼,任由嘴里的熏肉变得冰冷。
办公室的书记员们,完全无视了上司愤怒的咆哮。
伦敦只剩下了一种声音,那就是纸张翻动的“沙沙”声。
读者们带着自己这大半个月来五花八门的猜测,一头扎进了故事的下半部分。
他们跟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重新审视着那些他们早已烂熟于心的线索。
墙上的血字.......现场的烟灰.......出租马车的车辙印记........
当看到福尔摩斯用那冷静到近乎残酷的“演绎法”,将所有看似无关的细节串联起来。
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揭开真相时,无数读者感觉自己的头皮都要炸开了!
一股恍然大悟的感觉直冲天灵盖!
“原来是这样!”
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在办公室里失声惊呼,立刻引来了同事们诧异的注视。
但他毫不在意,只是用一种近乎颤抖的声音喃喃自语:
“天啊.......所有的线索........原来都藏在上半部里!”
是的!
这才是最让人震撼的地方!
作者米歇尔根本没有在下半部凭空捏造任何新的线索!
所有的伏笔,所有的关键,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上半部里!
只是他们自己,就像故事里苏格兰场那两个愚蠢的警探一样,彻彻底底地视而不见了!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就好像自己的智商被作者毫不留情地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可灵魂深处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一种被智慧和推理彻底征服的,酣畅淋漓的爽快!
这样的故事在伦敦无数的场景中上演着.......
“混蛋!我怎么就没想到!”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老杰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飞溅。
他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测而脸红。
西区的诊所里,托马斯医生遵循了自己的诺言。
专门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时间。
当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填满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
“就是如果米歇尔不断章就好了!”
整个伦敦,在这一刻,都沉浸在这种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冲击之中!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弹,将所有人的脑子都炸得嗡嗡作响。
那么,同期连载的另一篇短篇小说《银额马》,则像一把锋利的刀刃,精准地剖开了他们思维的盲区。
短小的篇幅,但同样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银额马》是完整的一篇。
没有断章!可以一次看个爽!
当读者们心满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犹未尽地翻到下一篇。
当看到《银额马》这个标题时,他们本以为这只是个餐后甜点。
可当他们读到福尔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个著名的问题时,刚刚平复下去的头皮,再一次绷紧了。
“有没有什么别的细节,是你觉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间的不寻常举动。”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这段对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所有读者的思维定式。
原来,没有发生的事情,居然比发生的事情更重要!
这个理念实在太过新颖,太过震撼,以至于很多人反复读了好几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紧接着,一股狂热的模仿浪潮,毫无征兆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气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们不再鉴证或是抱怨工钱,而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彼此。
“老杰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点是红色的,而且质地很粘。”
曾经的书记员汤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镜,学着福尔摩斯的腔调分析起来。
“根据我的推断,你早上一定去过泰晤士河下游的砖厂附近,因为只有那里的土壤是这样的。”
老杰克愣了一下,随即大怒:
“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帮隔壁寡妇修了烟囱!”
“哦?”汤姆的眼睛亮了。
“那么你袖口上这块不起眼的白色灰渍,想必就是烟囱灰了?”
“还有你和寡妇的故事该说说了......”
酒馆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伦敦的街头巷尾,在一夜之间,涌现出了无数个“野生福尔摩斯”。
人们开始热衷于从朋友的衣着、谈吐、甚至是怀表上的划痕里,寻找所谓的“线索”,并进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尽管这些模仿大多以笑话收场,但所有人都乐此不疲。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和他那独特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时尚。
其风靡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里的双头怪鱼.......
然而,当全伦敦的民众都沉浸在这场“全民侦探”的游戏中的时候。
在伦敦有一个地方,却是一片愁云惨淡.......
第85章 你们怎么都当真了?(补更求追订)
没错,那就是苏格兰场。
和老婆饼里面没有老婆一样,苏格兰场也不在苏格兰。
中世纪这里曾是苏格兰王室来访伦敦时居住的宫殿,后来形成一条街叫“大苏格兰场”。
1829年警察厅总部设白厅,公众入口就正对着这条街道,从此便被俗称为苏格兰场。
(苏格兰场旧址)
此刻,这个伦敦警察的总部,气氛却压抑得可怕。
“一群废物!”
军事专员查尔斯.罗万爵士,将一本《本特利杂记》狠狠地摔在办公桌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此时的苏格兰场,没有所谓的局长,实行双专员制。
最高领导是两位专员,两人共同领导、权力平等。
其中查尔斯.罗万爵士负责警察的纪律、组织与训练,进行军事化管理。
而理查德.梅恩爵士律师出身,则负责法律、政策与对外事务。
上一篇:三国:摸着司马家过河
下一篇:红楼:刚封狼居胥,又黄袍加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