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无数个我互相帮助 第364节
“那就好。”
索菲亚吐了口气。
“贵族之间的仇杀,只要战斗不是发生在城里,又或者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帝国也好,城主也罢,都不会追究,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狗咬狗,打算,你如果杀了他,去抢了他的钱,那帝国就一定会找你的麻烦的。”
“原来如此。”
李忠仁喝了一口牛奶,微微点头,他知道,这是帝国方面用来制衡超凡者们的一种手段,在一个拥有超凡世界的世界,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的概率会更加的频繁。
并且,尤其是盯着那些有钱人杀,更是如此,杀了你,抢了你的钱,这多轻松。
但是,这会破坏帝国的发展跟结构。
有一说一。
资本家没有好东西,有一个算一个,枪毙了都不冤枉。
但资本的存在,的确是经济循环的发动机。
所以,如果默许超凡者杀人抢钱,那这个世界就不要想着发展了。
而眼下这个规定就很有趣。
第一,给你划定一个安全区,在安全区里呆着,保证你的安全。
第二,安全区外的仇杀可以,但是,杀了之后,不能动人家财产。
这就只把宣泄口留给了复仇者,其他的人想要浑水摸鱼,那就会被帝国针对。
任务:索菲亚的好奇。
任务描述:酒吧老板,索菲亚很好奇,明明他只要呆在城里就不会有危险,可这个人竟然修建了一条密道通往城外不说,还主动的往城外跑去,再加上保护他的人都消失不见了,所以,她很好奇,到底是谁做到的这一切呢?
任务难度:史诗.
“诶?竟然是史诗任务。”
看着那泛着深红色光芒的任务,李忠仁心中不由苍蝇搓手。
上一个刺杀索罗门的任务,让他连升三级,而这个史诗任务,弄不好,甚至可以直接把他顶到十级。
“接受。”
李忠仁心中默念道。
“所以,小弟弟,你也感兴趣吧,所以,要不要替姐姐调查一下吗?酬劳的话,一定让你满意哦。”
“可以。”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
想要查清楚这件事,那就要从头梳理案件。
这件事一共有四个人参与。
第一,死去的落魄贵族。
第二,贵族的女儿。
第三,紫罗兰老板
第四,自然就是所罗门
一二已经化作尘埃。
三,暂时没法调查。
于是,李忠仁决定先从四开始。
他打算给所罗门进行发一次尸检,凡过处,必留痕。
虽说这个催眠似乎是所有人都中招了,但是李忠仁还是敏锐的通过调查发现,并不是这样,那些不知道那件事的人,就没中招,换而言之,这是一种定向的、或者是光环。
所以,李忠仁将所罗门的尸体拿了出来,放在了石台上。
“李哈利老哥,到你了。”
“来了来了..”
李哈利再次降临眼下的世界,看着眼前的尸体,挥着手中的魔杖,一点点的对尸体进行着检测。
良久,他开口道。
“他的身体的确有被人施展过遗忘魔法的痕迹,这是一个光环技能,甚至还带着一点因果链,只要知道了他的事情,就会默认本日催眠失去那段记忆,并且还不是单纯的生硬的失去,而是一种很平滑的过渡,让任何人都难以察觉。”
“显影!”
说着,李哈利的魔杖一甩。
一道光芒就照亮了尸体,将尸体内部的什么东西给吸引了出来。
然后,尸体竟然就这么化作了尘埃,而李忠仁的手上,则多出了一团光球。
“这是什么东西?”
李哈利走了,李忠仁重新接管了自己的身体,看着手掌的那团仿佛凝聚成了实体的光球,好奇的问道。
“扭曲他的力量的残余,你可以把它当成是指南针,跟着它,你就能找到那个人,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原来如此。”
闻言,李忠仁点了点头。
当然,他可以把这个东西直接交给索菲亚,任务就完成了,但他不打算这么做,他想要先去看看。
那个落魄贵族的身份,他在接了任务之后调查了一下,没做过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所以,他才会去完成那个委托,同样,这个帮了落魄贵族的存在,理论上也算是好人,他想要看看先,对方的身份,然后再做决定,如果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其暴露的话,那他宁可不会完成这个任务。
如果不会,他可以偷偷的将这个人的身份告诉索菲亚,毕竟索菲亚也算是一个好人,不然不会挂着那个任务一年的时间,她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还有就是
拔出萝卜带着泥.
李忠仁看着已经散落成尘埃的尸骸一眼,从怀中摸出了一封信,这是索菲亚给自己的,自己接了任务,杀了所罗门,这件事已经成为事实,而所罗门的家人也打算找他报仇,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他的哥哥,萨鲁门。
兄弟俩都是从最底层爬起来的,曾经的他们,是最底层的人,在往上爬的过程中,可以牺牲掉一切,除了他们对方。
很感人,也很励志,他们自己也这么认为,并且他们信奉的就是弱肉强食的道理。
所以说,李忠仁觉得,那个当哥哥的有些违背了自己的信仰,杀人者,人恒杀之嘛——
看着这片田地,罗伦斯心中满是平静。
他杀掉了那对奸夫淫妇,但他的心里却只剩下空虚,毕竟,那是他曾经最为珍视的,现在这里却空空如也。
但现在,看着这片金色的麦浪,他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
这片地,被他买下来了。
本来是没有这么容易的,来到了帕斯罗他才知道,还买地,这里好的地,早就都被贵族们买干净了,但是,巧合的是,当地的一个新派贵族被干掉了。
他没有后人,所以,他的财产直接被充公了。
听说他有一个亲哥哥,但是,当对方想要过来接手遗产的时候,帕斯罗城的城主却拒绝了,因为对方无法提供对方是他亲哥哥的证据。
原因也很简单,尸体没有了,一切验证身份的手段都用不上。
所以,这些地就被城主重新拍卖。
他好运的买来了一块,不过,谨慎起见,他买的是一块比较偏僻的地,反正他也不求大富大贵了,只想着在这里当一个农场主养老,他打算在这里盖一座庄园,雇几个仆人,然后终老于此。
“那是什么?”
忽的,罗伦斯发现,前方的麦田地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移动,刷刷刷的声音。
“是某种野兽吗?”
“应该不会。”
罗伦斯知道,自从人类在这里开垦田地之后,这些区域里已经看不到什么猛兽了,猛兽们趋利避害,都已经跑到了丛林里,或者是草原上。
即便是有,也只是一些小型动物,像是,郊狼,一种可能连狗都打不过的家伙。
不过,罗伦斯还是掏出了左轮手枪。
卧着它,自己才会安心一些。
毛茸茸的耳朵
果然是郊狼吗?
向着,罗伦斯举起了手枪,他不打算杀死郊狼,毕竟这玩意也就吃几只鸡,但猛兽就是猛兽,他不想手上,在这个时代,受伤了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所以,如果郊狼要是对他发起攻击,那他也只会干掉对方。
然后,一颗头颅就钻了出来。
“人??”
“兽人?”
“半兽人??”
罗伦斯放下了手枪,看着从麦田地里钻出来的少女。
看年纪十五六岁的样子,但身材很娇小。
耳朵是毛茸茸的长耳朵,穿着朴素的衣服,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她屁股那里的那条蓬松的火红色的尾巴。
在空中摇摆着,仿佛是一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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