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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无数个我互相帮助 第617节

  是的,李忠仁的外挂,急救包,还没有用呢.

  “救命.”

  话音落下。

  李忠仁那破烂不堪的身躯被一团绿色的光芒包裹着,肉眼可见的,缺失的骨骼,器官,都已最快的速度生长了出来,体内的碎骨,体液也都被分解的无影无踪。

  几乎就是眨眼之间,他便重新修复了自己,甚至,还因祸得福的获得了一份来自于外星人的血脉。

  没错,神树血脉。

  当然,它已经不是最初的神树血脉了。

  而是经过一群李忠仁研究之后,对其进行了改造升级的血脉。

  其区别,就如同是化功大法与北冥神功一样。

  尾兽的存在,就证明了,神树虽然吞噬万物,但对于污染是无法彻底分解的,所以,火影世界里的辉夜姬才会疯狂,而经过改良之后的神树血脉,不但可以可吞噬外物,甚至还能提纯净化,彻底避免了这个问题。

  “咳咳,但是,还是很累啊,我要休假,休假”

  ——

  “史密斯死了”

  在雷霆安娜的带领下,纵然是专门针对超凡者布置的军事基地,最终也还算被彻底清缴一空,而后,雷霆安娜跟赵二乘坐着直升飞机,找到了距离军事基地相隔差不多一百公里之外的李忠仁。

  从天空往下看去。

  真是触目惊心的战场。

  甚至给人一种,这里是不是被核弹炸过的感觉。

  “修行国术,真的可以到达这个的境地吗?”

  这是赵二内心深处的疑问,他知道,大概率是不能的。

  作为超凡事物管理局的高层,他知道,李供奉是气血双修的,所以,这个大概率才是人家真正的底牌。

  “人间兵器,行走的核弹.”

  不过,当他看到了躺在那里,七窍流血而死的史密斯的时候,还是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

  虽说没有明说,但是其实是大家都知道,史密斯是这一时代下,当之无愧的最强者,无它,他的能力太赖皮了。

  但是,就是这样的人,竟然死在了李忠仁的手上.

  “老爷子.咳,不是,我是说,李供奉,您没事吧。”

  眼下,战斗结束了,但李忠仁仍旧是那副年轻的模样,十八岁,人类肉体的最巅峰。

  身上的衣服虽然破破烂烂,但是却没有一点伤痕。

  “这可就恐怖了”

  “没事,把他好好安葬了吧。”

  李忠仁指着史密斯。

  “他也算一条汉子,不要把他送回到迈瑞肯,回到那里,他的结局就只有被解剖研究,他有作为强者的尊严死去的资格。”

  “好的,李供奉。”

  “那就这样。”

  “啊?”

  “砰!”

  话音落下,李忠仁双眼一闭,整个人,直直的往前倒去

  然后,被雷霆安娜接住

  “卧槽,这个BYD的好心机啊,竟然躺在了人家的大雷上了”

  “哈哈哈”

  分享空间里,李忠仁们欢快的笑着,空气里充满了快活的氛围。

  “好了,诸位,大雷就看到这里,我这里发现了一个新的个体。”

  虚空之中,传来了李艾尔登的声音。

  “什么个体?”

  “他是独立的,不属于任何世界,而是飘荡于虚无之中,也即是无数平行世界之间的虚无,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利好,值得研究一下,日后我们的外神诞生,也许可以借鉴他的体质。”

  “什么意思?”

  “没太看懂。”

  “嗯就像是域外天魔一样?”

  “答对了,但是,没有奖励。”

  虚空之中,不知道飘荡了多久,沉睡了多久的李忠仁,他的眼眸,微微的动了动.

第418章 出师未捷身先死

  李忠仁感觉自己在虚空之中飘荡了不知道多久。

  不能呼吸,不能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然后,他忽的感觉到一阵牵引,便奔着远处一个巨大的气泡飞行而去——

  “所以,我才是‘真’穿越者啊。”

  李忠仁睁开了眼睛,不由发出一声感慨。

  他的灵魂在虚空之中,不知道飘荡了多久。

  他没有实体,而是像是一团类似于灵魂一样的能量。

  如果不是遇到了分享空间,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要沉睡多久。

  但是,清醒了以后,事情就好办了。

  现在的他,某种意义上,仿佛是域外天魔一样。

  他可以降生到任何一个世界,死亡的时候,并不会真正的死亡,而是会带着收获,回归虚空,然后寻找下一个世界这样子。

  就像是此刻,他借尸还魂,重生在了一个少年的身上。

  “记忆读取.”

  喘息了几口气,李忠仁开始读取原身的记忆。

  这是分享空间给他的外挂。

  说白了,就是系统数据化,让很多东西操作变得简单便利。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加点。

  点的来源,便是世界本源,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气运。

  天魔嘛,不掠夺点气运,说不过去。

  “我要行侠仗义。”

  “我给你买一匹汗血宝马啊?”

  “我要行侠仗义!”

  “再加两个教坊司头牌!”

  “我要行侠仗义!!”

  “你昨天晚上,差点摔死啊!”

  “你要是给我买逍遥游,我会掉坑里?”

  “你踏马昨天要是会逍遥游,追上了血刀老祖,你昨天就被人家砍死了。”

  “我不管,我就要行侠仗义”

  这便是原身的部分记忆,也是印象最深刻的记忆,同时也是他的执念。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富二代。

  心眼不坏。

  就是有点傻。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闯荡江湖,行侠仗义。

  再跟老爹多次争吵未果之后,便偷了点钱,带着自己的宝剑,以及那点三脚猫功夫,去闯荡江湖了。

  结果自不必说,出师未捷身先死。

  如同路边一条野狗一样,寂寂无声的死了。

  江湖,就是这样。

  它不浪漫,它只玩真实。

  不会因为你心善,而对你好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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