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小李飞刀开始 第4节
等潘连城第三次施展时,他的剑法已然圆融如一,运转自如。剑光如清风流云,来无影踪,去势缥缈,纯以这门剑法而论,已不输花白凤多少。
潘连城收剑而立:“大公主,你瞧我这套剑法可是入门了?有何不足之处?”
花白凤将不可思议的眼神收起,俏脸恢复一如既往的淡漠:“看来你以前的武学根底的确扎实,才能入门的如此迅速。但也不可骄傲自大。”如此训诫了一番,又似不经意的询问道:“你以前当真没有学过剑法?或者以前听人详解过这门拂柳剑法?”
潘连城摇头:“以前我只嫌败家不够快,哪有时间学剑法。若不是父亲年幼时逼我,家传的‘飞茅术’怕都已失传了。”
花白凤颔首,又指点了一番。
她发现,潘连城在以前的确没学过剑法,许多剑法上的常识都不知道。但在剑道上的天赋也简直高得不可思议,不是一点就通,而是举一反三。甚至偶尔脱口而出的剑法理论,虽然幼稚,没有理论基础,如空中楼阁,但却高妙绝伦,让她也受用。
“你再来看看我这一门剑法。”
花白凤以枝作剑,显化剑势。
这剑法可就远不是拂柳剑法能比拟,变化多端,每一剑刺出都有数重变化,然后化作重重剑网,覆盖而去。且剑法中似蕴含一股杀机,惊心动魄。
随她挥洒间,剑气席卷,杀机浓郁,变化无穷。最后更是所有剑网收束,剑气化作一点血芒,快如闪电,纵横来去。
剑光一散,花白凤长身而立:“这套剑法要难上不少,不但剑法复杂,还要有心法配合。寻常庸人,数年都未必能够入门。即使在剑法上有些天赋的人,也需要数月之久。”
“你现在可有不解之处?”她将心法讲解完,目光扫向潘连城,见其皱眉沉思,方舒了一口气。
她能当上魔教大公主,不但因为她是教主的女儿,更因为她不俗的习武天赋,有自己的骄傲。
今天显然是被潘连城打击到了,这套‘血芒纵剑诀’乃是魔教秘传,只有公主、天王之类的高层才能学,她却传授给潘连城,目的不言而喻。
潘连城沉思着。
好片刻后,眉头松开,长长呼出一口气:“大概……都明白了。”
花白凤俏脸一肃:“你可是真明白了?尤其是心法,招式没弄懂强行修炼,不过是伤筋动骨。但若是配合心法,那一不小心就要伤及肺腑,走火入魔。”
潘连城点点头。
花白凤道:“你且把对这套剑法的理解同我说说。”
潘连城想了想,就把自己的理解从头到尾地讲了一遍。
起初还需要整理思路,讲解偶尔停顿一下,但后面就通畅起来,信手拈来,甚是从容。
花白凤看着侃侃而谈的潘连城,彻底惊住了。
对方对这剑法理解完全没问题,也就一些细枝末节还不太通透。
这怎么可能?这门剑法她浸淫了数年时间,这家伙也不过就是沉思了一盏茶的功夫。
难道,世上真有这般奇才?
实际上,不仅花白凤惊讶,就连潘连城自己心头也掀起了波澜。
他是知道自己的斤两。
从前的确是耽于享乐,没认真练武,但天资也的确寻常,否则不至于家传武学都没练出个名堂。他父亲号称‘飞矛’,可他混江湖却只捞了个‘花花大少’的名头。
之所以有这般悟性,还是和自己打破胎中迷有关。
他那多出的记忆,除了现代牛马的打工日常,还有一些剑光纵横,尸山血海的画面。
他猜想,自己现在是二穿,头次穿越亦是在某个超凡世界,并且在修行上有一定建树,说不得还是个剑斗群雄,掌压诸魔的盖代高手。而自己虽未完全觉醒那一世的记忆,但悟性却在无形中得到了拔高。
之前能轻易学会‘追魂指’也是这个缘故。
这可不是开挂啊,全都是靠我自己努力。
上辈子苦吃完了,这辈子也该享福了。
嘿,咱现在也混成个绝世天才了。
看在这院子中施展‘血芒纵剑诀’的潘连城,花白凤喃喃自语:“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天纵奇才,或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练成我魔教的那门绝世剑术。”
第4章 :林仙儿的受害联盟
经过数日赶路,保定府已遥遥在望。
“我要走了。”
阿飞坐在马车上,虽然背脊笔直,但显得很放松,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对潘连城、花白凤初步放下了防备。
“你若要找我,就到西门外的沈家祠堂。”
他与人交往不多,但从小在荒原上生活,让他有着野兽般的直觉,能轻易分辨别人的善意恶意。当然,若是遇上林仙儿这种段位高的,那还是只能白给。
“好。”潘连城笑呵呵地点头:“近来我应该在兴云庄借宿,另外你也知道我是金玉堂的东家,金玉堂分店遍布各地。要是缺钱了,无论去哪个金玉堂,报我的名号即可,这一路倒是多谢你护送了。”
“几个跳梁小丑,就算不用我,他们也对付不了你。”阿飞又瞧了瞧潘连城一眼。这几日跟着对方,也算开了眼界。
第一流的马车,柔软的毛毡,内部宽敞,上好的健马和车夫,即使在山路上也平稳非常。
第一流的住宿,往往每到一个城镇,总是会选最好的客栈,最好的房间。随手就是一百两面额的银票,老板和伙计恨不得把他当亲爹对待。
第一流的酒菜,这家伙带来的三个仆人中,其中一个居然是宫廷御厨的徒弟,即使是在乡野也能做一桌让人垂涎欲滴的佳肴。
偶尔有几个来刺杀他的人,叫他败家子、花花大少,倒是一点没错。
就连他的兵器也带着一股败家子的味道。
有次瞧见他出手,从袖口中甩出一杆精致的短矛,将对手钉死在树上。
那短矛上居然还镶嵌了一颗翡翠。
而且事后这家伙没有把短矛收回。
就这么任由短矛钉在尸体上,驾车而去。
那颗翡翠怕不是能让人无忧无虑地过上一辈子。
败家子,当真是败家子。
不过虽然是败家子,人却意外地不错,可以做朋友。
而且这家伙在剑法上似乎卓有天赋,进步神速。
阿飞跳下了马车。
在下马车那一刻,他的手就再次按在了剑上,那张脸再次变得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是对他自己。看到他的第一感觉,会让人想到荒原上的野狼。实际上,他只是个很年轻的少年。
“阿飞,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可别被人骗了啊。”看着阿飞的背影,潘连城喊了一声。阿飞走得很慢,没有回头,甚至连一点停顿都没有。
潘连城耸耸肩,几天相处下来,对方毫无保留地传授了他剑法,他自将阿飞当成了朋友。
不过嘛,在林仙儿这件事上,也就只能提个醒。阿飞最后也是经过多次打击,才渐渐清醒过来,之前甚至闹得要和李寻欢这个知己绝交。
林仙儿手段太高,而阿飞也是一根筋。
不知道等自己借宿兴云庄,林仙儿不会也跑来勾引他。
潘连城呵呵一笑,这还需要考虑?
以自己的容貌、风度、资产,那林仙儿又不是眼瞎了。
潘连城转过身,忽然感受到了一道冰冷的目光,然后就瞧见了面无表情的花白凤。她平日就显得孤冷,这一刻更仿佛萦绕着一股寒意。
“说谎话是欺骗,是为了得到某样东西。”潘连城咳嗽两声,呵呵笑道:“可有的漂亮女人却从来不说谎,因为她根本不需要。她往那儿一站,什么都有了。”
花白凤鼻翼发出哼的一声,面容虽然淡漠,但那股寒意却消散了。
马车进了保定,保定是河北重镇,虽不及后世繁华,但也热闹得很,人口众多,走南闯北的商贩在此汇集。佩刀带剑的武林人士尤其之多,这却因梅花盗近来曾在附近出没,大家都想拿住他,名扬天下。
“咱们去兴云庄,不但那里住的最是舒适,而且人唱大戏,可热闹了。”
潘连城笑道:“那位龙四爷交游广阔,想来不会拒客于门外,且我和正在兴云庄做客的游龙生是朋友,已经给他送了信,龙四爷就算瞧不起我这败家子,也多少要给藏剑山庄个面子。”
“随你。”
花白凤语气依旧清冷平淡。
她这趟来中原,的确是遇到烦心事,出来散心游玩,无论去哪里都无所谓。
能发掘潘连城这位剑术天才,属实意外之喜,但到底是否要传给对方那门魔教剑法,还是让她犹豫不定。
“哈哈。游老弟。”很快,潘连城就见到了游龙生。
游龙生年龄和阿飞相差不多,锦衣华服,相貌英俊,脸上也阿飞那般冷漠,只是他的冷漠中有着世家子的高傲,仿佛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潘连城早过了而立之年,大他不少,可游龙生见到他,也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喊了声“潘兄”。
实际上,两人关系不错,至少算得上酒肉朋友。
藏剑山庄和金玉堂都是晋中有头有脸的势力,而金玉堂做的珠宝生意本就惹人眼红,招揽了许多护院护卫,兵器都是从藏剑山庄购买,两人在几次生意往来中有了交际。
游龙生自诩少年翘楚,师从天下第一剑客雪鹰子,瞧不上同辈。
但他昔年被管得严,手头紧。而潘连城出手阔绰,大包大揽,红粉帐里的连襟,两人这才渐渐有了交情。
“兴云庄里我已让人把你住的院子收拾出来了。”游龙生目光扫过花白凤,眼中流露出一丝惊艳,然后目光迅速移开。
“多谢。”潘连城看向游龙生的目光有些古怪。
说起来,这家伙也是林仙儿的裙下之臣,连鱼肠剑这种传世名剑都送出去了。到底还是第一次游历,气血方刚啊,下头控制上头。后来更惨,被大欢喜女菩萨看中,成了男宠。
“怎么?”游龙生被潘连城的目光看得有些发毛,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没什么东西啊。总不会是这家伙嫉妒自己年轻英俊,担心那黑裙女人移情别恋吧。
“你的轻功怎么样了?其实混江湖,剑法差一点也没关系,但轻功一定要好。”潘连城道:“至少遇到打不过的对手,也能保住性命。”
游龙生哼了一声,挺起胸口:“只有别人在我剑下逃走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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