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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帮主,纵横诸天 第66节

  魏无牙内心冷若冰霜,只要能获得足够的利益,就算让他把亲生儿子的脑袋砍下来,魏无牙也会挥刀,唯一能让魏无牙忌惮的,唯有——苏樱!

  还有一点,魏麻衣是少有的见过苏樱的人,苏樱是他的白月光,如果他成为鼠王,想让苏樱做“鼠后”。

  魏麻衣兴冲冲地赶到药庐,映入眼帘的却是提着食盒、面色羞红,好似小媳妇的苏樱,以及一个容貌俊俏、只穿着一条大裤衩的小白脸,这小白脸不仅没有丝毫恐惧,反而连连讥讽,刚刚压下去的嫉妒,在此刻轰然爆发。

  魏麻衣咆哮着冲向秦京墨,亮出十根两寸多长的漆黑指甲,宽大的衣袖中吱吱作响,藏着七八只大老鼠。

  魏无牙对付移花宫的底牌,不是这些学了三流功夫的徒弟,而是数百上千只大老鼠,这些大老鼠经过魏无牙一代代筛选,变得和猫一般大小,尖牙利齿附带毒素,魏麻衣当初就是专门负责喂养老鼠的,偷学到了育鼠之法。

  秦京墨打了个呼哨,丸子从半空俯冲而下,冲入魏麻衣的衣袖,抓出两只大老鼠,抓碎老鼠的脑袋,来自猛禽的凶暴气息,让毒老鼠不敢动弹。

  秦京墨竖起手掌,冰蚕寒气在手掌边缘凝聚,弹指射出五道刀芒。

  化血刀!

  魏麻衣挥爪还击,咔嚓一声,千锤百炼的指甲被刀芒切成粉碎,秦京墨挥手轻轻一扫,一股螺旋内劲把碎裂的指甲粘起来,反射向魏麻衣胸口。

  移花接木!

  《五绝神功》记载的绝技。

  秦京墨没有手抓老鼠的喜好,没有重拳轰击,而是以妙招御敌,魏麻衣堪堪避过指甲,正想跑路,却见一条长鞭凌空劈下,半空传出一声龙吟。

  金龙鞭法·龙卷!

  金龙鞭在半空刷刷作响,划过千百道金色寒芒,鞭梢好似眼镜蛇,对准魏麻衣的脖子,狠狠地咬了过去。

  “啪!”

  半空炸起四团血雾。

  却是魏麻衣心知挡不住鞭梢,把随身携带的大老鼠甩了出去,妄图借助血雾遮挡秦京墨的视线,却没想到,先天境界的秦京墨,已经能够用心神把握周边的一草一木,魏麻衣的身子还没滚到大门口,鞭梢已经射向其顶门。

  “砰!”

  一股震劲射入魏麻衣的脑袋,震碎了他的脑浆,魏麻衣打了两个滚,耳朵和鼻孔流淌出红白相间的液体。

  “便宜你了!”

  依照秦京墨往日的脾气,这一鞭肯定会轰碎魏麻衣的脑袋,但是,这里是苏樱的仙居,花红柳绿,倘若把院落搞得满地血腥,着实有些煞风景。

  最后一招出手时,秦京墨把爆裂劲换成震劲,留了对方一条全尸。

  “你……就这么杀了他?”

  苏樱震惊地看着秦京墨:“我记得老头子说过,魏麻衣的武功至少得到他六成真传,四年过去,早已成为江湖一流高手,老头子也不敢大意。”

  秦京墨淡然一笑:“我说过,世上只有三个人我奈何不了,承蒙苏姑娘这些时日的照顾,打扫战场的活,就让我来代劳吧!这里不是老鼠就是血,姑娘这般娇滴滴的美人,若是被黑乎乎的大老鼠咬一口,那就不好看了!”

  苏樱叹道:“我是个孤儿,是老头子把我养大的,从有记忆开始,所见所闻都是毒药、老鼠、阴谋诡计,别说交心的朋友,就连说得上话的人,也是屈指可数,人生在世,最难熬的就是永无止境的孤独,老头子觉得邀月喜欢孤独的生活,就让我也承受孤独。”

  “想不想离开这里,看看山谷外面的世界?我保证,只要我有一口气,没人能伤害姑娘,十二星相不行、十大恶人也不行,所有人,都不行!”

  “你在‘所有’范围内吗?”

  “我从不会强人所难。”

  秦京墨打开战匣,取出天绝地灭透骨穿心针的针筒:“姑娘,这是天底下最强的暗器,能一次性射出一百三十根牛毛细针,姑娘精通机关术,想来懂得如何装填,有这件东西在,就算移花宫主想对付你,也要脱一层皮!”

  苏樱打趣道:“秦公子,你含情脉脉的时候,能不能穿上衣服?”

  “这说明我对姑娘毫无保留,让你里里外外看清楚,绝无虚假!”

  秦京墨跑回卧室,打开包裹,取出一套儒生圆领袍,又取出温步寰亲手做的发冠、抹额,离开房间的时候,已经从武林盟主,变成风流俏书生。

  苏樱坐在桌旁,轻轻摩挲着天绝地灭透骨穿心针的针筒,作为当世排名第二的机关大师,苏樱当然知道这枚针筒的珍贵,也知道有这件东西在手,没人能对自己用强,秦京墨说得对,只要苏樱不愿意,没人可以强人所难。

  苏樱觉得有些好笑,平日里,秦京墨口花花的,喜欢占人便宜,但他正经起来的时候,却是个正人君子。

  “正”的有些发邪。

  英俊、强大、博学、富裕、体贴、慷慨、豪气、有名望、有权势……他身上汇聚了所有吸引女人的优点,但他既不风流,也不下流,言行举止,无不是点到为止,从不让人觉得别扭。

  世上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苏樱感叹两句,心说就算秦京墨是演出来的,也没人能抵挡得住。

  再者说了,哪有人用天下第一暗器打窝撒网?不怕把人逼急了,一百三十根毒针,尽数射回到自己身上?

  就在苏樱胡思乱想的时候,秦京墨已经把战场打扫干净,老鼠被丸子扔到后山悬崖,秦京墨找了一棵树,在树底下挖了个坑,把魏麻衣埋进去。

  等到秦京墨返回,苏樱已经倚着手臂睡着,最近几天,苏樱白天要给秦京墨熏蒸药气,晚上要守着蚕茧,精力损耗严重,撑到现在,实属不易。

  秦京墨轻轻把苏樱抱了起来,放到卧室的大床上,给她盖上被子。

  回到药庐,秦京墨盘膝而坐,感受着突破先天境界的状态,冰蚕蛊同样完成破茧,留下一个小小的蚕茧。

  破茧而出的虾饺,传递给秦京墨的第一个意念赫然是——我饿了!

  秦京墨拿出一个小瓷瓶,倒入大半瓶五毒天水,把虾饺扔了进去。

  虾饺欢快地游来游去。

  丸子疲惫得昏昏欲睡。

  最近七天,苏樱守着秦京墨,丸子守着苏樱,早就累得眼冒金星。

  秦京墨把丸子塞入衣袖,让丸子在口袋中休息,随即运转天蚕神功,熟悉先天真气,就在秦京墨握紧拳头,测试真气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不对。

  体内多了一股内劲。

  正常状态不会爆发,唯有催动天霜拳的时候,才会自行凝聚,先前催动天霜拳需要虾饺的寒气,如今只需用天蚕真气支撑,内劲便会源源不绝。

  这是……明玉真气?

  “这股内劲以明玉真气为内,以天霜拳为外,内外交融,生生不息,既然如此,就命名为——天霜劲!”

  风云霜三绝都有独门内劲,排云掌有虚云劲,风神腿有神风劲,天霜拳的独门内劲就是“天霜劲”,能在一定程度克制排云掌、风神腿的劲力。

  一夜时间,眨眼过去。

  翌日清晨,秦京墨迎着朝阳,在山峰上晨练,在先天真气的加持下,周围的一草一木尽在掌握,秦京墨觉得自己成了一颗小草、一朵鲜花,是山谷中的一花一石、一树一叶,阳光轻轻洒在秦京墨的肩头,山风撩起碎发,山石草木鸟语花香,汇聚成完美的图景。

  苏樱披着一件外衣,笑眯眯地坐在远处观看,只觉得秦京墨举手投足都是那么和谐,与周围万物融为一体,浑然天成的气机,让人下意识亲近。

  风来风往,云卷云舒……

  蓦地,秦京墨握紧拳头,一拳轰向漫天云雾,风静止,云停滞,在苏樱的感官中,时间似乎静止了一瞬。

  天霜拳,成了!

  秦京墨得意地仰天大笑。

第72章 横枪立马,一骑屠尽恶人谷!

  入谷如登天,来人走这边。

  悬崖上刻着血淋淋的对联,提醒到达此地的人,这地方不可擅入。

  ——擅入者死!

  这里是“恶人谷”,住着当世最凶狠恶毒、阴险狡诈的大恶人,就连燕南天这种高手,也陷在了恶人谷。

  十四年前,燕南天带着一个婴儿和两具尸体进入恶人谷,被屠娇娇和李大嘴用毒计算计,他们本想杀掉燕南天和这个孩子,却出现了两个意外。

  一个意外来自神医万春流,他要用身负重伤的燕南天试药,燕南天身上的伤来自诸位大恶人,万春流每研究出一副药方,众人就能多几分活路。

  一个意外来自屠娇娇,屠娇娇觉得众人的本事各有千秋,谁也没资格称为第一,不如把本事传给孩子,等到这个孩子长大,就是天下第一恶人。

  这个孩子是唯一一个在十大恶人手中保住性命的人,是漏网之鱼。

  所以,他的名字叫做小鱼儿。

  数月前,小鱼儿学成众人坑蒙拐骗的本事,把恶人谷搞得鸡犬不宁,恶人们开了个会,决定放出小鱼儿,让他在江湖四处搅闹,祸害江湖同道。

  十大恶人的算计不能说是错的,小鱼儿确实搞出很多大事,但他们严重低估了小鱼儿的惹事能力,更没想到秦京墨连连插手,把事情彻底闹大。

  离开峨眉后,秦京墨沿着长江游玩七八天,在苏樱的药庐停留九天,这么多天过去,燕南天宝藏的真相,已经传遍江湖,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最先动起来的就是恶人谷!

  十大恶人不是傻瓜,恶人谷内也不仅仅只有几个恶人,没有遍布江湖的情报网,他们早就被正道围杀了。

  别的不说,就凭李大嘴这些年搞出来的破事,江湖中想杀他的正道宗派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睡觉的时候也要睁着一只眼,免得被人剁成饺子馅。

  时隔数月,十大恶人再次聚在一起开会,会议的主题很简单:如果秦京墨突然杀过来,咱们应该怎么办?

  杜杀、屠娇娇、哈哈儿、李大嘴、阴九幽、司马烟、万春流,七大巨头互相看着对方,谁也不肯先开口。

  半晌,杜杀抬起手腕,把铁钩拍在桌子上,他的右手被燕南天砍掉,安装了一枚铁钩,经过十多年苦修,这枚铁钩的威能不亚于他的“血手”。

  杜杀冷冷的说道:“秦京墨自称是燕南天的师弟,无论是真是假,假作真时真亦假,整个江湖,都把这个身份当成真的,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李大嘴冷笑:“峨眉一役,秦京墨得到峨眉派、鹰爪门、鸡鸣寺等十几家帮派的人情,再加上少林、武当两大门派的支持,距离武林盟主,怕是只有一步之遥,他还欠缺一些功绩!”

  屠娇娇轻轻磨了磨指甲:“江湖中最容易获取的功绩,就是除掉作恶多端的十大恶人,既不用找借口,也不用在乎手段,大家只想看到结果。”

  阴九幽笑得好似恶鬼:“秦京墨早就找好了借口,再过几天,张三娘就会恳求他探索恶人谷,找寻燕南天,这么好的借口,他怎么可能错过?”

  哈哈儿闻言哈哈大笑,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只剩下两条缝,又从缝隙中射出寒光,死死盯着万春流:“现在的问题是,要不要杀掉燕南天?”

  司马烟举起否定的牌子:“我建议留着燕南天,有朝一日,秦京墨真的打上门来,咱们至少有个人质。”

  万春流冷笑:“十四年前,燕南天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我给他治了十四年,至今依旧是昏迷不醒,哪怕是个三岁孩童,也能取走他的命。”

  说到此处,万春流问道:“我只好奇一个问题,当初燕南天入谷,你们智计百出,最终击败燕南天,秦京墨有什么可怕的?他的武功很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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