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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帮主,纵横诸天 第93节

  【目前只可取代明朝皇帝。】

  “到了《覆雨翻云》怎么办?”

  【叮~身份匹配——朱棣!】

第92章 陆小凤传奇,七种武器之霸王枪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白玉京不在天上,在马上。

  一匹黑乎乎的骏马,马脖子上的鬃毛拉得很长,眼皮耷拉着,走起路来有气无力,呼气的时候,鼻子冒出两条白色的烟气,散发出浓郁的酒味。

  “白玉京”比黑马更懒散,名震武林的“长生剑”随意挂在马鞍上,身子歪七扭八,像是睡着了,随便一个人从身边路过,就能盗走他的宝剑。

  但是,不会有人这么做。

  江湖人都知道,就算青龙会大龙头拿走白玉京的宝剑,也会恭恭敬敬的把剑送回来,更有传闻,大龙头是虚有其表的替身,白玉京才是大龙头。

  还有人猜测,“白玉京”这个名字是某位身家富贵的大人物,为了行走江湖编造的名字,原因很简单,白玉京是突然出现的,他没有“过去”。

  一个没有过去的人,他的身份一定是虚假的,有人说他是皇亲国戚,有人说他是超级富豪,有人说他是掌控江湖的枭雄,种种猜测,不一而足。

  半月前,江湖第一搅屎棍,走到哪死到哪的“四条眉毛”陆小凤,证实了部分猜测,他打听到,白玉京的真名叫秦京墨,京城的京,墨水的墨。

  距离《碧血剑》世界的试炼,已经过了数月时间,传送令刷新出五六次试炼次数,巧的是,长乐镖局的框架搭建完毕,需要一位镇场的总镖头。

  秦京墨稍作思索,选择了这个高手如云、精彩纷呈的大世界,既能挑战高手验证武功,还能找到总镖头。

  一举数得,可喜可贺。

  这一次,江湖没有长乐帮,秦京墨的身份不是“长乐帮主”,而是江湖中神龙一现的“长生剑”白玉京。

  这似乎叫做……龙游天下!

  也可以叫做……微服私访记!

  本世界叫做《陆小凤传奇》,但古龙作品往往有千丝万缕的关联,《七种武器》恰好处于相同的世界观,在江湖的传说中,偶尔可以听到名字。

  为了契合身份,秦京墨特意配备了一把宝剑,秦京墨不仅懂剑法,而且用得很不错,移花宫的星月剑法,燕南天的神剑诀,全都练得出神入化。

  看完《百兵机枢》后,秦京墨和赤尊信一般无二,世上万般兵刃,都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只不过,秦京墨更擅长用双锏和长枪,用数据做分析:

  十八般兵刃:90级;

  双锏、长枪:99级;

  “哧溜溜~~”

  老酒打了个满是怨气的响鼻,打断了秦京墨的思绪,秦京墨吐槽:“你这夯货真是越来越懒了!刚给你喂了二十斤烧刀子,你这么快就饿了?”

  老酒斜眼看向秦京墨:我累不累你不知道啊?你知道御马监有多少毛发柔软毛色纯亮的小母马吗?为了给你培育更多骏马,我快被榨成肉干了!

  一人一马溜溜达达地闲逛,一直逛到了傍晚,方才找到一座小镇。

  村口悬挂着油亮的招牌。

  杏花村!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随着诗词传遍天下,几乎每座州府都有杏花村,村里面必然卖酒。

  这座杏花村在山脚下,对面的山谷名叫饿虎岗,山上种满枫树,此时正好是初秋,漫天红叶,美不胜收。

  每年这个时节,都有无数游客来此欣赏红叶,既然是游客云集之地,村里最重要的产业显然是——客栈!

  每家客栈门口都摆着大酒缸。

  酒缸上面晾晒着一枚枚杏肉干。

  嗅到酒香,老酒迫不及待地想去痛饮一场,秦京墨翻身下马,根据老酒的指引,找到酒香气最浓的客栈。

  马鼻子显然不如狗鼻子,但在找美酒方面,老酒是行家中的行家。

  听老酒的,准没错!

  杏花村是个小小的村子,老酒选择了一家小小的酒家,老板娘是个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小的妇人,她身上唯独有一件东西不小,那就是她的年纪。

  她今年已经六十七岁。

  酒家名叫“杏花村”。

  老板娘名叫“红杏花”。

  看到秦京墨,红杏花露出非常和善的笑容:“好俊俏的小哥儿啊!你是从哪里来的?是打尖还是住店?”

  秦京墨把缰绳递给红杏花:“给我的马准备一石精料,一桶烈酒,再给我准备一盘面饼,三四个小菜。”

  红杏花惊诧地看着秦京墨,喝酒的人很常见,喝酒的马,普天之下似乎只有一匹,属于一个传奇的剑客。

  “客官,请稍等!”

  一个机灵的伙计跑了过来,把老酒牵到后院,红杏花去往后厨,给秦京墨切了两盘酱肉,盛了一碗热汤。

  “柴”是非常珍贵的资源,小餐馆很少准备炒菜,备菜的时候,除了酱肉和凉菜,偶尔会准备一些热汤,客人也别想着点菜,有什么就吃什么。

  “点菜”是大酒楼的服务,提供炒菜的餐馆,他们把热菜卖完,却没到正常打烊时间,拒绝客人点菜时,不会直来直去,而是会说“火封了”。

  意思是:灶台的火已经熄灭,无法提供炒菜,后厨只剩酱肉凉菜。

  同福客栈能提供四个炒菜,已经是大酒楼的标准,鼎香楼能稳定提供肉菜和炒菜,属于当地最好的饭店。

  秦京墨进入餐馆大堂,映入眼帘的不是热热闹闹的欢快气氛,而是一杆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的长枪,枪中之王,霸王枪。

  秦京墨的枪长一丈二尺,这杆枪比挑灯还要长了一尺七寸,只不过材料不如挑灯,重量稍差一些,对秦京墨而言有些轻,但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杆枪挥舞起来的时候,堪称毁天灭地。

  枪最主要的招数是“刺”,一枪刺入敌人体内,刺穿脏腑,霸王枪不用这么麻烦,无论是刺,还是砸、劈、扫等招数,只要击中敌人,轻则碎骨,重则当场身亡,唯一的缺点是笨重,唯有天生神力之人,才能使用霸王枪。

  靠墙的三张桌子拼了起来,上面摆放着红绸,垫着锦墩,缀着鲜花,霸王枪好似神祇一般,摆放在上面。

  它的枪尖很锐利,枪锋的线条却是纤秀柔和的,保养得当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既尊贵,又美丽,像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享受着人们的膜拜,等待着鲜血的降临。

  秦京墨轻笑:“这杆枪……”

  红杏花笑道:“客官,这是某位客人留下的,不是小店的物品。”

  秦京墨道:“我的意思是,这杆枪是女人用的,我说的没错吧?”

  红杏花道:“客官,这杆枪少说也有六七十斤,那些五大三粗的大男人也用不动,女人怎么能拿得起?”

  秦京墨耸耸肩:“世上最爱惜兵刃的武者是西门吹雪,但西门吹雪绝对不会在宝剑上面点缀鲜花,这杆枪曾经是男人用的,但现在属于女人!”

  “客官懂得枪法?”

  “略懂!”

  “我听人说,当一个人说出略懂二字的时候,至少懂了八九分!”

  “错了!错了!”

  “哪里错了?”

  “我的意思是,全天下的用枪高手在我面前都是‘略知一二’。”

  秦京墨握住霸王枪的枪杆。

  轻轻一握,霸王枪的长短、重量、重心、使用方式,已经是了然于胸,就算王万武在此,也要退避三舍。

  王万武是大王镖局的总镖头,凭一杆霸王枪和十三招枪法名震江湖,天生神力,姜桂之性,老而弥坚,江湖中的用枪高手,王万武能稳居前三。

  “蹬!蹬!蹬!”

  门外走来一个女人,只听她大踏步的脚步声,就知道她是风风火火、直来直去的性子,人还没到,吼声已经从门口传来:“你快放下我的枪!”

  秦京墨松开手,回头看去,一个身着红色劲装,容貌绝美,身材玲珑有致的姑娘跑了进来,一把抓起枪杆,怒视秦京墨,像是一只护食的小猫。

  美丽分为两种。

  一种是夜空中的明月倒映在水杯中的影子,必须仔仔细细地捧着,似乎稍稍多用半分力,就会轻轻碎掉。

  一种是明媚如春日的晨曦,热烈如夏日的骄阳,暖得让人全身舒泰,热得让人热血沸腾、心惊肉跳,但如果想靠近一些,必须先承受她的火焰。

  “你敢碰我的枪!”

  “在下略懂枪法,看到一杆保养得当的霸王枪,一时手痒,还请姑娘多多宽宥,不知姑娘是不是姓王?”

  江湖传闻,“长生剑”白玉京最强的本事不是宝剑,而是笑容,没有女人能挡住白玉京微微一笑,就连青龙会的红旗老幺,也会深深沉浸其中。

  王大小姐没有被美色所吸引,她的注意力完全被四个字吸引走了。

  “你腰间的武器是剑!”

  “剑客比较俊俏!”

  “你真的会用枪?”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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