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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有一个软饭王系统 第421节

  服务员嘴里这个好像太便宜了,捎带凑单那种感觉。

  这个品牌比实际大约也就是贵一百倍。

  大小姐很喜欢,见他穿着,大小姐笑的像是个小花痴。

  还给他挽袖子,挽袖子的时候还捏他胳膊。

  然后又嘎嘎嘎的自己笑倒在沙发上。

  大约是又回想起听到的那句,小伙子火力壮了!!

  冯浩开始干活,就没有看大小姐了,认真的揉面,一会水多一会面多,这个还是要很注意的。

  揉面的时候胳膊发力,确实看着挺有力量的。

  冯浩看大小姐很无聊的样子,还靠在那傻笑,干脆让她干点活。

  过来给他拍摄。

  “你试试虽然是用手机也是可以拍出电影质感的大片的,你把手机直接朝上,我倒面粉,这个镜头拍进去,就像是面粉落在你脸上一般。还有加水,揉面。”

  冯浩一边说,大小姐一边研究各个角度。

  第一次玩还挺好玩的。

  大小姐拍的不亦乐乎,各个角度都拍。

  冯浩就没有搭理她,继续揉面。

  同时脑海里的机械音响起:

  “……完成入门级三分之一拳击进度……”

  下午逛街他设定的任务是陪人逛街,这个居然给通过了。

  看来陪逛街也是吃软饭的要素之一。

  “宿主认真逛街,享受了购物的乐趣,享受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快乐,回报宿主双倍金钱。”

  揉面的手顿了顿。

  他今天陪大小姐逛街,大小姐没有想买的东西,冯浩记得大小姐喜欢蒂芙尼的钥匙,当做收藏一样那种,虽然不理解那么贵的钥匙,一把好几万甚至十几万有啥好收藏的,但是自己小时候都收藏烟壳,收藏卡片,大概是一样的原理吧。

  所以刚好到蒂芙尼那里新出了一把太阳花的钥匙,比较大,彩色钻,布林布林的,符合冯浩直男审美,感觉亮晶晶的,虽然感觉不值得五万二,但是大小姐给他买的太多了,自己不给大小姐送点礼物,感觉很不对,总不能真的软饭硬吃吧。

  所以冯浩给大小姐买了一把五万二的钥匙,冬天可以当毛衣链。

  截图去淘宝搜,第一页跳出来的是48块,义乌小商品卖的,看着一模一样。

  这花了五万二,补十万四?

  这一刻,冯浩真的觉得那个钥匙太便宜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要是像大小姐今天这样血拼,送给大小姐一百万礼物,统子给返两百万??

  但是万一不返呢?

  冯浩感觉自己还是不大方。

  实际上也不抠了。

  他等于一共100块,给了人家5块。

  而大小姐家里可能有好几个0,数不清,不停的增长,理论上她一天花100W,一辈子都花不完。

  所以按比例来说,冯浩很大方了。

  只是穷人的大方,大家不在乎而已。

  冯浩把情绪都揉进面里了,这面条揉的劲道无比。

  然后扯面,扯的越薄越好,阔而薄,下锅。

  大小姐都做好准备,吃饱就行。

  但是当热油泼在调料上,超级香,面条搅拌起来,因为面十分的薄,调料都可以粘在上面,又劲道又香,出乎意料的好吃。

  大小姐是见过世面的,但是她觉得这碗面,真的很好吃,可以在她吃过的好吃的食物里排前三。

  “这个面为什么好像跟其他面不一样,很香?”

  大小姐有点不理解,就算加调料,也不会那么香吧。

  “揉面有技巧,你刚刚拍摄没有注意,面里不仅仅加水了,还加了盐、碱,清油,所以面条的口感和你平时吃的不一样。”

  一碗油泼面,一整碗红红的,又辣又香。

  吃的大小姐嘴唇红红的。

第三百九十三章:提前分开

  吃完饭,没有洗碗的分工过程。

  然后冯浩陪着大小姐一起整理今天的战利品。

  正好当做饭后消食了。

  正常家里这些事有阿姨做,但是小两口的话,一起做一件事就有一种别样的有趣。

  尤其是两人把空空的衣柜慢慢的摆满,好像就像是把生活填起来了。

  其实他们俩都没有想未来是如何生活,眼下只是在玩一种家居填充游戏一般。

  共同把空房子,慢慢填满。

  冯浩发现大小姐给他买的衣服虽然大牌云集,但是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商标基本都是藏起来那种,比如LV家衣服很多那种全身上下写满LV或者画满LV花朵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穿的是LV。

  但是大小姐这一点跟他老妈大约也是类似吧,只是一个只选布料材质,一个只看好看不好看。

  大小姐很讨厌全是lOgO的东西,感觉像是广告衫。

  除此之外,她也很少选亮色系的。

  有彩色的衣服,但是都是偏软色调的,比如浅蓝浅粉。

  她好像挺喜欢冯浩穿带点粉色的衣服,感觉很乖很好看。

  粉,哪怕是淡粉,也对皮肤白度要求很高,稍微有点黑,都会被粉色衬托更黑。

  穿的好看的话是真的很好看,穿的不好看的话就丑的花样百出了。

  总体反正都是基础款偏多吧,黑灰白裤子都是这些色。

  有件DIOR的羊绒大衣,版型特别好看,穿上之后冯浩感觉有对颜值加成,至少加0.5分。

  但是那件衣服9.8万。

  大小姐还是买了,卡其色的,大小姐觉得漂亮,又问又没有黑色的,她还想要是有黑色的,就可以一款一件,买两件,也方便。

  冯浩不爱试衣服。

  一直试衣服很傻,男生尤其不喜欢。

  难怪是真的有试衣服这个工作的,还是有钱人懂得花钱。

  结果对方说有,但是不在他们门店,要去京城调货,然后大小姐给付了钱,让直接快递了。

  所以这样的羊绒大衣,冯浩有两件,一件卡其还有一件在路上的黑色。

  鞋子也准备的很充足,运动鞋,毛毛鞋,皮鞋,拖鞋。

  还好是正常的皮鞋,不是切尔西。

  冯浩一开始试穿衣服还有些紧张,到后来就有些麻木,或许是那些店的灯光比较好,装修的又高又空,穿上那些衣服,好像都挺帅。

  会误以为自己就是高富帅啊,本来就很帅。

  这一刻冯浩是很能共情那些传说中的拜金女。

  你以为他们是不想成为拜金男吗?只是没有机会啊。

  当漂亮女大佬给你买买买的时候,你很容易沉醉的。

  脑海里甚至冒出了一个等式:她都给你花钱了,怎么不算爱你呢?

  两人一起把战果整理好。

  冯浩整理了一些带去学校穿,放了一个行李箱。

  然后两人一块回学校了。

  因为大小姐有一个舍友说明天去实习,要送一下。

  大小姐要回去,大四就是一个慢慢分开的过程,总是会习惯。

  而冯浩正好回去,明天跟肖哥一早一块去考试。

  回学校没有开车,太张扬了,打车回的。

  冯浩拖着行李箱回到宿舍,又开启了一个断舍离任务。

  把很旧很旧,起毛球的毛衣,硬硬的毛衣之类的都搜出来,颜色太灿烂的也不要了,太幼稚的也不要,翻出来一箱,又放进去一箱,刚好。

  杨处也回宿舍的时候,冯浩掏出了他给舍友一块买的羊绒毛衣。

  同一个色担心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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