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系美剧 第69节
因为那样更不好。
比如前世的硬科幻大神的作品版权被贱卖给了小公司,而这个小公司的确不是中间商赚差价,一心想打造科幻大片,可偏偏实力不允许,搞来搞去最后搞黄了。
这还算好的。
想想看,如果没黄最后出来的却是一部科幻言情片,那才是真正让人恶心。
找来的漫画公司稍微好点。
但亚当还是拒绝了那些小漫画公司,因为对方渠道等各方面资源太差,连漫改诡秘之主的质量估计都无法保证。
直到黑马公司来人。
米国漫画界三大公司,DC、漫威还有黑马。
DC和漫威不用介绍,都是在不断延续着自家的超级英雄系列,画不下去就重启,偏偏漫画迷就吃这一套,自然不用考虑其他。
而黑马公司则主要是将一些知名的非漫画作品改编成漫画,借助原版的名气来吃一波周边红利。
诡秘之主名气渐渐起来,自然也吸引了黑马公司。
经过谈判,在兰登书屋的推动下,黑马公司给出了30%的高额分成版税。
漫画一般都是以单行本来发行的,薄薄的一个册子,一般销售价是4刀,而诡秘之主第一卷小丑,足足能分成三十多本单行本发售,总价能达到120刀以上,起步就是小说的两倍以上。
只要平均销量达到5万册,扣除给兰登书屋的30%接洽费,亚当能拿到5*120*0.3*0.7=126万刀。
这还只是漫画,影视、游戏、商业授权等版权才是大头。
哈利波特、星球大战、漫威、DC这些幻想宇宙的全版权产业链动不动就百亿、千亿的规模。
所以别怪东国后来什么都讲IP,实在是全版权开发太香太赚钱了。
由小说改编比原创简单太多,黑马公司也是大公司,很快就组织漫画师搞定了第一册单行本,趁着小说发行的便利,同步联动推出同名漫画。
相比于大部头都是文字的诡秘之主小说,漫画这种图像文字并存更偏向电影分镜头剧本的形式,加上小巧以及单价又便宜到十分之一都不到,更适合大范围推广传播。
4美刀,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新泽西州。
莱纳德心情愉快的下课,走出了校园。
自从亚当用‘我能打一整天’的狠劲将吉米吓跑后,莱纳德有个狠人朋友的消息就传开了,再也没人敢来欺负他了。
毕竟吉米那高壮身材,就算在橄榄球队中都是数一数二的,不然同一张脸同一个身体条件的谢尔顿他爸,也不可能先打橄榄球,后来还成了橄榄球教练……认真脸。
不光这样,他一直以为是他的女朋友却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隐藏在地下的蓓姬,在他帮着写作业,而她在旁边不断往嘴里灌白俄鸡尾酒时,都不再是千篇一律的一句话:“莱纳德,你真是太好了,真希望所有男人都像你这样。”
偶尔也关心一下莱纳德的狠人朋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时候,莱纳德的机灵劲出来了,总结了漫画里的套路,各种胡编乱造。
偏偏每每醉酒大吐特吐的蓓姬还真信了,一边吐,一边迷迷糊糊的跟扶着她的莱纳德讨论亚当·米国队长·蜘蛛侠·蝙蝠侠·……·邓肯的传奇故事。
未来,这样的蓓姬,拿着莱纳德替写的论文,上了常春藤盟校之一的康奈尔大学。
当然真正的原因,不是莱纳德帮着写的论文和高中常年的课后作业GPA,而是蓓姬家庭条件不错。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这么小年纪就天天喝白俄鸡尾酒的。
除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冷淡苛刻的母亲贝芙莉,以及一次正常生日和节假日都没有过过外,阳光真的照进了他的生活。
记忆中,唯一一次最接近生日气氛的是他外公去世,所有亲戚齐聚一团,嗯,还有蛋糕,虽然知道不好,但是那次他还是挺高兴的。
从小到大的节假日不给礼物,只互送论文,这种事情,对于爱好科学的他来说,其实还蛮喜欢的。
莱纳德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只要屏蔽冷淡苛刻的母亲害的他这么大了还当众尿裤子这种家庭琐事,幸福感爆棚有木有。
“有新漫画~”
路过漫画店时,莱纳德眼睛一亮,笑容满脸的推门走了进去。
“咦,诡秘之主,亚当·邓肯?!”
因为有宣传,漫画店把诡秘之主摆在显眼的位置,莱纳德一眼就看到了,迥异于超级英雄的画风,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等他随手翻开看看时,目光立刻被作者的名字给定住了。
第76章 小伙伴们
新泽西州。
漫画店。
“holy shit!”
莱纳德定定的看着漫画上写着的‘改编自亚当·邓肯的小说诡秘之主’的字样,良久爆了粗口。
相比于东国的作家喜欢用笔名,西方的作家更偏向于用真名,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至于原因嘛。
在东国是因为早期小说属于不入流的文学形式,不然就不会称为小说,而是大说了,一个‘小’字道尽小说家的尴尬局面。
因此直到亚当前世网络文学大爆发,千奇百怪的笔名依旧还是作家的主流,几乎没有人愿意用真名。
笔名有什么好处?
对于那些扑街来说,熟人无法通过笔名来认出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省了不喜欢小说的人面对面的人身攻击。
因为成绩、不可抗力等因素写不下去后,也可以丢弃现有的笔名,随时披上新马甲。
而且具有特定含义的笔名,相比于一个学校就有几十个重复的烂大街真名,绝对更容易被人记住。
就和明星为了出名,很多都会改个更独特的名字一样。
西方从前也喜欢用笔名,但并不是东国这样因为小说的地位,而是很yellow很暴力,各种不可描述,不得不用笔名。
比如亚当的贵人,颜色小说女王诺拉·宾,在以前绝对不敢用真名的。
她的小说基本流程,按照她自己总结起来的就是,‘从描写欧洲几个城市开始,用30个委婉的词汇来形容不可描述,然后嘭!你的畅销书就写好了!’。
就是这么的简单粗暴!
到了现代,风气越来越开放,再加上分级制度的实行,什么小说都能写了。
这个时候,什么最重要?
自然是名气了!
取笔名和用真名之间,还用考虑吗?
当然是用真名!
因为笔名也是资产,可以被剥夺转让或者忽略削弱,但是真名却无法被这样剥夺。
任何场合,你的作品都会打上你的名字,人们就会知道你这个人!
千万别小看这点区别,因为百分之九十九的读者是不会真爱到跨过笔名再去搜索你的真名,甚至改名都是对名气的伤害。
比如诺拉·宾早就和‘妖娆’的前夫离婚了,可为什么依旧挂着前夫的姓氏?
因为当她开始写小说成名时,用的就是诺拉·宾这个名这个姓,她的读者们记住的也是诺拉·宾这个名这个姓。
亚当是重生的,自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在借用诡秘之主时,也没起个‘爱潜水的乌贼’这个笔名来致敬,而是直接用的亚当·邓肯的真名。
如今,就算是漫画改编,封面上印的也是‘改编自亚当·邓肯的小说诡秘之主’,而不是改编自兰登书屋出版社出品的小说诡秘之主。
当然。
树人周说:事情都有两面性,名气和隐私只能选一样,在大人的世界里,全都要才是小孩子的美好愿望。
亚当·邓肯的真名印在漫画书上,直接被莱纳德看到。
于是,暴露了。
“怎么了,莱纳德?”
旁边,一个同样戴着眼镜的男生,好奇的看了过来。
漫画圈和宅男圈是高度重合的,都属于小众圈,同在一个地方,来来回回买漫画看漫画就那么几个人,大都认识。
“我认识这本漫画的原版小说作者。”
莱纳德见问,刚开始脑海中蹦出的‘亚当竟然不告诉我他出书,完全不拿我当朋友’的愤怒迅速消失,嘴角不受控制的咧出了一个大弧度,微微昂首挺胸,得意的说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真的假的?”
“亚当·邓肯是莱纳德你的朋友?”
“不可能!”
漫画店就这么点大,莱纳德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围了上来。
“当然是真的!”
莱纳德大声道:“亚当是我最好的朋友,当初还帮我打过吉米呢。”
“什么?亚当·邓肯就是你那个狠人朋友?”
这一下,更是炸锅了,因为没有人会把作家和狠人联系在一起,反差太大了,这情节也只在超级英雄的漫画里才能看到啊。
“别吹牛了。”
刚开始那话还有人相信,现在却没几个人相信莱纳德了。
“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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