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目标掀翻洛克菲勒 第472节
米高梅之前组建的电视网和新闻领域的发展,更像是默多克的新闻集团。
更多的是产业链的中游,是直面用户的,属于是渠道。
有自己的记者,有自己的新闻获取渠道,可一些重要新闻,国际大事,大多还是要向路透社等权威通讯专线购买。
而现在的新闻数据中心,则是偏向于上游厂家,虽然也会直面用户,但更多的是生产新闻,把这些新闻卖给中游的渠道商。
现在整个新闻领域的业务都被整合在了一起,直属于新闻数据中心管理。
他知道,默多克的新闻集团正在筹备向上游的转型,从一个新闻渠道商,转变成一个覆盖上中下游一体的新闻巨头。
现在看来,米高梅的转型也不慢嘛。
如果真的像曼库索所说,米高梅会比新闻集团更先一步布局成功,掠夺新闻集团的一部分资源。
第571章 MCN?
如果说新闻中心是向上游布局,那么电台,就是向下游的延伸。
“说说电台的事情吧。”
知道曼库索对于新闻数据中心有自己的规划,恩斯特问起了和新闻数据中心最息息相关的电台业务。
美利坚是车轮子上国家,这可不是说着玩的。
这不是说美利坚的汽车保有量高,人人都有汽车,而是使用汽车的频率太高。
美国是个土地面积不下于华夏的国家,但在旅行,尤其是长途旅行这方面,两个国家却是完全不同的情景,存在着明显差异。
在华夏,交通的规划概念是,通勤有公共交通,中短途行程多依赖于轨道交通,长途则以航空为主。
而在美国,人口密度较低,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郊区之间的距离遥远,不管是轨道交通还是公共交通,覆盖范围和建设情况都非常的落后,这造就了美国人对汽车的高度依赖。
美国人日均驾车出行时间达到了 1.2小时,超过 60%的民众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超过 100英里的长途驾车,更有 15%的民众每年会完成至少一次跨越 3个州以上的驾驶路途。
别看美利坚的航空业也发达,但绝大多数的美利坚人,还是喜欢开车出行,即便是从东海岸到西海岸,跨越整个美洲大陆。
这种独特的出行模式,直接催生了美国盛行的电台文化。
对于长时间处于驾驶状态的民众而言,电台成为最便捷、最高效的信息与娱乐获取渠道,完美适配驾驶场景的需求。
根据美国广播协会的调研数据显示,超过 35%的美国民众每年收听电台的累计时长,超过了他们在电视、报纸、书籍等任何一种娱乐或信息获取渠道上的花费时间。
日均电台收听时长达到了 2.1小时,其中驾车时段的收听占比高达 72%。
日均驾车时间1.2小时,日均电台收听时长却有2.1小时,说明美国人不只是在开车时才会收听电台,而是真的把电台当成一种消遣。
在美利坚,电视、报纸与电台长期呈现三分天下的态势,可见电台在媒体传播行业的重要性。
而且电台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电视和报纸不能播放的东西,电台却可以。
相较于电视和报纸,电台的内容审核标准都不能用相对宽松来说了,那是相当的宽松。
尤其是深夜电台,别说成人有声故事了,你甚至觉得在真实交战。
弗兰克?曼库索将一份《1996电信法案深度解读》文件推到恩斯特面前“1996年《电信法案》带来的行业变革,这部法案最核心的突破,在于放开了电台跨市场所有权的限制。”
这个恩斯特知道,在此之前,单一主体在同一市场最多只能拥有 2家 AM电台和 2家 FM电台,跨市场所有权更是受到严格管控,直接限制了电台行业的规模化发展。
而《1996电信法案》实施后,所有权限制被大幅放宽,单一主体在大型市场可拥有最多 8家电台,中型市场 6家,小型市场 4家,跨市场布局不再受到地域限制。
不光是电台,电视台、电信行业甚至是报纸,都是受益者。
可这和对方领导的米高梅电台业务的布局有什么关系?
曼库索再次拿出一份文件,继续说道“法案实施后的短短三个月内,美国电台行业的并购交易额就突破了 7亿美元,比过往几年的电台并购交易额累加起来都要多。”
“而今年以来,电台行业的并购总金额已经超过了 12亿美元,市场的热度导致即便是小型电台,其估值也在持续攀升。”
“上周《华盛顿邮报》刚刚完成了旗下 WTOP-FM电台的转让交易,这家电台的日均听众规模仅 4200人,属于典型的区域性中小型电台,但最终的转让价格却高达 60万美元。”
“折算下来,单个听众估值达到了 142.8美元,这个价值太夸张了,涨了几乎三倍。”
看着文件中的数据,听着对方的讲解,恩斯特有些明白过来了“所以你就放弃了直接收购电台的想法,而是以现在这种合作的形式切入市场。”
“没错”弗兰克点了点头,进一步补充道“美国电台行业的最大特点就是数量庞大、高度分散。”
“根据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最新统计,全美取得合法运营资质的电台就超过 1.5万家,其中 AM电台约 4700家,FM电台约 1.02万家,这还不包括大量未进行备案的地下电台。”
由于电台行业的准入门槛极低,不用像电视台、电信运营商那样申请特殊牌照,只需要向联邦通信委员会提交备案材料、获得频率使用许可就可以投入运营。
像是那些刚起号的小电台,都是通过在二手市场购买简易的发射设备,就能实现区域性信号覆盖,开始播报内容。
经营不好,就换个赛道起号重建。
要是发展的还不错,积累了一定的听众基础、具备了商业价值后,就去补全备案手续,走向合法化运营。
弗兰克·曼库索继续说道“仅纽约州一个州,合法注册的电台就超过 1200家,覆盖纽约市、布法罗、罗切斯特等主要城市及周边郊区。”
“如果想要通过直接收购的方式,组建一个覆盖全美主要城市、核心交通干线的电台网络,至少需要整合超过 500家区域性核心电台。”
“按照当前行业的平均收购价格计算,总支出恐怕不会低于 10亿美元。”说完他还强调了一句“这只是主要城市,能够覆盖的人口数量可能不足一半。”
“不光是成本投入的问题,收购后的整合难度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如此多的电台,不同电台的运营模式、团队结构、听众群体都存在差异,想要实现协同效应需要长期的磨合。”
“米高梅布局电台业务的核心目标,是扩大在媒体传播领域的影响力,构建新闻数据中心的下游分发渠道,而不是单纯追求电台资产的所有权。”
“相较于高成本、高风险的收购模式,通过合作的方式控制这些电台的信息来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我认为是更高效、更可持续的战略选择。”
“所以你设计了这个电台产业园项目,计划吸纳那些具备发展潜力但缺乏资源支持的小型电台,陪伴它们从初创阶段逐步成长?”
“是的。”弗兰克的语气中恩斯特听到了一股成就感,和难掩的自信“电台产业园的核心定位,是打造一个电台成长加速器。”
“我们将提供空间、技术设备、运营支持等一系列资源,吸纳那些有创意、有潜力但资金短缺、资源匮乏的小型电台入驻。”
“这样一来,米高梅不仅能够省去巨额的收购支出,还能通过园区运营、资源输出,让这些电台成为我们的长期客户。”
弗兰克话锋一转,强调道“这些电台想要有所突破,跨入中型电台的行业,就必须拥有新闻的来源,而这个瓶颈,恰恰是米高梅面对这些电台的优势所在。”
“那些传媒巨头根本看不上这些体量小、盈利能力弱的小型电台,不可能为它们提供新闻资源支持,只会封锁资源打压它们,这正是我们切入市场的机会。”
新闻来源,这点对于一家电视台非常的重要。
别看电台大多数播放时间都是以胡说八道为主,就和后世的短视频博主一模一样。
但发展起来的电台,要比瞎扯淡的博主正规很多,是会在播报中插播突发的重要信息的。
这样的电台背后都有着传媒巨头的支持,要么入股,要么收购。
这套想法,恩斯特是认同的,可这里面也有存在的问题“弗兰克,你的思路很有创新性,但我们需要考虑战略的稳定性。”
“你有没有想过,目前我们确实可以通过提供新闻信息等资源,与这些小型电台建立合作关系,但这种合作的绑定力是否足够强?一旦这些电台发展壮大,或者被其他传媒巨头看中并收购,它们就具备了与其他巨头谈判的筹码,完全可以从 ABC、CBS等公司获取新闻资源,我们怎么控制它们?”
总不能自己一颗一颗培养的白菜,最后都让猪拱了吧?
传媒界的大舔狗?恩斯特可不想当。
对方的想法,从成本、经营、盈利等方面肯定能够甩其他的媒体一条街。
但从战略上来说,这个战略布局太不稳定了,隐患性太大。
面对恩斯特的质疑,弗兰克微微一笑,抛出了一个更具颠覆性的概念“所以,我们的最终目标并不是简单的资源合作,而是打造一个电台流水线,构建一个不可替代的联盟生态。”
“电台流水线?”恩斯特的眼中闪过一丝好奇,这倒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商业概念。
“是的,我们将以电台产业园为基础,发起成立一个米高梅电台联盟。加入联盟的电台,不仅能够获得我们新闻数据中心的实时新闻素材,还能共享我们米高梅集团的核心资源。”
“比如我们的专业传媒法律团队,可以为联盟内的电台提供合规咨询、风险预警、诉讼支持等服务,帮助它们规避联邦通信委员会的监管风险。”
“还有政府与政治资源,在竞选年等关键时期,政治话题是电台的流量密码,我们可以利用米高梅在政界的人脉资源,为联盟内的电台对接所在区域的议员、候选人,安排连线访问、政策解读等节目,提升电台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再有就是商业渠道的资源,我们可以整合米高梅现有的广告客户资源,为联盟内的电台提供广告对接服务,帮助它们获得更优质、更高价的广告订单。”
弗兰克进一步阐述自己的电台流水线计划,越数越兴奋,双手都比划上了“除了资源共享,我们还可以利用新闻数据中心积累的用户数据,通过数据分析,为联盟内的电台提供精准的内容规划建议等。”
“比如根据不同区域听众的年龄结构、职业特征、兴趣偏好,建议电台调整播放类型,帮助电台提升听众粘性和收听率。”
“一旦我们摸索出这套标准化的运营模式,就可以实现电台的批量打造,从电台的定位、内容规划、团队搭建,到广告招商、合规运营,都形成一套可复制的流程,源源不断地培育出优质的联盟电台。”
听到这里,恩斯特的面色有点古怪,这TM不就是MCN机构吗。
不过想想他觉得也没有问题,这一个个电台,不就是一个个不露脸的主播吗?
他说的这套,还真是对那些自由电台非常具有吸引力。
虽然电台的尺度更大,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约束的,比如说政治问题,这是联邦通信委员会设立的红线。
不是说不能播报,而是说怎么播报的问题。
但电台吗,支持了就是夸,不支持就是骂,这个行业太自由,也代表松散惯了。
电视台不敢问候总统候选人的母亲,大电台也不敢,都害怕被告,对方上台后被打压。
但小电台,我去你奶奶个爪,问候你母亲都是轻的,是很容易踩线的。
而这个踩线,可没有既定的标准。
有了米高梅的法律支援,至少能够保证重罪轻判,轻罪不判。
而最关键的还是利益。
广告是电台最主要,甚至可以说是很多电台唯一的盈利手段。
靠着米高梅这个招牌,完全可以和这些电台绑定,一个广告商加几个电台的广告合同进来,太容易了。
反正成本也不高,一个听众三千人以下的中小电台,一年的广告费不过几千上万美元,即便是五千人的中型电台,最多十万美元也足够了。
真是那种一年几十万上百万美元的广告费,这些广告商更愿意,这表示这些电台覆盖的面积足够广,收听的用户足够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