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仕途 第3节
书写人可能怕墨迹粘连,才这样摆开晾干的。
彭长宜走过去,弯腰低头仔细端详着这蝇头小字,惊奇的发现,这些字只有黄豆粒般大小,匀称工整,端庄秀丽,且排列整齐,尽管只有六、七毫米大,但每笔的笔锋都一丝不苟,笔画流畅纤细,提按分明,给人以平和恬静之感。
彭长宜不会写书法,但却喜欢欣赏,眼前这蝇头小字绝对吸引了他,比起樊书记他们写的那些大字来,不知要秀丽多少倍?
彭长宜想起元代丁鹤年的《雨窗宴坐与表兄论作诗写字之法》诗:“蝇头小楷写乌丝,字字钟王尽可师。”
这时,房间的门被从外面打开。一个一头短发、上身穿灰色针织衫、下身穿土黄色细纹灯芯绒长裤的姑娘走了进来。
她两只手各拎着一只暖水瓶,腋下还夹着一个白毛巾包裹着的饭盒,进门后弯腰把左右两只暖水瓶放在地上,同时向后抬起一只脚就把门道:
“你好!”
那个年轻姑娘跟本就没想到屋里会有别人,吓得她突然就是一激灵,手中的饭盒“咣当”一声就掉在地上了。
彭长宜赶紧过去帮他捡起饭盒,好在有毛巾包着,里面的东西才没有滚落出来。
他把饭盒递到姑娘的手中,又把地上的两只暖水瓶拎起,直到他做完这一切时,发现姑娘还愣在那里呆呆的看着他。彭长宜笑着说:“呵呵,看来吓的不轻啊。”
姑娘的脸窘得通红,她捂住自己的心口,说道:“您是彭科长吧?”
彭长宜微笑着点点头。
姑娘长出了一口气,说道:“昨天小郝和老钱还说您今天可能来上班,没想到您这么早就到了。”
彭长宜发现这个姑娘长的很好看,脸型娇小五官精致。两只乌黑的不算太大的眼睛明净清澈,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她的皮肤白细无暇,渗着青春的光泽。可能由于刚才的惊吓和窘态,脸上还有没完全褪去的红润。
“呵呵,习惯了。”彭长宜不好盯着女孩子看,他调开了目光。
“我叫丁一,所有数字中最小的那个,一。”她伸出一根手指比划着,随后大方的冲彭长宜伸出自己的手。
彭长宜和她握了一下手。他感到这只小手温热而柔软,他平时握手的对象大都是男性的手,今天握这只手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彭长宜很想看看她的那只手,怎么写得如此清丽的小字,但没好意思,唯恐自己失态,就及时松开了她的手,笑笑说道:“丁一,这个名字好,简单,易记。但却不是最小的,在亢州,你是最大的,在中央也是最大的。”
丁一“咯咯”地笑出声,她说道:“你们怎么都是这种思维呀?”
“哦,还谁这么说?”彭长宜很有趣地问道。
“王部长也这么说,他说我的名字一共才三画,如果我参加选举,按照姓氏笔画排名的时候,保准能捞到便宜,他说人们有个习惯,就是喜欢给排在前面的人打对勾。”丁一说道。
彭长宜笑了,部长从事组织工作多年,把这一切都琢磨透了,他附和着说:“部长说得对,的确是这样,希望你能捞到便宜。”
丁一又“咯咯”地笑出声。想想父母给她起名字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还会有这么一层小优势:“那如果不是选举是砍头呢?是不是也要从姓氏排在前边的人先来?”
“砍头的时候不从前面来,一般都从后面的名字开始。”彭长宜认真地说道,还并起手掌有力地做了一个“砍”的动作。
丁一又笑了,她感到科长很有意思,也很和蔼,平易近人。
彭长宜觉得她笑得很好看,明眸皓齿,眼睛还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有一种单纯自然的美,让人不得不惊叹她的清灵和毓秀。
丁一将手中用白毛巾包着的饭盒递给他,说道:“彭科长,您吃早饭了吗?这是我给小郝从食堂带回的包子,还热呢?您吃吧。”
彭长宜笑着摇摇头,说:“谢谢,我吃过了。”
小郝叫郝东升,是他们科室去年分来的大学生。
彭长宜指着桌上的小字,说道:“这些都是你写的吗?”
丁一“嗯”了一声,说:“这是我每天早上练笔的,写的不好。”丁一谦虚地说道。
“写得太好了!我从来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蝇头小楷。”
“呵呵,不好。”丁一说着就将桌上的宣纸摞起来,连同笔墨收进抽屉里。
第4章 百奸不如一忠
丁一做完这一切之后,才坐下来,她冲彭长宜笑了一下,拿出一个日记本,写下了一行字。
事隔若干年后,彭长宜才知道那天丁一写的是:今天,我终于见到了我们的科长,一个身材魁伟、谈吐机智幽默、平易近人、长相不坏但衣着老气横秋的人。
“你这字练了多少年了?那么小,很难写吧?”彭长宜第一次发现自己在女孩子面前话还蛮多的。
丁一抬起头:“从十多岁开始练,只练这一种,别的字我不会写。我写的还不是最小的,最小的直径是三毫米。”丁一说着,用大拇指掐着食指的指尖,给彭长宜比划着大小。
“三毫米?”
彭长宜有些吃惊的说道,他也用大拇指掐着食指的指肚丈量着尺寸。然后说道:“尽管我不会写,但是我知道,咱们这方块字往大了写好写,往小了写就不好写了。”
丁一抿着嘴笑了,她说道:“爸爸说不让我写大字,只能写小字,他说人的性格决定书法的成就。可能我这性格这辈子也创作不出大气磅礴的书法作品,只能当个抄书匠了。”丁一说完,自己还撅了一下嘴,估计是对爸爸的话有些不服气。
“你爸爸是搞书法的?”
“教书匠。”丁一撅了一下嘴说道。
“哦,在哪里任教?”
“京大美术系。”
彭长宜走过去,弯腰低头仔细端详着这蝇头小字,惊奇的发现,这些字只有黄豆粒般大小,匀称工整,端庄秀丽,且排列整齐,尽管只有六、七毫米大,但每笔的笔锋都一丝不苟,笔画流畅纤细,提按分明,给人以平和恬静之感。
彭长宜不会写书法,但却喜欢欣赏,眼前这蝇头小字绝对吸引了他,比起樊书记他们写的那些大字来,不知要秀丽多少倍?
彭长宜想起元代丁鹤年的《雨窗宴坐与表兄论作诗写字之法》诗:“蝇头小楷写乌丝,字字钟王尽可师。”
这时,房间的门被从外面打开。一个一头短发、上身穿灰色针织衫、下身穿土黄色细纹灯芯绒长裤的姑娘走了进来。
她两只手各拎着一只暖水瓶,腋下还夹着一个白毛巾包裹着的饭盒,进门后弯腰把左右两只暖水瓶放在地上,同时向后抬起一只脚就把门道:
“你好!”
那个年轻姑娘跟本就没想到屋里会有别人,吓得她突然就是一激灵,手中的饭盒“咣当”一声就掉在地上了。
彭长宜赶紧过去帮他捡起饭盒,好在有毛巾包着,里面的东西才没有滚落出来。
他把饭盒递到姑娘的手中,又把地上的两只暖水瓶拎起,直到他做完这一切时,发现姑娘还愣在那里呆呆的看着他。彭长宜笑着说:“呵呵,看来吓的不轻啊。”
姑娘的脸窘得通红,她捂住自己的心口,说道:“您是彭科长吧?”
彭长宜微笑着点点头。
姑娘长出了一口气,说道:“昨天小郝和老钱还说您今天可能来上班,没想到您这么早就到了。”
彭长宜发现这个姑娘长的很好看,脸型娇小五官精致。两只乌黑的不算太大的眼睛明净清澈,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她的皮肤白细无暇,渗着青春的光泽。可能由于刚才的惊吓和窘态,脸上还有没完全褪去的红润。
“呵呵,习惯了。”彭长宜不好盯着女孩子看,他调开了目光。
“我叫丁一,所有数字中最小的那个,一。”她伸出一根手指比划着,随后大方的冲彭长宜伸出自己的手。
彭长宜和她握了一下手。他感到这只小手温热而柔软,他平时握手的对象大都是男性的手,今天握这只手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彭长宜很想看看她的那只手,怎么写得如此清丽的小字,但没好意思,唯恐自己失态,就及时松开了她的手,笑笑说道:“丁一,这个名字好,简单,易记。但却不是最小的,在亢州,你是最大的,在中央也是最大的。”
丁一“咯咯”地笑出声,她说道:“你们怎么都是这种思维呀?”
“哦,还谁这么说?”彭长宜很有趣地问道。
“王部长也这么说,他说我的名字一共才三画,如果我参加选举,按照姓氏笔画排名的时候,保准能捞到便宜,他说人们有个习惯,就是喜欢给排在前面的人打对勾。”丁一说道。
彭长宜笑了,部长从事组织工作多年,把这一切都琢磨透了,他附和着说:“部长说得对,的确是这样,希望你能捞到便宜。”
丁一又“咯咯”地笑出声。想想父母给她起名字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还会有这么一层小优势:“那如果不是选举是砍头呢?是不是也要从姓氏排在前边的人先来?”
“砍头的时候不从前面来,一般都从后面的名字开始。”彭长宜认真地说道,还并起手掌有力地做了一个“砍”的动作。
丁一又笑了,她感到科长很有意思,也很和蔼,平易近人。
彭长宜觉得她笑得很好看,明眸皓齿,眼睛还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有一种单纯自然的美,让人不得不惊叹她的清灵和毓秀。
丁一将手中用白毛巾包着的饭盒递给他,说道:“彭科长,您吃早饭了吗?这是我给小郝从食堂带回的包子,还热呢?您吃吧。”
彭长宜笑着摇摇头,说:“谢谢,我吃过了。”
小郝叫郝东升,是他们科室去年分来的大学生。
彭长宜指着桌上的小字,说道:“这些都是你写的吗?”
丁一“嗯”了一声,说:“这是我每天早上练笔的,写的不好。”丁一谦虚地说道。
“写得太好了!我从来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蝇头小楷。”
“呵呵,不好。”丁一说着就将桌上的宣纸摞起来,连同笔墨收进抽屉里。
第4章 百奸不如一忠
丁一做完这一切之后,才坐下来,她冲彭长宜笑了一下,拿出一个日记本,写下了一行字。
事隔若干年后,彭长宜才知道那天丁一写的是:今天,我终于见到了我们的科长,一个身材魁伟、谈吐机智幽默、平易近人、长相不坏但衣着老气横秋的人。
“你这字练了多少年了?那么小,很难写吧?”彭长宜第一次发现自己在女孩子面前话还蛮多的。
丁一抬起头:“从十多岁开始练,只练这一种,别的字我不会写。我写的还不是最小的,最小的直径是三毫米。”丁一说着,用大拇指掐着食指的指尖,给彭长宜比划着大小。
“三毫米?”
彭长宜有些吃惊的说道,他也用大拇指掐着食指的指肚丈量着尺寸。然后说道:“尽管我不会写,但是我知道,咱们这方块字往大了写好写,往小了写就不好写了。”
丁一抿着嘴笑了,她说道:“爸爸说不让我写大字,只能写小字,他说人的性格决定书法的成就。可能我这性格这辈子也创作不出大气磅礴的书法作品,只能当个抄书匠了。”丁一说完,自己还撅了一下嘴,估计是对爸爸的话有些不服气。
“你爸爸是搞书法的?”
“教书匠。”丁一撅了一下嘴说道。
“哦,在哪里任教?”
“京大美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