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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荒年:我每日一卦粮肉满仓! 第116节

  另外是给沈家的礼物,也不能省。

  算下来,今日进城,卖掉鹿皮后身上只剩六两银钱。

  加上此前存下的,江尘粗略一算,手中现在约莫还有三十八两银子。

  这钱在三山村百姓家中已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可他开春后计划买骡车,方便日后进城。

  还要扩建家里的房子,建成陈丰田那样的高门大院,以后在院中练武也不怕被人窥探。

  算下来,这点银子,显然不够用。

  “还是穷啊!得想办法赚钱了。”

  “野山参、野猪,还有山中麋鹿,这些都是银子啊……”

  眼看就要开春,江尘早已手痒,眼下他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还是捕猎。

  除此外,他也在想着其他的生财路,只是暂时还没确定要走哪一条。

  最合适的,还是能和命星结合。

  卜卦开路,未卜先知,自然万事大吉。

  心中想着,江尘已经背着东西往家走。

  出县城时,正见到一行人刚从城外回来,个个风尘仆仆,面相和衣着都不像本地人。

  江尘只扫了一眼,便想到今日卜卦的第三枚卦签。

  但很快就收回了目光,低头离开。

  现在不论什么事,只要带凶的,他都不想沾染。

  乱世将起,苟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再说,有点实力了,再想其他的。

  到家后,江尘把买的东西都放进屋后,转身就去了沈家。

  戏本递出去了,总得跟沈朗知会一声。

  他本来还想解释为什么没有酬银。

  可沈朗听他说完经过,却淡然一笑:“这戏本,我本就没准备要酬银,不过是帮你扬名罢了。”

  “但你既这么应下,看来对这戏本颇有自信。”

  江尘顺势说道:“伯父文章一流,写戏本自然也能大火,等上演时,聚乐楼肯定座无虚席,到时候酬银肯定比现在多!”

  沈家虽已落魄,靠当东西维持生活,可毕竟曾是高门大族,江尘带再多礼物,也难让沈朗有太大感触。

  但夸他的文章,却正好搔到了痒处。

  “戏本不过小道,算不得什么。”

  沈朗嘴上这么说,脸上的笑意却藏不住,又问道:“之前给你的三本书,可都看了?”

  江尘点头:“粗略看过一遍。”

  “有何感觉?”

  “世界之大,远超我的想象。以前的我,只能算是坐井观天了。” 江尘如实回答。

  沈朗微微颔首:“你有这份感知,还算不错。那现在,可有什么想法?”

  “想法?什么想法?” 江尘一头雾水。

  想了想答道:“世道艰难,各地灾荒不断,我还需努力,让砚秋跟着我也能过上好日子。”

  站在沈朗背后的沈砚秋脸色一红,嗔怪的看了他一眼。

  沈朗呼吸一窒:“你就没有别的冲动或想法?”

  “大丈夫生在世间,你难道就没有高远的抱负?”

  “高远的抱负?” 江尘有些狐疑地看向沈朗。

  老沈不会真想让他帮沈家夺回失去的荣耀吧?

  他前世就是普通人,这世也只是升斗小民,权谋算计可不怎么懂。

  当然,看过那么多称王称霸的历史故事,说他没有想成就一番大事的想法也是假的。

  可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

  什么都没有,就张口抱负、闭口天下,那不是志向高远,而是志大才疏,说出来也只是惹人发笑而已。

第124章 胸无大志江尘

  心中这么想着江尘也就这么说了:“自然是有的。不过,无论做什么,总要脚踏实地。”

  “倒也有理。” 沈朗微微颔首,又问:“那你觉得,第一步该做什么?”

  “今年是荒年,明年收成还不知道呢,现在最重要的,自然是用粮食和肉,把粮仓堆满!”

  沈朗嘴角抽了抽。

  江尘对着他眨了眨眼。

  老岳丈一把年纪吗,比他还有雄心壮志,着实让他佩服。

  不过,他现在可不急着掺和什么家族复仇大业!

  沈砚秋看着也没这心思,所以先糊弄过去再说。

  沈朗深吸一口气,开口喊:“砚秋。”

  沈砚秋噙着笑应道:“女儿在。”

  “把《十国英雄列传》拿过来。”

  沈砚秋转身,不多时拿来一本书,封皮湛蓝,其上画着各种人物图案。

  仅看封皮,倒是比之前几本要有趣的多。

  “这本书记载了十国英雄的传记,你拿回去仔细研读,最好能有所体会。”

  沈朗对江尘也没太多要求,只要他通读一遍就好。

  只要通读一遍,他不信江尘心中能没有感觉。

  “明白。” 江尘接过书,应了下来。

  等沈砚秋把江尘送走,双目含雾,脸红红的进了屋。

  沈朗不由轻哼一声:“徒有见识,胸无大志,空负八尺之躯,果然还是山野小民的眼界。”

  沈砚秋撅了撅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啊,要那么大志向干什么?”

  在这里,她觉得比住在都城自在多了,起码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

  城中的那些公子哥,张嘴天下,闭嘴苍生,她看还没有江尘有本事呢。

  沈朗鼻中吐气,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缓缓睁开眼:“这茶不错,哪来的?”

  “尘哥刚带过来的。”

  沈朗听着女儿得意的语气,似是认命般,深深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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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这,这边!这边!”

  江尘回到家,还没进门,就听见 “嘬嘬嘬” 的唤狗声。

  一推门,就见江能文、江晓芸正和墨雪玩。

  两人各站一边,手里拿着干饼,把墨雪逗得来回跑;

  追云则蹲在椅子旁,仍不时低吼,刚到陌生环境,明显没什么安全感。

  见到江尘回来,江能文立马跑过来:“二叔!这哪来的两只狗啊?”

  他带回来的两只猎犬还在幼年,看着格外可爱。

  江晓芸和江能文这个年纪,根本抵挡不住。

  “这是猎犬,等长大了,要跟我一起上山捕猎。”

  “怎么可能?这么小怎么捕猎啊!” 江能文满脸不信。

  “先养着,很快就长大了。”

  现在两只细犬不过半尺长,也可能是之前吃得太差才显得瘦弱。

  想让它们跟着上山帮忙,起码得再养两三个月。

  要是想抓狍子这类中大型猎物,得等它们完全成年,起码要十个月左右。

  江晓芸把跑累的墨雪抱起来,眼睛亮晶晶地问:“二叔二叔,你给它们起名字了吗?”

  “你抱着的这个白脸的,叫墨雪。” 江尘指了指墨雪,又指向追云,“那边蹲着的,叫追云。”

  江晓芸眼睛微亮:“墨雪!真好听!”

  说完,就抱着墨雪不断喊名字:“墨雪!墨雪!”

  墨雪适时的回应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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