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 第277节
可朝堂人事大事,还是涉及三边总制这种要职,常风也不能立即答应。
常风道:“这样吧。今夜吃罢了晚饭,我去见一见王老都院。”
王越是以左都御史衔致仕的。故常风称他为王老都院。
马文升拱手:“那就有劳了。”
常风送走了马文升。吃罢晚饭,来到了王越的府邸。
走到府邸门口,门房迎了上来:“大人是?”
常风亮了下锦衣卫的腰牌:“锦衣卫左同知常风,前来求见王老部堂。”
门房不敢怠慢:“我这就去通禀。”
常风却道:“无需通禀,直接领我去见他即可。”
不多时,常风来到了王越的书房前。
只见王越在对着一个沙盘喃喃自语:“延绥副总兵朱槿是个憨货。把一千骑兵摆在这儿,不是等着被鞑靼人合围吃掉嘛?”
“宁夏总兵李俊那小崽子也净胡闹。这两个千户所不赶紧收缩向北,扼守住咽喉要道。打起来就晚了!”
“都司张安的部署,倒是很妥当。”
王越对西北的边将如数家珍。这批人在成化朝时,只是王越手下的千户、百户。
如今全都开衙建府,成了一方镇帅。
他们的老帅王越,却落魄到连脑袋保不保得住都两说。
王越似乎身体不太好。七十三岁的他不住的咳嗽着。
他须发皆白,穿着一身布衣。腰板也已经佝偻。
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王越显然已经是风烛残年了。
也只有墙上挂着的那柄宝剑,还记得当初王越在千军万马中的威风。
常风咳嗽了一声。
王越还在盯着沙盘,头也不抬的问:“兵部最新的西北塘报,刘部堂差人送来了嘛?”
常风道:“王老都院。”
王越听声音不是仆人,转头一看,惊讶道:“啊!是锦衣卫常爷啊!”
快坐快坐!说完王越用袍袖,给常风擦了擦椅子。
随后他喊仆人:“快给常爷上茶。把家里最好的碧螺春沏了!”
恭敬不如从命,常风坐到了椅子上:“在朝廷的功勋老将面前,晚辈怎敢当一个爷字。王老都院,您还是直呼我常风吧。”
万万没想到,王越竟直接给常风跪下磕头:“待罪老朽王越,见过锦衣卫常爷!”
常风心中一阵心酸:当年驰骋西北的统帅,如今竟卑微到了如此地步。
他连忙搀起王越:“王老都院,折杀晚辈了!您当初平定西北,纵横草原的时候。我还是我爹第三条腿肚子里的一泡水呢。”
王越道:“您现在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朝廷中有名的青年才俊。”
“您能莅临寒舍。简直让寒舍蓬荜生辉。”
王越就是这么个人。见到权贵就摆出一个耷拉孙的态度来。
这是王越的处事风格。他知道,京城权贵的一句话,就能让他掌握兵权或丢掉兵权。
有兵权在手,他才能施展军事才华,实现御北虏、护黎民的人生理想。
他既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又是一个实用主义者。
常风道:“王老都院,您要是这样我就走了。您这不是折杀我嘛?”
王越道:“都院二字我受不起,你还是喊我老王吧。”
常风板起面孔:“王老都院,您要是如此自贬,我就没法跟您谈事了。”
王越连忙道:“啊,啊。那就随便常爷怎么唤老朽。”
常风看向沙盘:“这是贺兰山一带的地形?”
王越道:“正是。这沙盘是老夫亲手做的。”
常风惊讶:“如此精妙的沙盘,恐怕兵部职方司的人都造不出来。”
王越浑浊的老眼中忽然露出一丝精光:“西北的一草一木,皆在我胸中尔!”
说这话的时候,王越的语气不再卑微,透出一个百战悍将的骄傲。
常风问:“您刚才说了几条西北防御的不足之处。能否详细给我讲解一番?”
一提到西北防御的事,王越立马来了精神,一扫病怏怏的神色。
王越由浅入深,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耗费整整半个时辰,让常风看清了西北局势。
常风发现,谈起军事,王越仿佛换了一个人,眼睛中似乎有光。这才是当初威震西北的王老帅该有的样子。
半个时辰过后,常风发自肺腑的说:“马老部堂说的真对。西北危局,只有一人可解。那就是王老都院您。”
王越突然装起了可怜,七十三岁的老人开始痛哭流涕:“呜呜呜!老朽现在脑袋都保不住了。谈何解西北危局!”
“嘤嘤嘤!常爷是皇上身边的大红人哇,一定要为老朽美言几句。老朽来生给您做牛做马。”
“哇哇哇!若常爷能保住我的命。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你是我干爹,不,亲爹,比我亲爹还亲!”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王越不但会打仗,还很会演戏。
常风一声暴喝:“王越,别装了!”
“你可怜兮兮的外表下,存着纵横沙场、报效国家的万丈雄心!”
“你其实是个无比自傲的人。在你看来,什么李广、常风,都不过是只会耍弄阴谋诡计的虫豸尔!”
“你又是痛哭流涕,又是要认我当亲爹。无非是想当上三边总制,重掌西北军权。御敌于贺兰山外。”
“京城里的你不是你。去了西北的你才是真的你!”
“你攀附权贵,无非是想猛虎出于柙!”
“宝剑藏于鞘中,只是笨铁而已。只有出鞘才是绝世神兵。”
“我今日来此,是帮你这柄宝剑重新出鞘的。”
“你若再装低三下四,我立马就走。”
王越听了这些话,立马换了一副面孔。
他的脸上不再有卑微神色,只有百战沙场磨砺出的英气。
王越道:“常风啊常风。怪不得你小子这十多年来如此得宠呢。你看人很准。”
常风哑然失笑:“刚才还要拜我当亲爹。怎么这么快我就成了‘小子’?”
王越道:“你是个明白人。我无需伪装,伪装无用。你随我来。”
常风跟着王越来到了后院的一间房。
王越打开门,点燃了蜡烛。
房间之内,赫然摆放着一座棺材。
常风拍了拍棺材:“这什么木头?发黄发朽。你要预备寿材跟我说啊。”
“我亲家是福禄街的老买卖家了。一准给你淘换一口好棺。”
王越正色道:“用不着。我就用这口棺材。这是胡杨木所制。”
“成化九年,我在红盐池大败满都鲁,彻底收复河套。战后,我在红盐池看到了一棵胡杨树。”
“当时我隐隐有种感觉,这颗胡杨树是我最终的归宿。就命人将它砍了,打了这口棺材。”
收复河套,是王越军事生涯的巅峰。
河套是中原民族、草原民族历朝历代必争的养马地。
历代边将,都有三个至高无上的追求。
第一个追求:封狼居胥。
第二个追求:饮马瀚海。
第三个追求:收复河套。
成化九年的红盐池大捷,让河套重归大明。是王越一生中最得意的一笔。
王越拍了拍棺材:“小子,真正的男儿应该有马革裹尸的勇气。”
“你若助我当上三边总制,重掌西北。我将抬棺上任,让鞑靼小王子二十年内不敢染指贺兰山。”
“我七十三岁了。这趟西征,恐怕无归乡之望。”
“就算我死了,装进棺材埋在西北,魂灵也会化作阴兵阴将,镇守大明的西北边陲。”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西北若有王越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王越一席话,点燃了常风骨子里的热血。
十六年锦衣卫生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已经将常风的热血消磨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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