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224节
在《血字的研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回忆线过于割裂。
前半段写福尔摩斯破案,后半段突然跳到美国,讲摩门教的复仇往事。
毫无疑问,这与前半段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几乎是割裂的。
读起来像是两本毫不相干的小说被强行拼凑在了一起。
这也是当初米歇尔进行魔改时,花费力气最大的地方之一。
而在《四签名》这部作品中,过去的故事不再是独立于主线之外的存在。
而是通过当事人的讲述,巧妙地融入了整个探案过程。
印度宝藏的秘密,四个签名者的血腥盟约,舒尔托少校的背叛,乔纳森.斯摩的逃亡与复仇……
这些过去发生的种种,都与伦敦正在发生的凶案环环相扣,共同推动着情节的发展。
这种处理方式,无疑让整个故事的节奏更加流畅,也让读者更有代入感。
另外这部作品在人物塑造上更是进步巨大!
福尔摩斯的形象从一个扁平的侦探,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有缺陷的天才。
华生也在这部作品中收获了爱情。
另外《四签名》的故事节奏也比《血字的研究》好多了。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只是初露锋芒,那《四签名》这部作品就是福尔摩斯系列故事成熟的标志了。
当然,需要魔改的地方依然存在,而且问题还不小。
作为故事背景之一的印度人民起义需要修改,米歇尔准备改为东印度公司的掠夺。
另外最大的问题,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角色,土著“汤加”的人物形象。
在柯南.道尔的原著中,这个来自安达曼群岛的土著,被描绘成了一个野蛮、嗜血、毫无理性的怪物。
他的存在,几乎就是为了衬托凶手的残忍和异域的神秘。
换句话来说就是一个脸谱化的工具人。
事实上,大英社会的主流认知现在充满了优越感与傲慢,对这些殖民地人民充满了偏见。
在他们的认知里,人类社会是分等级的。
我们大英自然代表着理性、法治、基督教、工业进步,是文明的顶峰。
我们的文明,我们的宗教,我们的人种,就是世界上最先进的。
而那些殖民地人民则处于更低的阶段。
他们道德低下、政治专制、智力不足、缺乏自制力.......
按照这个逻辑,殖民扩张自然不是掠夺了,而是一种“文明的使命”。
是我们大英把法律、基督教和秩序带给了这些殖民地的“野蛮人”。
是把文明的光芒传播向了这些愚昧黑暗的土地。
总的来说,我殖民你,你还得谢谢我呢......
只能说,大英在不当人这块是不当人的,他们连自己都骗......
爱尔兰人民为什么过得这么惨,也是因为处在这套鄙视链里面。
爱尔兰人,同样被视为“内部殖民地”。
也被纳入半野蛮的低等种族框架之中。
在大英帝国看来,这些爱尔兰人野蛮、暴力、酗酒、懒惰。
是欧洲的黑人,需要英国法律与秩序来驯服。
这也是爱尔兰人民为什么这么惨的一大原因.......
别笑,这种观念在现在的大英就是主流。
就拿印度举例子。
詹姆斯.穆勒在1817年出版《英属印度史》是这样描绘的:
“印度是停滞、腐败、道德堕落的东方专制社会,从未有真正文明。”
麦考利在1835年出版的《印度教育备忘录》里也这样说:
印度典籍“无用”,要培养“印度血统、英国品味”的买办阶层。
事实上,他们自己也没有聪明到哪去。
前几年就在印度闹了场大笑话。
几年前,英国东印度公司嫌德里的毒蛇太多了。
我们大英统治下,怎么能有这么野蛮的毒蛇呢?
因此他们发出悬赏。
交一条死的眼镜蛇,就给1个卢比的赏金。
财帛动人心,一开始印度人自然疯狂抓蛇交差。
后来,就有聪明人发现,与其抓眼镜蛇倒不如养眼镜蛇。
于是德里家家户户的后院,都开始偷偷养眼镜蛇。
不久后,东印度公司就发现上当了,立刻停发了赏金。
那些养蛇人一夜破产,只能把所有蛇全部放生。
一时间,德里毒蛇的数量暴涨三倍,比以前还要更恐怖。
这件事情就完美体现了英国人自以为聪明,其实并不懂本地人性、政策越搞越糟......
所谓文明的优越性到底在哪里?
总之,这种充满了殖民主义偏见和种族歧视的描写,在英国或许司空见惯,但却触碰到了米歇尔作为现代人的底线。
他不能容忍自己的笔下,出现这样一个被严重丑化和工具化的角色。
所以,他必须对这个人物进行彻底的重塑。
同时也看看能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大英已经畸形的观念......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尝试一下的......
米歇尔一边构思着如何修改,一边继续着他的搬运工作。
看到米歇尔开始创作了,迈克尔和狄更斯几乎是同时凑了过来。
两颗脑袋挤在一起,死死地盯着那张刚刚被米歇尔从打字机上取下的稿纸。
他们的呼吸都放轻了,生怕一口气吹跑了纸上的墨迹。
他们也想知道,米歇尔休息了这么久,到底会给读者带来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四签名》。
简简单单,却透着一股神秘而又厚重的气息。
光是这个标题,就足以勾起人无穷的想象。
迈克尔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他已经等得太久了。
全伦敦的读者也等得太久了。
米歇尔没有理会身后好友的好奇。
他只是将稿纸放在一旁,然后重新塞入一张新的。
手指悬在键盘上方,稍作停顿。
接着,那清脆的敲击声便再次在房间里响起。
“哒哒哒哒哒.......”
富有节奏的敲击声,在安静的客厅里回荡。
对于迈克尔而言,这声音比世界上任何交响乐都要悦耳动听。
这代表着他的报纸有救了,他的小命有救了。
全伦敦读者的精神世界也有救了。
狄更斯则完全是另一番心境。
作为一名作家,他太清楚创作的艰辛。
灵感枯竭时的抓心挠肝,文思泉涌时的酣畅淋漓,他都经历过。
可他从未见过像米歇尔这样的人。
前一秒还在为偷懒找借口,下一秒就能立刻进入状态。
就好像脑子里早就写好了一整部完整的书稿,只需要照着打出来就行。
如果米歇尔知道狄更斯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真是这样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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