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264节
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酒馆中间念稿子的汤姆。
汤姆正举着一份《新纪元》,朗读着《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他的声音甚至因为紧张而有些发颤。
“它......它那巨大的嘴巴正冒着火,眼睛像发光的火球,全身闪烁着诡异的幽光......”

(《海滨杂志》连载时候的猎犬插图)
他每念出一句话,周围的听众就下意识地向身后一缩。
好似那只猎犬会从报纸里窜出来一样。
酒馆里安静得可怕,只有汤姆的朗读声和众人粗重的呼吸。
“上帝啊,我觉得这是真的!我乡下的祖母就说过,沼泽地里确实有这种东西!”
一个刚下工的搬运工灌了一大口酒,脸色惨白如纸。
他那双因为常年搬运重物而粗壮的手,此刻正不受控制地抖动着。
对于这些挣扎在伦敦底层,几乎没有受过什么正统教育的民众而言。
福尔摩斯这次面对的敌人,和以往完全不同。
那不是什么狡猾的罪犯或是贪婪的骗子。
而是他们从祖辈的故事里听来的的超自然力量。
来自地狱的恶灵,无法抗拒的血脉诅咒。
以往的案件,更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世界里的智力游戏。
他们可以一边喝酒一边饶有兴致地讨论凶手的身份。
可这一次,《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带给他们的,是一种原始的、生理上的恐怖。
当汤姆读到华生在浓雾中听到那声凄厉悠长的哀鸣时,好几个工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哆嗦。
他们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酒馆外那条阴暗潮湿的小巷,似乎那只沼泽魔犬,就蹲在黑暗里,用那双燃烧着地狱之火的眼睛盯着他们。
“那......那亨利爵士怎么办?他死定了!”
“诅咒啊!那是巴斯克维尔家的诅咒!谁也逃不掉的!”
人群中爆发出绝望的议论。
就在这时,汤姆清了清嗓子,继续念了下去。
“幸而亨利爵士腿上裹着一双伦敦米歇尔工坊手工密织的高地羊毛长袜。厚实蓬松的羊毛完美隔绝了泥沼散发的寒气......”
这段描写,在此刻的酒馆里,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听见没?连爵士老爷都得穿那种厚袜子才能在沼泽里活命!”
老杰克把波特啤酒扣在了桌上,声音都提高了几分。
“那鬼地方的湿气,肯定重得能把人的骨头都冻成冰渣子!”
“没错!我年轻时在乡下沼泽地里干过活,那里的寒气是从脚底板钻进来的,穿什么都没用,几天下来腿就没知觉了!”
另一个工人深有同感地附和着。
在他们朴素的认知里,那双被福尔摩斯和亨利爵士同时认可的羊毛袜,已经不仅仅是一件衣物了。
它成了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护身符。
是能够抵御荒原上那股邪恶寒气的唯一希望。
“米歇尔工坊......那是什么地方?”
“管他呢,能让爵士穿的,肯定是好东西!”
工人们的讨论,从对魔犬的恐惧,渐渐转移到了对那双神奇袜子的向往上。
......
伦敦西区,托马斯医生的诊所里。
光线透过擦拭得一尘不染的玻璃窗洒落,空气中飘散着红茶与烤面包的香气。
托马斯医生展开了今天的《新纪元》,精神比前些天好了许多。
因为有米歇尔最新的作品了!
但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米歇尔的这篇作品可能会让他的精神更加不好。
作为一名接受过科学教育的精英,托马斯医生向来对那些鬼神之说嗤之以鼻。
可当他读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开篇时,却发现自己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这篇故事最让他感到恐惧的地方就在于它太真实了。
米歇尔没有用普通的惊吓手法。
而是用一种冷静到近乎残忍的笔触,将那种哥特式的压抑恐怖氛围,一点点地渗透进读者的骨髓。
同时,整个故事又被一层严密的逻辑外壳紧紧包裹着。
这一切又是那么的合理且真实。
这也让托马斯医生无法像对待那些三流地摊文学一样,轻蔑地一笑置之。
事实上,他已经被这种“科学的恐怖”深深地吸引了。
那个古老的诅咒,那只在黑夜中嚎叫的魔犬。
在他看来,不再是鬼怪,而是一个精心布置的、极度复杂的推理难题。
他渴望用自己的知识,和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找出隐藏在传说背后的真相。
这股强烈的探索欲,简直让他欲罢不能。
同时,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托马斯医生也敏锐地捕捉到了故事中那个一闪而过的信息。
“米歇尔工坊......手工密织的高地羊毛......”
他低声念叨着,又看了一眼报纸上那段关于“隔绝泥沼寒气”的描写。
作为一名医生,他经常需要在伦敦潮湿阴冷的深夜里出诊。
那种刺骨的寒意,他再熟悉不过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上那双已经有些磨损的棉袜,一个念头在他心中变得清晰起来。
他需要一双好袜子。
一双真正能抵御湿寒,让他在深夜出诊时,双脚依然能保持温暖和干燥的好袜子。
托马斯医生将报纸仔细地叠好,放在一旁。
他已经决定,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那个叫“米歇尔工坊”的铺面看一看。
毕竟,福尔摩斯先生的品味,是绝对不会错的。
而且这名字一看就和米歇尔先生有关。
自己作为米歇尔先生的忠实读者,必须要狠狠支持!
.......
在伦敦那些上流人士出没的高端俱乐部中,同样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读者。
伦敦一家只对会员开放的私人俱乐部里。
厚重的波斯地毯吸收了所有的脚步声,墙上挂着的名贵油画在煤气灯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空气中飘荡着顶级雪茄的醇厚香气和陈年白兰地的芬芳。
这里是伦敦隐形的权力中心之一,汇聚着伦敦真正的权力与财富。
此刻,几位绅士正围坐在烧得正旺的壁炉旁,人手一份最新的《新纪元》。
对于这些站在大英帝国金字塔上层的人来说,福尔摩斯以往的案件,有时显得过于市井了。
那些发生在阴暗小巷和公寓里的案件,固然好看,但总让他们觉得差点意思。
但这一次,米歇尔的故事却相当的符合他们的品味。
古老的贵族家族,世代相传的遗产,背负百年的血腥诅咒,以及一座孤悬在荒原上的宏伟庄园。
这些元素,精准地戳中了英国贵族阶层的审美红心。
他们在这部作品中,看到了一种属于自己阶层的“高贵的冒险”。
“亨利爵士是个体面人。”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伯爵,从嘴里吐出一口浓郁的雪茄烟雾,用银质的烟斗指了指报纸上的插图。
“你们看,即使在那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他依然保持着克制与勇敢。这才是真正绅士的典范。”
“没错。”另一位年轻的男爵附和道。
“而且你们注意到没有,他穿衣的品位非常考究,即便是在荒原上,也一丝不苟。”
米歇尔精心植入的那段软广,在这里一下子发挥出了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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