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人开始出马成仙,但替身使者 第137节
拱手行礼,诚恳言道:
“还望清帅多保重身体。”
他是典型靠个人赏识提拔上来的。
虽然后来证明干的不错。
但在这个时代依然一身荣辱尽系于一人。
他可以说是全世界最不希望清河淼出事的那一批人。
军法严苛,主帅无缘无故受伤,当班的亲卫们难辞其咎。
就算是全杀了也不为过。
“我知道了。不过,近日闭关,我其实在研究炼器。”
清河淼点点头,指了指他手中白布条包裹的东西,转移了话题:
“这把刀,就是成果。乃是一把神刀。”
“神刀?”
刘知远微微一愣。
“嗯,神刀有灵,所以需找刀法高深之辈,帮我养刀。”
清河淼负手而立,显得威严十足:
“你去在全军之中进行筛选,选出前十名刀法最好的。要求每日佩戴此刀对练、习武。至于待遇……
就前十名,军饷翻二倍。前五名,军饷翻三倍。前三名,军饷翻五倍。第一名,军饷翻十倍吧。期间刀法如果精进了,还另有奖赏。”
替身【阿努比斯神】是有能与一位敌人交手后。
记住敌人的攻击力量、速度与方式。
并且自己学会。
下次战斗青出于蓝,即便换了本体也不会忘记的能力。
只是简单复制一下这些人所练至的武艺。
不算过分吧?
这就是有个势力的好处。
权力用好了,并不比有些超能力弱多少。
刘知远则听得眼睛微微睁大。
十倍军饷。
那是什么概念?
一个普通士卒的十倍,足以让一家人过上富足的日子。
一个精锐军士的十倍,足以让他从此衣食无忧。
而且本身官职越高的人越划算。
当然,官职越高,就越不靠那点军饷活着。
不过,还是就连刘知远也有些动心。
可惜他在军中并不以刀法见长,只能诚心诚意抱拳道:
“能为将军效力,是他们的荣幸。”
对于所谓的“神刀”,则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们已经拿下新州一州之地,正在攻打妫州。
也就是后世河北怀来等地的路上。
现在妫州都已经占据过半。
打的都是决定一州之归属的大仗。
军中不少都是刀山火海百战走出来的军士了。
随便一把佩刀拎出来,杀的人也得有数十。
真要是吸血吃肉的刀那都好办。
随便一场战争,扔到战场上不用管,要多少有多少。
所以,一把刀再厉害能杀多少个?
对大规模战场根本就起不了太大的用途。
不过,如今太行军中军资充盈,军中各级还有来自许多军产的分成福利。
清帅有点私人爱好其实也无所谓。
总比其他军帅喜欢搜罗美女、建高墙大院、堆积绫罗绸缎等爱好要正常的多,也省钱的多。
况且清帅本就兵甲坚固、勇士无双,斩将夺旗的话,少有人是其对手。
如果再有一把宝刀相助,想必在战场上只会更加所向披靡。
刘知远顿了顿,又问道:
“不知此宝刀,可有名字?”
清河淼沉吟片刻,缓缓开口:
“那就叫它【犬首】吧。”
刘知远面色有些怪异。
犬者,狗也。首者,头也。
犬首,狗头?
这名字……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那个被白布层层包裹的长条木棒,终于微微掀开一角,仔细打量起里面的刀。
这一看,目光便有些移不开了。
整体帅气异常,刀身线条刚直挺拔,宛若北地寒松,自有一股凛然不可犯的气势。
材料更是奇异。
尤其是那刀身上宛若龙鳞或麒麟鳞片一般的红色装饰。
一片片细小的红铜鳞片,在透过帐篷缝隙的阳光下闪烁着温润的光泽,仿佛真是什么异兽的鳞甲附着其上。
就算是叫“龙鳞刀”或者“麒麟刀”,也未尝不可。
自古哪儿有英雄不爱宝刀的?
刘知远看着看着,便有些爱不释手。
只是,将军这起名的文采,实在是……
但自家上司亲自打造的刀具,亲自取的名字,自然不能多说什么。
“清帅此刀,形制古朴,用料考究,尤其是这刀身鳞纹,浑然天成,端的是无价之宝。”
刘知远将白布重新盖好,恭维道:
“‘犬首’之名,质朴中见厚重,倒是贴合咱们行伍之人的脾性。”
清河淼瞥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扬,没接话。
怪不得历史上有那么多皇帝,明知身边的是奸臣,还是不舍得杀。
好话当真是人人爱听。
要知道这刘知远,历史上还不是以阿谀奉承见长。
更擅长审时度势,把握时机,能忍、善断,干实事儿。
面对上司的时候还是免不了随声附和。
“对了,清帅。”
刘知远顿了顿,忽然神色一正,想起什么说道:
“咱们的人在新州撞见了一伙人,其中为首者,名叫冯道。很可能正是您此前吩咐要注意的人之一。属下已命人暂时将他们拖延住了。”
“什么?冯道?”
清河淼眼睛一亮,来了兴趣:
“在哪儿遇到的?确定过身份没有?”
“就在咱们的新州境内。当时正想要往太原方向去。”
刘知远答道:
“据他自己所说曾为刘守光效力,结果被下了狱,最近才被放出来,此行也是去投靠咱们晋国。应该就是您要找的人。”
“走,去看看。”
清河淼听了这话,转身就要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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