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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应 第129节

  他说到这里,忽地一顿,看向闻潮生的表情警惕了很多。

  后者被他这眼神看的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而且什么?”

  小七咳嗽了一声,还是说道:

  “而且我觉得借给你的银子,多半是收不回来了,那就跟打出去的水漂一样。”

  闻潮生摸了摸鼻子,想到自己如今确实有些拮据,便道:

  “那先借五两银子。”

  小七很干脆地从袖兜里摸出了一个红色的金纹锦绣包裹,从中取来银子掂量一下,扔给了闻潮生。

  “利息不找你算,但是这笔账还清前,不要再找我借银子了。”

  “我这人本来是从不对外借钱的,但你救过我的命,为你破例一次。”

  闻潮生点头道谢。

  PS:还有一更,估计12点后,各位早睡,晚安。

第168章 玲珑眼

  闻潮生从小七那儿掏了五两银子,又去了淳穹那儿,相比于小七,淳穹的兜里似乎就宽裕多了。

  当然,这些钱都是从他家族中带出来的,而非在苦海县拿到的俸禄,实际上,淳穹来苦海县赚的最大的两笔钱,便是吕知命给他的两片金叶,但这两片叶子,淳穹一直没用。

  他心里明镜儿似的知道,能随手拿出这两片金叶子的人,绝不是什么寻常人,若是不想节外生枝,别人给的,他就得收着,但能不能用,这是二话。

  再者,九歌的商行不对苦海县这般贫穷的地方开放,他根本错不开这金叶,想要换成银子、铜钱或是银票,得托人去广寒城的商行估价,经过专业人士鉴定,然后才能折换。

  这必然又是一个极为麻烦的过程,且还容易被中间商赚差价。

  自从家道中落,淳穹一家为了能在王城蛰伏,一早便借着曾经他爷爷留下的一些关系开始经商,但凡沾了‘商’字,便入了这世间铜臭最为浓郁之地,他当然晓得这两片金叶若是入了商行,至少要被刮掉十之二三的油水。

  凑够了二十两,闻潮生带着菜回去,做饭时,他将包裹着二十两银子的布包扔给了阿水,后者看着这钱,震惊道:

  “你加入忘川了?”

  闻潮生无语,骂道:

  “我借的。”

  阿水低头看着手里的银子,道:

  “你从哪儿借来的这么多钱?”

  “淳穹还是……”

  闻潮生回道:

  “淳穹那儿借了十五两,小七那儿借了五两。”

  阿水想不明白:

  “那为什么不直接找淳穹借二十两?”

  闻潮生耸耸肩:

  “因为我先去找的小七,但他只给了我五两银子……而且找谁借都是借,没太大区别。”

  顿了顿,他警告阿水道:

  “我估摸着这两日王城的人就该到了,这二十两你自己省着花,回头两三下全造作完,你就只有自己想办法赚钱了,而且你也别问我为什么不多借一些,以我目前的能力,想要还清这二十两银子都有些费劲……”

  阿水不客气地将这裹着银子的布包塞进了袖兜里,并放出狠话,扬言今夜要吃一整碗红烧肉。

  闻潮生今夜做红烧肉的时候,阿水就在旁边一直盯着看,似乎是感受到了她诚挚的学习精神,闻潮生便开口为她讲述其中的要领。

  吃完了这顿晚饭,阿水去洗碗,闻潮生给狗爷将半碗的红烧肉蒸在了锅中,而后二人就坐在了星月徜徉的院中,默无声言的喝酒,其实院子里仍然很冷,但如今闻潮生的身体已然可以抵御这样的寒冷了,连他自己也不清楚,究竟是因为不老泉的缘故,还是因为他悟剑的缘故。

  他问起了阿水以前修行的经历,阿水也说自己没想那么多,她在风城这些年,大大小小经历了百余场生死厮杀,回想起来的时候,竟也只是一瞬间。

  每一次挥刀,不为立功,只为活命。

  她运气好,天分也够好,所以才能活到现在。

  夜深时,黑狗回来了,它走路的姿势有些僵硬,该是冻得不浅,闻潮生去将蒸好的红烧肉端出来,黑狗二话不说,张嘴直接大快朵颐,闻潮生担心它噎死,又给它弄了一碗水。

  直到黑狗吃完之后,二人才回房休息。

  房间内闪烁着隐晦模糊的火光, 至于后半夜,这场才停不久的小雪,却是耐不住了寂寞,再一次无声无息地落下。

  清晨时分,一大早官道上便出现了一辆马车徐徐而行,无论是马车车顶,还是拉车的马儿脖颈绒毛,皆附上了一层白色霜雪,行至此处,马儿已然十分疲敝,口鼻间喷吐的白色雾气急促。

  直至县城的北门门口时,马夫望着停下的马儿,眸中略有些心疼,没有落下最后一鞭,他下地后,收了鞭,对着马车里躬身一拜,说道:

  “三位大人,苦海县到了。”

  马车车帷掀开一角,一名脸色冻得发白的长髯之人缓缓从里面走出,三人皆从王城来,但由于他们从未来过苦海县,不曾想越往南方走,竟然越冷,八百里后,天上开始飘雪,下着冻雨,车窗外呼啸着劲风,三人虽有修为,奈何穿得单衫,哪怕扛得住这凛冬刺骨,可也并不好受。

  下了马车后,三人适应了些,散了些银子给这名马夫,而后才向着苦海县南门而去,望着那里门口穿着极厚衣服,几乎快将脖子缩进胸口的守门衙役,宫椿忍不住道:

  “嗟夫!此等恶水穷山,怪不得出了程峰这等不识抬举的刁民!”

  梁晁以手抚须,表情同样厌弃:

  “我泱泱大齐,受圣贤与上苍庇佑,本该是鸟语花香,祥瑞遍地,这些恶民福缘浅薄,只怕是曾做过什么坏事,才遭来这等天罚。”

  “这就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三人在王城教书多年,从未远行,今日因公事来到了这么偏远穷苦之地,天寒地冻,心中极为不悦,但院长之命不可违,只能硬着头皮往县城里走。

  “二位,我建议咱们先去吃个火锅,暖和一下,再往里垫两件衣服,回头再去考核那名叫做闻潮生的人。”

  面对邹枸的提议,二人微微点头:

  至于城门口,他们跟衙役询问城内何处能吃着火锅,两名衙役彼此对视一眼,表情错愕。

  “那是什么?”

  三人听闻这破县城中连个火锅都没有,心头更凉,一时间竟滋生了些许怨气,当着两名衙役的面骂起几句,那两名衙役哪儿敢还嘴,瞪着眼睛搁那儿挨骂,耳朵一闭,全当听不见。

  可他们不敢还嘴,却有别的什么敢还嘴。

  一声犬吠打破了三人的絮絮叨叨,门口的几人看去,赫然是一条穿着丑陋皮衣,坐在门口的黑狗。

  宫椿离得最近,眉头高皱,对着二名衙役冷冷道:

  “这是你们养的狗?”

  左边的衙役甩了甩头。

  “不是……狗主人前些天好像走了,没将它带上,所以它每天早晨的时候,都会来城门口看看,过一会儿又走。”

  宫椿见着那黑狗斑秃,样貌丑陋,更加厌弃,远离了些。

  梁晁则更为直接,丹海之力凝于指窍,想要一指杀了这黑狗,却被邹枸忽然拦下。

  梁晁不解地侧目,见邹枸抚须而笑,笑容瘆人:

  “梁弟且慢,这狗虽然生得难看,却有一双玲珑眼,极通人性,书上曾言,此为先天之灵……乃大补之物!”

  PS:苦海县副本最后一个大剧情了,晚安!

第169章 灵药记

  玲珑眼一词,出自齐国王宫章太医的《灵药记》,此人不仅在修行上颇有建树,更是潜心多年沉溺于医道一途,尤其擅于养生,如今虽是三境,却在九十六的高龄下,还能鹤发童颜,皮肤比许多年轻人还要爽嫩紧致,腿脚灵活如常。

  因为他自身擅养的缘故,所以他撰写出来的这些书籍才更有说服力。

  邹枸如今年事已高,因为境界始终卡在三境,久久无法突破,几乎成了他的心魔,自从越过了五十这个门槛后,他已经愈发地能够体会到时间在他身上流逝时带走的一切。

  三人一路赶来苦海县,路上马不停蹄,不敢耽搁太久,而且离开王城愈远,他们便愈是怀念那里的春光明媚、鸟语花香,这等凄苦之地,非但天寒地冻,甚至连个火锅都没得吃,实在是一言难尽。

  不过,见到了这条黑狗,邹枸糟糕的心情忽然晴朗了些许,那双镶嵌于狗面上的乌溜溜的双眼,竟流露出许多人才有的情感,对视的那一刻,邹枸便几乎确定了这就是《灵药记》中记录的‘玲珑目’。

  拥有这双眼睛的动物,皆有成精的先兆,若是熬汤服之,对于躯壳有大补功效。

  三人提着黑狗,很快便按照信上的地址找到了程峰的住处,后者一见王城的熟人来访,即刻上前迎接,拱手大拜。

  不过三人几乎没有正眼看他,邹枸将黑狗交给了宫椿,二人提着黑狗进入院落内,准备借刀放血, 程峰回头看见黑狗身上那件衣服,忍不住道:

  “二位先生,这条黑狗身上有着衣裳,该是县城内某人家所养,就这么杀掉,会不会……”

  宫椿一听程峰这话,心中气便不打一处来,三人原本在阑干阁中时,便对程峰造作自己绝伦天赋有着严重恶感,再加上他辜负进入参天殿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三人眼中便愈加不可原谅。

  更重要的是,若不是程峰此子事多,他们也绝不会在这么冷的天奔袭了数千里,来到这荒芜之地遭罪。

  “哟,些许时日不见,你这被阑干阁逐出的孽障,也敢教训起我们来了?”

  “你如此心疼这狗,怎么就不心疼心疼当初花费那般大力气培养你的院长呢?”

  他言谈之中充斥着阴阳怪气,眸子里折射出的怨念完全不加掩饰。

  当然,除此之外,他们看向程峰的眼神更多还是戏谑。

  他们知道,眼前的这位原本该是阑干阁内的镇阁之宝,无论是天赋还是机遇,都是他们穷其一生也追赶不上的存在,若是程峰不作,今年赢下了四国圣地之争,未来入得天人,将会一辈子骑在他们的头上。

  可如今,这一切都被程峰自己作没了。

  自古以来,落井下石都是一件极为舒畅的事,尤其是对于那些嫉妒心极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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