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藩?本王直接靖难! 第114节
街道两侧的商铺全部撤去了招幌,平日里热闹的茶棚酒肆更是直接关上了大门。
三丈宽的官道两侧,赤色旌旗如火烧云般漫开,彩绸结成的花球悬在屋檐下,随着风雪轻轻摇晃。
平日里做衣服都不舍得用的布料,此时却拿来做了旌旗和花球。
更远处飘来新麦磨面的香气,不知谁家妇孺连夜蒸制了雪白的馒头,供在街边临时搭建的香案上。
沿街摆满素色陶制酒坛,坛口封着浸过蜜蜡的麻布,酒香混着案上焚烧的柏枝、乳香,在半空织成馥郁的云霭。
百姓们穿着簇新的棉袍,扶老携幼,人群拥挤,却不吵闹,在雪中静静等候。
街道上的场面之隆重,仿佛不是在迎接一支凯旋而归的军队,而是天上下凡的神仙。
“薛大人,这真不是你安排的?未免太过了吧,若是被靖王知道,怕是不好!”
太王妃有点担心,生怕薛媚娘劳民伤财做面子活,万一惹恼李珩霄就麻烦了。
虽然她希望把仪式办得隆重一点,但也不用这么夸张。
“太王妃放心!下官可没有这么大的胆量!”薛媚娘有些哭笑不得。
她又不是不知道李珩霄的脾气,哪里敢做这种面子活,要是真在意这些的话,也不会多次劝谏太王妃降低规格了。
云州虽然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丰收,但如今靖军已经扩充到了五十万,各种物资依旧是捉襟见肘,她哪里敢有丝毫的铺张浪费。
“这些都是百姓自发的,下官已经让官差提醒过他们了,只是这种事情也没办法强行阻止!”
只希望到时间李珩霄不要怪到她的头上。
“确实如此!”
霍骁也点了点头,确认薛媚娘没有说谎。
“殿下有帝……咳咳!王者之相!”陈稷言捋着胡须,满脸欣慰道。
以前他有多瞧不起,现在就有多敬佩。
再多的贬低,也挡不住事实摆在眼前。
得到三人的确认,太王妃这才稍稍放心。
而这样的场景一直延伸出去,就连城外的大道上,都挤满了人。
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一直跟随在太王妃身侧的李珩姈,心情复杂,有震惊,有羡慕,有嫉妒。
若是我能享受这样的荣光,那该是何等的幸福!
她隐隐明白了何为权利,原本只是懵懂的嫉妒,如今开始有野心的萌芽。
她的腰背不自觉地挺直,像是坚定了某种信心。
那名纤瘦侍女也是瞳孔微缩,感受到了李珩霄影响力的恐怖。
这样的民心谁人能够动摇?
就算有强大的力量能够击败李珩霄,恐怕也无法彻底收服这片区域,而李珩霄只要振臂一呼,立刻就能重新崛起。
而这一切一切,在李珩霄的身影出现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
“靖王殿下万岁!”
“靖军威武!”
百姓们焚香迎拜,夹道而呼,声震天地。
李珩霄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坐下骑的是巨虎,一身银甲白袍,威风凛凛,英武非凡。
身后左侧是李珩錞,坐下骑的是白象,虽然年龄不大,但也穿着一身铁甲,自有一股少年人的英雄气概。
右侧是唐王李珩澈,骑的是李珩霄送他的汗血宝马,身上的肥肉经过长时间的锻炼,已经消磨个差不多,此时看上去也是威风八面,神色紧张中透着几分好奇。
再后面是骑着雪焰驹的肃王,以及骑着麒麟驹由云松子假扮的“宣王”。
名义上几个藩王是被他降伏,他也要利用对方藩王的名头来控制对方所在的区域,自然是不能当成犯人那样把他们押送回来,甚至还要以藩王的礼节来相待。
在几人的身后,则是尹云铮、董霁山这些指挥使、千户、百户等等官员,再后面就是穿着铠甲,队列整齐的士兵,有骑兵、盾兵、枪兵、弩兵等等,最后甚至还有推着火炮的炮兵,扛着火铳的火铳兵。
几乎可以把这当成一场大型的阅兵仪式。
这倒不是为了显摆,而是必须的仪式。
一个是提升民众的信心,一个也是让外人知道,唐王、肃王、宣王此时都在靖安。
看着两侧的百姓,士兵和将领们出奇的没有太大反应,因为一路上他们遇见过太多了。
从返回云州开始,几乎每到一处地方,当地的百姓都会夹道欢迎,一开始还以为是当地的官员为了业绩,后来调查之后才发现,确实是百姓们自发的举动。
这也让士兵们对李珩霄越发的敬佩,更加以自己的身份为荣,一个个昂首挺胸,比升官发财还要开心。
那些刚加入的俘兵,也是震惊的目瞪口呆。
他们何曾享受过这样的待遇,甚至都不敢想。
兵过如筛,兵匪一家!
百姓们见到他们不被吓跑,就已经堪称奇迹了。
这一路的所见所闻也让他们有了巨大的认同感,忠诚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肃王也是完全不敢相信,李珩霄能把民心凝聚到这等地步。
得民心者得天下!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天下恐怕真的要落入李珩霄手中。
虽然李珩霄如今的势力,在所有争霸天下的势力中并不占优,但肃王这一刻却前所未有的觉得,获胜的会是李珩霄。
因为如此景象,只有在古籍记载的开国之时,才可能出现。
等遇见太王妃的队伍时,不知是天意,还是李珩霄施展了法术,天空厚重的云层突然散开,金灿灿的阳光如绸缎一般般洒落下来,照遍万万里山河,眼前一幕宛如神话传说中的景象。
后有史官记载:王师凯旋,及遇太王妃,忽云开日霁,金辉遍洒,山河尽染。时人皆谓此乃天命昭昭,祥瑞之兆也。
靖王回城,城郭欢腾。乃设席千数,犒士飨民,酒醴盈樽,肴核备列。三昼夜间,笙鼓喧阗,老稚同庆,市廛皆乐,其盛若丰年之祀,其欢逾嘉节之仪。四方闻之,咸颂仁德,谓王者之治,当如是焉。
……
当一切忙碌过后,终于找到机会,鼓起勇气的李珩姈,带着自己亲手制作的糕点,来到李珩霄的寝宫。
挡在门口的是李珩霄的侍女,也是巫神教的圣女素螭。
“我是来给大哥送吃的!”
“郡主殿下请回吧!靖王殿下已于昨夜离去!”
第122章 传承之地
“达到灵器级别以后好,速度果然快了许多!”
千丈高空之上,狂风呼啸,吹的李珩霄衣袍猎猎作响,而在他的脚下,则是一条面目狰狞的黑色巨龙,腾云驾雾,朝着东方极速飞遁而去。
这巨龙并非实体,而是灵蛇剑幻化而成。
在吸收了肃王体内不知名的力量后,又经过他的多日祭炼,灵蛇剑终于达到了灵器层次,不仅可以融入体内,还能幻化成巨龙形态,遨游虚空。
李珩霄也将灵蛇剑的名字改为了灵龙剑。
此时他正载着云松子,朝着云松子口中的传承之地赶去。
云松子战战兢兢的坐在李珩霄的身后,趴在龙脊上,不敢睁开眼睛,过了许久才缓缓适应。
他慢慢放松,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瞳孔中映射出的是广袤的云海,翻涌不休,如千万匹素绢被无形的手揉皱,又被风抚平。
晨光从云层裂隙倾泻而下,在翻滚的云浪上镀出流动的金边,将天际晕染成琥珀色。
云松子的呼吸凝滞在胸腔,他从未见过如此壮阔的景象,他忍不住张开双臂,迎向扑面而来的风,任由烈烈罡风灌满道袍。
心跳与云海的起伏共鸣,胸腔里翻涌的不知是惊是喜,只觉天地无限的辽阔,万千的烦恼都仿佛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这才是真正的修仙啊!”
他自己有飞剑,也能够御剑飞行,但是飞个百丈也就是极限,而且无法持续太久,哪像李珩霄这样,不仅可以达到上千丈的高度,还能带着人赶路。
“筑基期果然强大!”
云松子心中再次感叹。
李珩霄不知道云松子在想什么,就算知道估计也懒得跟他解释。
实际上在修仙界,达到炼气中期,已经能用飞剑赶路,云松子只是不精通其中的诀窍而已。
两人大概飞行了三个时辰,李珩霄降低了高度,落到了云层的下方,再经过云松子的仔细辨认,终于确认大概的位置。
云松子离开这里已经有许多年,加上第一次高空俯瞰,没有第一时间辨认出来也很正常。
吼!
下一刻,巨龙发出一声长啸,陡然化作一道白光,融入了李珩霄的体内。
失去了巨龙的支撑,两人的身体开始极速下坠。
“啊啊啊!”
云松子吓得哇哇大叫,手脚在空中胡乱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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