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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领主 第427节

  在王冠领地,由于高炉冶铁尚未出现,铁器的价格依然昂贵,一套农具的价值甚至比一年的收成都要高,外出逃难自然是不能丢下的。

  莱谢克还看见一些农奴将家里的陶锅都倒扣在背上,要不是走得匆忙,他甚至怀疑这些农奴会将屋子里的家具也都带上。

  除了农奴外,逃难的队伍里还有一些商人模样的人,这些人都戴着黑色毡帽,一部分人的毡帽上还插着五颜六色的羽毛。

  奥托的军队不仅会劫掠庄园农村,还会洗劫市镇与城市,倒也做到了一视同仁。

  因此一些实力不那么雄厚的商人会选择与农奴们一起逃难,在路上好歹有个照应,说不定还能做点小生意。

  过了一会,眼见民众们哭得差不多了,莱谢克轻咳几声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

  “你们都不必担心,国王已经为你们安排了新的家园,也为你们准备了足够过冬的粮食!等到了河湾堡,就会有船载着你们去沼地领!”

  不过人群里明显有人不愿意配合他。

  “谁信啊?领主会给农奴发粮食!”

  “为什么非要我们离开家乡?还是放我们回去吧!”

  “不是说国王已经在东边布置了军队吗?难道国王的军队已经战败了?”

  莱谢克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这些农奴已经没法返回家乡了,再过一会,他们的屋舍与还未收割的粮食都会被付之一炬。

  这是林恩的命令,河湾堡以东不能留下任何可供劫掠的人口与物资。

  比起好脾气的莱谢克,那名中队长则要粗暴得多。

  只见中队长猛地抽出腰间长剑,旁边的骑兵们也纷纷拔剑或是掏出十字弩。

  这杀气腾腾的阵仗一下子就镇住了嘈杂声。

  在得到了莱谢克的眼神示意后,中队长厉声喝道:“桥已经修好了,你们都继续赶路,要是有谁再敢扰乱秩序,就尝尝我手里的这柄剑!”

  农奴们发泄了一番情绪,又看到了剑锋上的刺骨寒芒,知道无法反抗未知的命运,只能迈开腿继续低头赶路。

  “唉......”莱谢克轻轻叹息一声,随后夹紧马腹随队伍继续向西行进。

  他也需要顺道带着骑兵大队去河湾堡集合,国王已经下达了集结命令。

  至于他护送的这些农奴,到了河湾堡自然有官员负责接应。

  再往西走走,这些农奴也就该彻底死心了。

  ......

  普莱斯庄园以东十五公里的平原地带,一批套着蓝白色罩袍的轻骑兵正与另一支轻骑兵交战。

  套着蓝色罩袍的轻骑兵自然来自林恩的骑兵军团,至于对面那支轻骑兵的罩袍颜色则五花八门,显然是来自南境的贵族骑兵。

  双方兵力相当,都是两百人左右,装备水平也差不多,都是长剑、骑枪与十字弩的三件套。

  但厮杀只持续了不到一刻钟,林恩的轻骑兵气势如虹,杀得南境贵族骑兵四散而逃。

  往东追了一阵后,这支轻骑兵也没有恋战,集合部队向西撤退,一路退回了普莱斯庄园。

  空荡荡的庄园里,查维夏摘下头盔,对着身旁的一名骑兵大喊道:“汉斯,为什么不追了?敌人这么软弱,如果能再追五公里,肯定能多砍下十颗人头!这样我说不定就能和你一样晋升了!”

  汉斯同样摘下头盔,轻轻擦了把头上的汗,随后撇了眼身旁的战友,淡淡回道:“查维夏,你忘了?在军中要称职务!”

  查维夏做了个鬼脸,阴阳怪气地回道:“是~汉斯副大队长~”

  两人都是王冠领地的贵族,去年携手投奔到林恩麾下。

  靠着在比武大赛中的出色表现,以及后续立下的战功,相对英俊的汉斯如今已升任轻骑兵二大队的副大队长,负责带领四个中队阻击敌军的轻骑兵。

  查维夏的职位则稍低,目前在二大队担任中队长。

  汉斯叹了口气,回道:“查维夏,这可是国王亲自下达的指令,要求我们避免与敌军长时间缠斗,敌军的骑兵数量比我们要多,追击太远,很容易陷入敌军的包围。

  还有,我们现在的任务并不只是阻击敌军骑兵,还要负责将这座普莱斯庄园给烧了。”

  目前,骑兵军团的三千骑兵分散在河湾堡以东的广阔地带中。

  重骑兵负责护送民众撤退,余下三个大队的轻骑兵则要完成侦查、掩护、狙击、焚烧等一系列任务。

  谁叫轻骑兵机动性高呢?

  跑得快那不就得多干活?

  从林恩所在的河湾堡,到奥托临时驻扎的达瓦镇,直线距离才不过一百余公里。

  以轻骑兵的高机动性,如果全速行军,一天时间就可跑完这段路程。

  奥托在正式出兵后,就派出了大批轻骑兵,并分成数股全面入侵林恩的地盘。

  这些南境来的轻骑兵主要是负责探查军情与劫掠物资,正好就与林恩麾下的轻骑兵对上了。

  虽然双方轻骑兵的装备水平差不多,但战斗力却有显著差距。

  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是兵员差距,奥托那边的轻骑兵都是重骑兵的附属,主要由侍从阶层组成,兵员素质良莠不齐。

  反观林恩这边,轻骑兵与重骑兵不过是职能不同,轻骑兵部队里头可是有不少北境的原骑士乃至原男爵,兵员素质比奥托那边要高。

  顺带一提,林恩麾下轻骑兵的薪资水平没比重骑兵低多少,为了提高轻骑兵的战斗力,他还特意从重骑兵里调了不少精兵悍将加入轻骑兵。

  譬如汉斯与查维夏,这两人本是在重骑兵部队里任职,后因作战有功,双双被调去了轻骑兵部队,同时还都升了职。

  其二则是整体的配合水平存在差距。

  奥托的轻骑兵来源不一,都是从各地贵族那临时征调拼凑而成,战斗力与配合度可想而知。

  林恩麾下的轻骑兵则独立成军、统一训练,配合默契度自然要远超奥托。

  如果是相同兵力,林恩的轻骑兵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查维夏翻身下马,看了眼身边齐整的成熟麦田,感慨道:“好端端的庄园就这么烧了,条田里可是还有大把粮食没收割呢,真是浪费了。”

  “别在那浪费时间了,有空感慨,不如多往条田里丢一捆麦秆!”说话间,汉斯已经往麦田里丢了一捆沾有油脂的麦秆。

  烧毁麦田与屋舍其实是个技术活。

  傍晚时分,骑兵们按照汉斯的指示,在麦田的边缘地带每隔十米就设置一个纵火点,

  每个纵火点都要放置麦秆或者油脂等易燃物,这两样东西在刚刚废弃的村庄并不难找。

  放置好纵火点后,同时点燃,干燥的麦秆就会在风力的加持下快速燃烧,并形成一面火墙席卷整片麦田。

  烧田作业一直持续到了次日上午。

  经过半天努力,普莱斯庄园的麦田都陷入了火海之中。

  随后,汉斯又带领骑兵们依次点燃了农舍的茅草屋顶。

  等到整个庄园彻底燃烧,这支轻骑兵才从容向西撤离。

  从远处看过去,普莱斯庄园的天空都被烧红了。

  同样的场景在河湾堡以东不断上演,林恩麾下的轻骑兵们化身为纵火犯,烧毁了一座又一座的庄园,没有给奥托留下任何可用物资。

  至于那些正在向西撤退的农奴,他们当然也看到了烧透半边天的‘火烧云’,可他们也无力再去悲伤,只能跟着大部队继续埋头赶路。

  ......

  当奥托收到西边‘噩耗’的时候,他其实还没有离开驻地达瓦镇太远。

  三万五千人的大军,外加近万人的随军民夫,这么庞大的队伍在行军时会绵延十数公里之长。

  前军早已离开达瓦镇,后军这会却还在收拾物资行李。

  阿尔诺骑着马来到奥托的马车边,低着头汇报导:“陛下,我们的骑兵没能来得及收缴物资,林恩的反应非常快,早已强行迁走了河湾堡以东的农奴,他还派出大批轻骑兵,将庄园与条田全部烧毁,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一粒麦子。”

  砰!

  阿尔诺分明听到车中传来了拳头与车壁碰撞的沉闷声响。

第393章 他要战,那便战!

  达瓦镇以西三十公里,是奥托大军的临时驻地。

  黄昏时分,驻地的军营里升起了袅袅炊烟。

  行军打仗行军打仗,这两个词总是一块出现,可见‘行军’的重要性足以与‘打仗’相提并论。

  指挥部队行军绝对是一门学问,能将‘行军’钻研通透的将领或许不足以成为当世名将,但获得个‘良将’的评价是毫无问题的。

  奥托在南境就曾多次指挥万人规模的军队,因此他的行军水平还算不错,至少能够将手头这支规模超过三万战兵的部队安排妥当。

  在他的安排下,这支部队分成了‘前、中、后’三部依次行军,这在古典时代是最常用的行军方法,也是‘三军用命’这一成语的来源。

  前军由特里斯坦伯爵的一万南境杂牌军担任。

  虽是杂牌军,但其士兵大多是南境的雇佣兵与落魄贵族,基本战斗力有一定保障,且轻骑兵众多,能够承担侦查路况、清扫障碍、驱逐敌军骑兵等任务。

  与林恩的轻骑兵大队在普莱斯庄园爆发战斗的那支骑兵,正是特里斯坦的侦查扫荡部队,属于是有一点战斗意志,但不多。

  除此之外,特里斯坦伯爵还要承担修路工作。

  北境道路质量低下,难以承载数万大军的行进,必须要一边修桥铺路一边向西进军。

  为此,奥托特意给特里斯坦分配了两千修路的民夫。

  至于中军,自然是由奥托三世亲自坐镇,其下包括一万五千北境步兵与五千鲁伊王国的贵族披甲步兵,外加三千辆运载马车,算是全军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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