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显圣真君,加入聊天群 第101节
元始天尊淡淡瞥了西方教方向一眼,不再理会这小小的插曲,目光转向擂台中央的杨戬,袖袍轻轻一挥。
顿时,三件散发着浩瀚道韵、流光溢彩的宝物自其袖中飞出,如同三颗小太阳般,悬浮于杨戬面前。
一枚暗红符箓,通天教主诛仙剑阵本源剑气所化。
与玉虚琉璃灯,与太清混元一炁符,宝光冲霄,道纹密布。
这三宝玄妙无穷,威力莫测,正是此次三教大比头筹的彩头!
“杨戬,此乃你应得之奖赏,收下吧。
望你勤加修持,勿负此宝,勿负师门期望。”
杨戬压下心中的激动与喜悦,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弟子杨戬,谢师祖厚赐!谢通天师叔祖、太上师伯祖!
弟子定当刻苦修行,绝不辜负师门厚望与恩德!”
他小心翼翼地将三件宝物收起,感受着其中蕴含的磅礴伟力,心中自是喜悦无比。
至此,波澜起伏的三教大比,终于彻底落下帷幕。
众人虽心思各异,羡慕、嫉妒、欣赏、敬畏兼而有之,但都已无法改变这铁一般的结果。
随着元始天尊宣布大比结束,各方人马也开始陆续退场。
许多仙神大能仍在津津乐道着方才那惊天一战。
杨戬之名,注定将随着他们的口耳相传,震动整个洪荒!
杨戬与妹妹杨婵正欲随玉鼎真人回玉泉山,却见一道熟悉而靓丽的火红身影,穿过逐渐散去的人群,快步来到了他的面前。
来人身着截教弟子的服饰,身姿高挑曼妙,容貌明艳照人,一双美眸中仿佛跳动着火焰,正是火灵!
杨婵哇哦一声,扯着杨戬袖子开心的说道:“哥!嫂子来啦!”
……
雪中位面。
太安城,离阳皇都,天下首善之地,繁华鼎盛,卧虎藏龙。
一袭不起眼黑袍、风尘仆仆的徐凤年,悄然行走在熙攘的人流中。
此行入京,凶险未卜,他需步步为营。
行走间,耳畔传来茶楼酒肆中江湖客们的闲谈议论,声音嘈杂,却有几个字眼格外清晰地钻入他的耳中。
“…听说了吗?
前几日城外来了个姓温的年轻剑客,狂得很!”
“咋没听说!连挑两位顶尖高手呢!”
“结果呢?”
“结果?嘿,两战皆输!得了个响当当的绰号——‘温不胜’!
哈哈哈!”
“温不胜?这名字可真够损的!
不过能跟那两位过招,输了也不丢人吧?”
“那倒是!一位是吴家剑冢出来的当代剑侍,剑术得了真传的!另一位更是了不得,是成名已久的大剑客,一手‘崩山剑’刚猛无俦!”
“啧啧,这姓温的啥来头?
敢同时招惹这两位?”
“不清楚,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使得一手古怪木剑,剑招…
嗯,有点门道,但看着又有点野路子…”
“.‖ 温不胜…嘿,这绰号怕是摘不掉咯…”
“温不胜?”
徐凤年脚步微微一顿,眉头下意识地皱起,随即又缓缓松开,嘴角勾起一丝自嘲的弧度。
“怎么会是他…”他低声喃喃,摇了摇头,将这个荒谬的念头甩出脑海。
温华。
这个名字,如同投入湖心的石子,在他沉寂的心湖中荡开了一圈圈涟漪,勾起了那段混不吝却快意恩仇的少年时光。
那个出身北凉边境小村子、父母早亡、跟着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大哥和刀子嘴豆腐心的嫂子过日子的小混混。
那个成天在街上晃荡,偷鸡摸狗,做着不切实际的江湖梦。
总嚷嚷着要拜名师、练成绝世剑法、娶个漂亮女侠回家光宗耀祖,却总被嫂子骂“游手好闲、没出息”,让大哥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的街溜子。
后来,许是少年的自尊心作祟,许是真的听够了自己嫂子的那些唠叨。
那小子竟真的一咬牙一跺脚,背着一把不知从哪儿捡来的破木剑,就敢跑出去闯荡江湖了!
还信誓旦旦地说不混出个人样绝不回家!
再后来,自己第二次离家游历,在那穷乡僻壤,就遇到了这个同样穷得叮当响、却眼睛亮得惊人的小子。
自己与还有那个缺了门牙、牵着老马、总憨笑着的老黄,还有这穷小子温华,三个人,一起偷过地主家的鸡,摸过瓜农的瓜,骗过路人的酒喝…
干尽了丢人现眼的勾当,却也结下了过命的交情。
他还记得温华那小子,明明饿得前胸贴后背,看到路过的女侠轩辕青峰,还敢壮着胆子吹口哨调戏,结果被追着打了三里地,差点没把腿跑断。
也记得在那破庙里,两人学着戏文里的样子,插草为香,结为了异姓兄弟。
那时候,温华只知道他是个同样离家出走的富家子,却不知道他是北凉王的儿子。
后来,自己身份渐明,第二次江湖之行结束时。
在城里最好的酒楼找到他,想请他好好喝一顿酒。
那时自己身边已有侍女随(诺赵的)行,衣着光鲜。
那小子看着满桌的山珍海味,眼睛放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却硬是梗着脖子,只肯喝最便宜的那壶劣酒,还拍着胸脯说:“年哥儿!这顿算你请!下次!下次兄弟我发达了,肯定请你喝最好的酒!”
那小子不愿意占自己便宜!
自己当时看出他的窘迫与倔强,想着他剑术未成,便想将剑神李淳罡介绍给他做师父。
这简直是天下剑客梦寐以求的机缘!
谁知这混账小子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挠着头,嘿嘿笑着说:“年哥儿,你的好意兄弟心领了。
但俺温华的剑,得自己练!
路,得自己走!”
从那以后,便再也没见过他了。
只零星听说他还在江湖上晃荡,依旧背着那把破木剑,依旧没什么名气,依旧…穷得叮当响。
“温不胜…?”
徐凤年又低声念了一遍这个绰号,笑了笑,带着几分感慨,几分…笃定。
“绝不可能是他!”
那个练剑都没入门,天赋看起来也平平无奇、连顿好酒都舍不得蹭自己兄弟的温华。
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有资格去挑战吴家剑冢的剑侍和成名已久的大剑客?
还能打得有来有回,虽败犹荣?
这绝不是他那个兄弟能达到的高度。
定是某个同姓的,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年轻俊彦吧。
徐凤年收敛心神,将这份突如其来的思绪压下,目光再次变得锐利而深沉,望向太安城深处那重重宫阙。
京城风波恶,他此行,还有更重要更凶险的事情要做。
至于那个不知在江湖哪个角落里继续做着大侠梦的兄弟温华肺…
“希望你小子…练剑练出个名头,回家光宗耀祖,下次见面还得请我喝一顿呢。”
徐凤年在心中默默说了一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牵挂,身影缓缓融入太安城的人潮之中.
第九十二章温华折剑退江湖!天上剑仙三百万,遇我也须尽低眉!火灵:来,亲个嘴子!
雪中位面。
太安城,某处不起眼的僻静院落。
院子之中坐着两人。
一位是面容清癯、眼神仿佛洞悉世间一切的老者,正是那以天下为棋盘的黄三甲.
另一位,则是容颜绝丽,气质脱俗,被誉为声色双甲的绝代佳人——李白狮。
“一会儿你尽量表现的温柔贤惠,亲手给温华做一顿晚饭。”
“我倒是要看看,这温华舍不舍得丢掉那柄能让他一步登天,直入陆地神仙的木剑,舍不舍得丢掉心中最喜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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