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低武开始,肝成万法仙尊 第137节
秦耀认真的点了点头,“好的爷爷,您放心。”
妹妹秦兰则坐到桌边,饶有兴致的翻看起那小册子来。
悬空的两只小脚,一前一后的摇晃着。
自从秦耀认清自己是“天生废脉”,无法习武,便埋头苦读,一心要考取功名的那三年起。
每每秦耀挑灯夜读时,妹妹秦兰都会坐在一旁,“借光”来刺绣添花、赚取家用。
长时间的耳濡目染之下,这丫头倒也跟着秦耀认了不少字。
此刻,她便指着拍品名册上一部功法的名字,问道:“哥,这里有一部一流功法《摧金掌》诶,它有你的《斗虎拳》厉害吗?”
秦耀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道:“我那《斗虎拳》,只是不入流的武技。
“就算炼至‘圆满’,武修境界也注定要卡在‘炼体境三层’上下。”
“这《摧金掌》却是‘一流’的武技。
“理论上讲,修习此功法的武者,是有望冲上‘炼体境巅峰’的!”
这些其实都是秦耀刚穿越到这一方世界时,满心憧憬着自己也能习武修仙,抓住各种机会打听摸索,从而了解到的。
“原来是这样啊!”
秦兰若有所思,“那哥,你在来雪松县的路上,大杀四方的枪法……”
“枪法则又不同。”
秦耀极为认真的讲解道:“那是已经‘入了品’的功法武技,等级凌驾于‘一流功法’之上。”
“入了品的功法武技,又被细分为‘下品’、‘中品’、‘上品’。
“你可以把它们理解成武道层次更高的‘三流’、‘二流’、‘一流’的功法武技。
“哥的《出云枪法》是中品。
“只要想办法解决‘天生废脉’的问题,随着功法境界的提升,我便能打破‘炼体境巅峰’,冲上‘血窍境’!”
“哇!血窍境?!”
妹妹满眼惊叹的张大了嘴巴,“那岂不是跟‘那老狗’一个境界了?”
秦兰口中所称的“那老狗”,其实就是红河县秦氏本宗的族长:秦永年。
自打妹妹懂事起,自己这个旁系小家庭遭遇的种种不幸,背后多半都有这位族长大人的影子。
以至于秦兰喊秦永年“那老狗”都喊成习惯了……
秦耀点了点头,目光一冷:“我记得,秦永年那老狗是‘血窍境四层’。
“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和爷爷,重返红河县,将那老狗,连同秦玉薇这溅人,一并踩在脚下!”
“嗯嗯嗯,哥你一定行的!”
妹妹水汪汪的眸子,闪耀着坚定的光芒。
“对了,我修炼的功法品级,不可轻易泄露,目前来讲也就只告诉了你和爷爷。
“你可得帮哥保守秘密啊!”
“那必须的呀,咱拉钩~”
秦兰兴致冲冲的伸出小手。
“哈哈哈,好!”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收拾好了,走,我带你逛街去!”
“真哒?哇,哥哥最好了~~”
兰儿张开手臂,一下跳到秦耀的身上,给自家哥哥来了个憨妹子式的熊抱。
“爷爷,您也一起。”
秦耀又道。
“我这把老骨头就不折腾了,你们去就好。”
“那可不成!”
秦耀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您是‘老骨头’了,更得多动动,不然‘生锈’了可咋办?”
“嘿?你这臭小子,讨打!”
“哈哈哈哈……”
两个时辰后。
秦耀、秦兰、还有爷爷,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了家。
几件从成衣铺子里买的,崭新的、暖洋洋的花袄、裙衫;一大把糖葫芦和小糖人;外加扎丸子头用的几条精美的彩色头绳,可把妹妹开心坏了!
秦老爷子和秦耀自己也都添了新衣,买了养气、温血的药材,以及茫茫多的各色吃食。
总共花费了上百两银子。
这要换在唐村的时候,想都不敢想……
但对于如今秦耀的财力而言,根本不值一提。
安顿好爷爷和妹妹后,秦耀便带着从钱庄兑得的银票,披上一件烂大街的、穿在身上一点也不显眼的黑罩袍,朝着他与李雪冉约定的地点而去。
第131章 凭空消失?
冬日的北地,天黑的早。
等秦耀走出家门的时候,光线已经很昏暗了。
但作为人口蛮多的县城,街道上仍有不少行人。
他们之中,一部分是呼朋唤友、下馆子吃酒去的。
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武者。
也只有武者,才有下馆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经济实力。
另外一部分,就是货郎、走商,以及眼瞅着货郎们积压了一天的货,就等着临入夜、收摊前,能多降降价的普通人了。
除此之外,就是些闲逛的泼皮;刚忙活完一天,准备归家的苦力;以及零零散散的游荡者。
这些底层在寒冬腊月天,自发的聚在一起,抱团取暖之余,也能闲聊着来打发时间。
“今天也不知是什么日子?
“街上那么多身穿长袍,戴着斗笠、兜帽、或是面巾,从头到脚都遮的严严实实的家伙。”
“嘿,这你就孤陋寡闻了!”
“小豆皮他不是孤陋寡闻,是天天给人主家磨豆腐,人都磨傻掉了,哈哈哈哈……”
“黑市大卖场,听说过吗?”
“那咋没听过?不就是每过几个月,县里县外就会举办一次的集市嘛~”
被几个泼皮取笑的少年挺着胸脯回话,好似不想让人给看扁了去。
“噗!还‘集市’?”
“罢了罢了,他那‘豆腐渣脑子’里,能想到的最高级的词儿,估摸着也就是‘集市’了。”
那蓬头垢面的青年泼皮,装模作样的理了理发型,道:“还是让哥哥我教你个乖,这‘黑市大卖场’可不是普通集市。
“能进到那里的货,可都金贵着呢!
“而能进入黑市,参与交易的人,更没一个普通货色。
“我还听说,那地方鱼龙混杂,杀人掠货之事也时有发生。
“所以参加那场集会的人,才都选择披着斗篷蒙着面,为的就是多一分神秘感与安全感。
“毕竟你把全身上下都遮个严实,不出手的话,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底细深浅……”
“原来如此。”
小豆皮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那蓬头垢面的青年泼皮,似乎很是享受这种被人瞩目的状态,昂了昂头道:“我还知道,每次黑市卖场开启,总有一些神秘的强者,去到县城的各个街道,派发黑市的‘入场身份牌’。
“而像他们等大人物,通常都懒得自己挨家挨户的去送身份牌,便随缘从路边挑些看得顺眼的人,帮忙搞定。
“那些高人出手可大方嘞,被他们选中的人,随便跑几个地方、送几次身份牌,就能到手百十文钱。
“人家还都是先给钱、再办事,讲究的很!
“我二哥去年年中的时候,就摊上过这么一次好差事,可把我羡慕坏了!”
小豆皮听罢,啧啧羡慕的同时,眼珠提溜一转,问道:“那都先给钱了,万一遇上光拿钱不办事,偷跑了的,不就亏了?”
周围那几名闲散户听罢,也都深以为然的点头。
“是啊是啊。”
“到时候拿了钱走一半就偷溜,脸上抹点灰、再偷件人晾晒的破衣破褥之类的披上,换条街溜达,再想认出他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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