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我的左手非说自己是蝙蝠侠 第88节
去找蝙蝠侠。
今晚这么大的阵仗,蝙蝠侠竟然从头到尾都没露面,这不科学。
按那位僵尸的性格,刺客联盟压境的第一时间,他就该蹲在某个滴水兽上阴森森地俯瞰全场了。
结果蝙蝠侠没找到,奥列格遇到了绿灯侠约翰·斯图尔特。
这位货真价实的超级英雄正在引导平民远离战场,避免误伤,他做的相当不错,今晚一个受伤的无辜者都没有。
奥列格得知他也在找蝙蝠侠。
第119章 另一个詹姆斯·戈登
蝙蝠侠就像个道德标准。
他在且正常的时候一切都好,他不在且不正常的时候那就是坏菜了。
约翰·斯图尔特怀疑是奥列格做了什么,导致蝙蝠侠离家出走:
“你不是说他知道你的计划吗?!”
“你别紧张。”奥列格说,“他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我不知道。”斯图尔特阴沉地说,“我昨天晚上也没看见他。除此之外,还有个问题——詹姆斯·戈登呢?”
奥列格捏了捏鼻梁,没有回答。
气氛似乎一点一点变得紧张起来,约翰·斯图尔特打量着面前拖着血红色衣摆的男人,无声地按住了绿灯戒,正在琢磨要不要先下手为强。
“轰!!!”
哥谭的西侧突然响起了爆炸声!
今晚刺客联盟和奥列格的交战集中在东部,因此另一方向疏于防备,西侧靠近大陆,有军队驻扎在河对岸,理论上不该出什么事才对。
奥列格用反生命方程式连接了内脏和耳朵,打开超级听力侧耳倾听了片刻。
然后他神情一变,对绿灯侠说:“是利爪!猫头鹰法庭的利爪炸毁了三门大桥和布朗大桥!”
斯图尔特在听清奥列格所说内容的一刻便化作流光,向通往大陆的两座高架桥飞去。
奥列格倒是也想跟着。
但他飞不了那么快。
所以他只是站在原地,望着斯图尔特的背影,不久,又一道熟悉的声音在他头顶不远处响起:
“一段时间不见,你身边的两个还算是好人的人都离你而去了啊,奥列格·瓦恩。”
是丧钟。
奥列格挑起眉,转身问道:“不好意思,你指谁?”
“蝙蝠侠和戈登。”丧钟回答,“变成孤家寡人是什么感觉?现在的你还记得几个月前的你是什么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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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哥谭市外围。
猫头鹰法庭的残党聚集在废弃的水泵站里,为数不多的幸存者围着一台老式起爆器,脸上的白瓷面具倒映着被他们捧在手里的蜡烛的烛光。
法庭完了。
名单被凯恩家族公之于众,成员死的死、逃的逃,百年基业一夜倾覆。
但哥谭是属于他们的。
这一点从这座城市建立伊始,到世界迎来终末,永远不会改变。
猫头鹰法庭得不到的东西,凭什么便宜奥列格·瓦恩和刺客联盟这两个外地人?凭什么便宜那群整天在泥泞的角落里打滚的贱民?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
为首的面具人轻声念诵着古老的童谣,按下了起爆器。
“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
几百米长的大桥下,窜出了一道道不起眼的火星。
“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
高大的成年人揽着同样戴着面具的孩子,向火光低下了头。
“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寻来。”
“轰——轰——轰——”
十几声巨响接连炸开,所有连接哥谭与外界的桥梁,在同一分钟内被预埋多年的炸药拦腰炸断,钢缆崩飞,桥塔倾颓,数百吨的钢筋混凝土砸进冰冷的河水,掀起数米高的浊浪!
驻扎在郊区的军队震撼地眺望着这一幕,差点以为是自己人干的。
但是不对啊!要是打一开始就计划炸断哥谭大桥,让哥谭变成一座孤岛,又何必派军队守着外面呢?
只能是哥谭人自己炸的。
竟然是哥谭人自己炸的!!
而且这时桥上还有人!
黎明时分,不少市民正在出城的路上,这场爆炸直接把哥谭河变成了冥河,其中三门大桥断裂的位置恰好在主跨中央,桥面霎时间像被掰断的饼干一样倾斜下沉,几十辆汽车在倾角越来越大的斜坡上失控下滑,眼看要如同下饺子似的掉进河水!
千钧一发之际。
一道绿光划破了黎明前的黑暗。
约翰·斯图尔特悬停在断桥上空,绿灯戒的光辉照亮了半条哥谭河,他咬着牙抬起手,光芒顺着他的意志倾泻而下,在断裂的桥体下方铺展开来。
翡翠色的骨架快速生长,托住下沉的桥面,接住崩飞的钢缆,替代倒塌的桥塔,只见一座由纯粹意志构筑的桥梁,在爆炸的废墟之上拔地而起,把倾斜的路面一点点抬回水平高度!
短暂的沉寂过后,大桥上响起了喜极而泣的欢呼声。
遥远的钻石区,奥列格一直捕捉着西区的动静,听到这里总算松了口气。
然后他才掀起眼皮,搭理千里迢迢过来挑衅的丧钟:
“说什么屁话呢?谁告诉你蝙蝠侠和戈登走了?”
众所周知,三角形具有稳定性,而且他们是DC标准的三人行配置,一个氪星人,一个蝙蝠家族成员,加一个万金油日子人,这怎么输?
丧钟露出了些许怀疑的神情,他觉得奥列格在嘴硬,也没准是疯了,人格分裂了,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
他提醒说:
“前几天,塔利亚请我杀死詹姆斯·戈登,做投名状。我答应了她,然后过来找你,问你怎么办。
“你给我的回答是,‘巧了,我也想杀了他。’”
奥列格点点头:“没错,我是说过。”
丧钟面无表情地说:“而那个时候的戈登已经感知到你的杀意躲了起来,我几乎是把哥谭从里到外翻了个遍才找到他,之后,我砍掉他的头,带给了塔利亚。”
奥列格继续点头:“你干得不错,塔利亚也给你钱了,你就不该再管我要了吧?”
“我不明白。”
噌的一声,丧钟将背后的长刀拔出了一小截,“你疯了吗?你自己的前后矛盾你听不出来?戈登死了,我杀了他,你让我杀了他。他当然是走了,不在你身边了,你一通折腾,得到老大个地盘,失去了你最重要的朋友,这也在几个月前的你的计划之中?”
奥列格乐了:“斯莱德·威尔逊,我以前居然不知道你是个这么善良的人。”
丧钟:“?”
他正蠢蠢欲动地想要砍奥列格两刀,以验证一下所谓的善良,就见有人从道边停着的一辆车里伸出脑袋,问道:
“奥列格,你们还没聊完吗?这都快早上八点了,该回去睡觉了吧?”
丧钟听到声音,立刻见鬼似的扭过头,瞪着那个说话的人。
那人赫然是詹姆斯·戈登。
另一个詹姆斯·戈登。
第120章 部分真相
老头支着手肘坐在驾驶位上,戴着他标志性的方框眼镜,脑后的白发有些长了,被他用橡皮筋扎成了一个小揪。
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唇上的胡子跟着抖动,吐出来的废话丧钟一个字也没听。
雇佣兵在怀疑人生。
他当然不可能杀错了人,如果丧钟会认错目标,那他干脆别叫丧钟了,叫婚礼进行曲吧。
而且奥列格当时答应的态度那么诡异,导致丧钟砍掉戈登的头时,反复确认了好几遍。
他确认完了,塔利亚又进行了二次确认。
死掉的人绝对是詹姆斯·戈登。
不过事到如今,看到戈登活生生地出现在了自己面前,丧钟回想一番,也找出了死者身上的几分不同之处:
首先,被他杀死的戈登形容很狼狈。
初见对方的丧钟并未多想,狼狈是很正常的,因为在他的视角中,故事是这样的——
奥列格统治哥谭的手段过于残忍,身为前警察局局长的戈登看不下去了,试图阻止,然而天底下哪有会听从忠臣劝谏的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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