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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我的左手非说自己是蝙蝠侠 第89节

  两人理所当然地不欢而散,分道扬镳,奥列格要杀人,戈登只能逃跑。

  这大约是一场猫抓老鼠般的游戏,在丧钟逮住戈登之前,他必定享受了一段艰难的逃亡。

  结果却没有随着过程的曲折而改变,当奥列格玩腻这场游戏的时候,戈登便迎来了属于他的死期。

  所以当时的丧钟觉得狼狈点很合理。

  现在想想,是不是有点太狼狈,就好像不是逃亡了几天,而是逃亡了几个月似的……?

  其次,死掉的戈登很瘦,麻杆似的瘦。

  眼前的戈登有双下巴。

  最后,那个戈登的眼神没有眼前的戈登平和。

  你也许认为,从眼神判断一个人的状态很玄学,但丧钟敢打包票,之前被他杀死的戈登便如同一只走投无路的鹿,他是那么的绝望,心中充满了刻骨的黑暗和仇恨,丧钟动手送他解脱时,心里想:

  天啊,看来他和奥列格的关系真的很好,因此遭到背叛时才会变成这幅样子……

  而眼前的戈登看着这个世界的目光仍然洋溢着暖意,他笑眯眯地注视着奥列格,犹如下一秒就会说出“圣诞快乐”。

  丧钟的视线在奥列格和戈登身上徘徊,半晌,他突然福至心灵,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詹姆斯·戈登?死掉的那个是平行宇宙的戈登?”

  奥列格笑了起来,忽略他身上的血的话,这笑容看上去像个腼腆的大学生,活着的戈登在旁边说:

  “差不多吧,我们也在研究呢。”

  丧钟放下武器,抱起手臂,眯起眼睛气势逼人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不说我今天就不走了。”

  走了他今晚睡不着觉。

  “说来话长。”

  戈登沉思了一会,竟也趴在车窗上,讲起了一个从时间线而言很漫长的故事。

  “大概是半年到一年前吧,哥谭这座城市变得有点不对劲了,但我又说不清楚是哪里不对,这种感觉很微妙,打个比方,有个陌生人藏在你卧室的床底下,你没有发现,他每天趁你不在,把你放在阳台上的花盆往旁边移动一毫米。

  “一段时间后,花盆被挪到了正对窗户的位置,某天早上,你起床的时候没注意,不小心把它碰掉了,花盆从窗台上掉了出去,砸到了某个路人的脑袋。”

  戈登说完这个奇奇怪怪的比喻后,丧钟没有跟他抬杠,而是显得若有所思。

  戈登接着说:“蝙蝠侠就是那个被砸到的路人,有一天,他消失不见了,又过了五六天,我在下班路上碰见了他。”

  夜幕深沉,圆月当空,漆黑的蝙蝠从天而降。

  “蝙蝠侠盔甲破碎,但身上并没有伤口,他告诉我,他在几天前死了一次。

  “我问他:‘是谁干的?’

  “他回答说:‘你。’

  “但我确信自己绝对没有伤害过他,正当我想要辩解时,蝙蝠侠又说:

  “‘我相信你,吉姆。’

  “‘所以哥谭市现在必然有两个詹姆斯·戈登。’

  “他认为另一个戈登来自平行宇宙,是邪恶版本的我,我说我们可以联手把这个人揪出来,就像我们这么多年合作战胜无数个罪犯一样。

  “但蝙蝠侠拒绝了。

  “他那时表现出的思维很混乱,我猜是拉撒路池的后遗症,我花费了漫长的时间和耐心来安抚他,他于是告诉我,平行宇宙的詹姆斯·戈登不是首要敌人。”

  丧钟听到这里,不禁问道:

  “那谁是?”

  戈登却没有回答。

  也没有往奥列格的方向看。

  数月前,死而复生的蝙蝠侠告诉戈登,浸泡拉撒路池的短暂过程中,他曾不明缘由地捕捉到了一些未来碎片。

  在这些碎片里,有化成焦土的大地,飘扬在空中的欧米伽旗帜,和从哥谭辐射向全球的反生命方程式。

  他看到了奥列格·瓦恩,那时他还不知道他叫奥列格·瓦恩,只知道是个面孔模糊的高大的斯拉夫人,自纽约而来,提着行李,怀抱着一腔年轻人特有的轻信与热忱,精准地“偶遇”了平行宇宙的詹姆斯·戈登。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狩猎。

  蝙蝠侠如此认定。

  未来碎片中的奥列格·瓦恩强大到近乎恐怖,而且每一天都变得比前一天更加不可战胜,他有着超人的力量,又像蝙蝠侠一样了解每名超级英雄的弱点。

  更糟糕的是,他不怕氪石,还拥有反生命方程式。

  这意味着在他前进的道路上,无论遇到何种障碍,他都能摧枯拉朽地将其推平,哪怕是蝙蝠侠,一时竟也不知该如何战胜这样一名对手。

  长达四五天的时间里,蝙蝠侠沉溺在不见光亮的未来中,一遍遍推演着可行的方案。

  他和那位素未谋面、不知姓名的暴君,隔着混乱的时空,站在棋盘的两端对弈,数百次模拟,数百次失败,以至于当蝙蝠侠在现实中第一次见到奥列格·瓦恩时,竟有种自己已经和对方相识了很久很久的错觉。

  数月前,奥列格在废弃糖厂中施展法术,复活蝙蝠侠。

  当他念诵咒语,左手的指尖点在蝙蝠侠的胸口时,躺在停尸台的黑暗骑士忽地睁开眼睛,抬手握住了奥列格的手腕。

  老友啊,我记得你。

  他心想。

  现在轮到你来认识我了。

第121章 人生识字忧患始

  没有人知道蝙蝠侠具体是怎么想的,戈登也不知道,他只是听蝙蝠侠在活着的时候叙述了一部分,然后又通过奥列格的补充,和自己的观察所见展开了猜测。

  奥列格有一次说过,他前往韦恩庄园拾到蝙蝠侠的尸体时,发现庭院大门和入户门全都敞开着。

  哥谭市显然不讲究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蝙蝠侠不关门,既然不是因为过于相信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再加上他提前让管家阿尔弗雷德搬去了安全屋,那么结论就很明显了。

  他早就料到奥列格会来。

  甚至他可能一手策划了自己的死亡。

  如果他不死,后面会发生什么事?这点目前除了蝙蝠侠本人之外,无人知晓。

  一路走过来的人,只能看到自己经历的旅途——奥列格捡到了蝙蝠侠的尸体,将他带在身边,几近没有防备。

  那么戈登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答案是失忆的角色。

  已知这座城市里有两个詹姆斯·戈登,其中一个差点死在刺客联盟手上,另一个藏在暗处扮演阴暗鼠鼠。

  差点死掉的戈登被奥列格捡到之后,不幸遗忘了一切,包括蝙蝠侠曾经告诉过他的,有两个戈登这件事。

  当然了,他能在那种情况下活下来就已经很幸运了,人不能奢求太多,所以第一天睁开眼睛、大脑空空的戈登变成了一个善良而快乐的傻瓜蛋。

  他发现奥列格拿走了自己的枪也没有很紧张,毕竟他失忆了嘛,连自己都不记得,又怎么可能记得一个连羽绒服都要放在公共洗衣房洗的斯拉夫人要毁灭世界。

  现在想想,那真是一段金子般的时光。

  一个被迫退休的警察局局长放下了所有,拥抱着友情和自由,流浪在文明所能抵达之处的最边缘,在马路上踩着共享单车,面对追在身后的杀手也能放声大笑。

  后来,什么都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的日子飞一样的结束了。

  这并非由于韦恩庄园倾塌、蝙蝠侠死亡、戈登渐渐回忆起了许多过去。

  而是因为他拥有了一台电脑。

  人生识字忧患始,电脑简直就是一切灾难的源泉,这小小的方盒子,用一根网线连接着全世界,把所有你想要的不想要的信息一股脑地塞到你面前。

  戈登在使用电脑时无意中登陆了GCPD的内网。

  他发现了一个秘密。

  有人,在前段时间,动用了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将阿卡姆精神病院的囚犯放了出来。

  戈登比所有人都更先一步侦查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因为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失忆前的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在蝙蝠侠诈尸的那几个夜晚,戈登翻来覆去地调查,反复搜寻证据,却不是为了将罪犯绳之以法,而是希望找到哪怕一丁点自己误会了“自己”的可能。

  他失败了。

  詹姆斯·戈登放出阿卡姆囚犯这件事,确凿无疑,戈登自此陷入了深沉的思考,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一加一等于几?什么?你说你不知道?你不是蝙蝠侠吗?

  蝙蝠侠包容地看着他,那双蓝眼睛就仿佛环抱着哥谭的大洋。

  蝙蝠侠什么都知道,但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因为他已经死了。

  戈登开始尝试教导死掉的蝙蝠侠一加一等于几,然后在那些个奥列格不在,蝙蝠侠又无法开口的日子,他拼了命地剖析自己。

  就像奥列格在楼顶用一把刀切开胸膛、迎接太阳一样,假如戈登手里也有一把刀,他宁愿把自己身上的血肉一片片地拿走,好确认肚腹里装着的是否是一副黑心肠。

  再后来,蝙蝠侠不情不愿地从一数到了五,奥列格高高兴兴地每天去蝙蝠汉堡店上班,戈登放弃了,人类这种生物是如此复杂,戈登心想他永远也无法知晓,在某个极端可怕的时刻,自己是否会变成一个罪犯。

  但起码他能决定在将来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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