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档少年时 第64节
赵世雄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有为青年,自立意识早已经觉醒,在首都见识过大世面,怎么可能甘心窝在一个小小的村庄里面做一辈子的土农民?
他要参加高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且那些年里,他一直在私下里拼命念书,但是,那时的考生高考需要一个不是太正规却很必要的东西——介绍信!
没有这个东西,赵世雄参加不了高考,也不知道他很有先见之明还是走了狗屎运,娶了哑巴蒋凤,因为所有在梧桐村插队的知青参加高考的介绍信,恰恰是由他那个担任村大队长的岳父掌管的。
岳父为了女婿的前程,给赵世雄开了介绍信,于是赵世雄顺利的参加了高考,也许是家学渊源,也许是天生聪慧,他毫无波澜地考上了国内最顶尖的清华大学。
这件事情在当年轰动了整个江川行署,当时县里乡里大大小小来了上百号人,在梧桐村敲锣打鼓很是热闹,蒋凤她爹也很高兴,在村里大摆宴席,或许这个老农民质朴地以为,这是他家飞黄腾达的机遇。
赵世雄更是信誓旦旦的向岳父表示,等在首都安顿下来后,就把妻女接到首都去住,但是他踏上了开往北方的火车后,从此音讯全无,再也没有回来过。
在这期间,久盼乘龙快婿的蒋凤爸爸一直没有等到赵世雄的消息,于是带着女儿蒋凤去了一趟燕京。
一个老人,一个哑巴,这两个在偌大的首都连路都不认识的土农民,经历了千辛万苦找到清华大学后,大闹清华,闹了好几天,最后,一个自称是赵世雄表哥的男人出现在了两人面前,并且带来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和六百块钱。
这事儿听起来很狗血,很像后世芒果台的八点档情感剧《寻情记》,但张云起知道,在八十年代的那个年代里,知青抛妻弃子的这种事情就像欧美型男的腿毛,太他妈多了!
有的知青迫于压力在农村成了家,有了老婆孩子,后来回城,为了摆脱过往,直接一刀两断;有的知青上了大学进了城,向往自由恋爱,为了爱情,做了陈世美。
赵世雄应该是后者。
张云起依稀还记得,1993年,也就是今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歌手李春波写下一首名叫《小芳》的歌曲,这首歌曲一经发布就火遍中国大江南北,李春波也斩获了全国十大最受欢迎男歌手奖,成为了93年最炙手可热的当红歌星。
这首歌之所以在这个年代那么火,除了它脍炙人口的旋律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符合那个年代的人的口味,它以知情上山下乡的人生经历和情感体验作为背景,打动了当时无数返城的知青。
然而后世有人解读这首歌说,《小芳》就是一个负心汉知青的后悔心声,抛弃了农村漂亮姑娘,还装作高大上唱出来,说着漂亮的话,谢谢你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呵呵……有个鸟用?
其实,特殊年代的婚姻爱情,对与错,谁又说得清,道的明白?
张云起不会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责任何人,他只是在想,把这些对与错转移到身边这个才刚满16岁的女孩身上,赵世雄真他妈够王八蛋的。
四更!实现承诺,凌晨五点了快,累死了,终于能睡会儿了~~
第115章 不染
被赵世美无情的抛弃后,蒋凤的苦日子并没有到头。
那一年,带着离婚协议书和六百块钱从首都燕京回到梧桐村后,本来就有高血压和各种老年病的蒋凤老爹郁结攻心,被气得一病不起,在床上足足躺了两年多,不但把家底掏空,人也撒手走了。
蒋凤老爹死了之后,蒋凤一个哑巴带着才两岁大的女儿初见在梧桐村讨生活,那时候全中国的广大农村已经实行大包干了,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制,靠着种点田,母女俩也能把清贫的日子过下去。
一直到了85年,村里有人见她孤儿寡母的,日子难捱,蒋凤一个哑巴遇到大事情管顾不了,于是给她做了介绍,对象就是住在红山弄贫民窟的初大鹏。
初大鹏是个二流子老光棍,三十老几了还没讨到婆娘,不过当时蒋凤的情况更没法提,她一个哑巴,又离过婚,家里困难,带着几岁大的女儿初见,要知道在旧社会离了婚的女人名声本身就不好,有人愿意娶她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对方还是在那个年代农民羡慕的城里人。
两人结婚后,蒋凤听从了初大鹏的安排,由初大鹏做主变卖了她家里仅有的祖屋和一头猪,搬到红山弄和初大鹏一起生活,或许蒋凤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初大鹏迷惑了她的心智,以为找了一个踏实靠谱的男人,她悲惨的人生可以从此翻篇。
搬到红山弄后,两人不紧不慢地过了一段日子,蒋凤在家里做些针线活带孩子,初大鹏就在水泥厂卖苦力,虽然生活清贫,但也能好好的把家庭经营下去。
或许男人都是这样的,刚结婚的时候,会有一种责任感,一种担当,自觉或者是不自觉地压抑住了以前的那些坏毛病,在江川地区,自己的子女结婚后,家里老人会说这样的一句老话:现在你成家了,就应该懂事了。
在那个年代里,按照中国大多数人的惯常思维来说,男孩和男人之间的分界线不是年龄大小,而是结婚,结婚前,你在外面胡闹可以理解,结婚后,你就应该懂事了,承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了,因此很多男的在结婚前吊儿郎当,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结婚之后立马大变活人,把以前那些坏毛病通通改掉,当然,等过了那段甜蜜的新婚期,没了新鲜感,不少男的就会恶习复发。
初大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结婚没一年时间,初大鹏开始吊儿郎当了起来,水泥厂的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平时好吃懒做,餐餐要喝酒,喝醉了就发酒疯,家暴蒋凤和初见,赌博的恶习也没落下,甚至是变本加厉,有点小钱就跑去附近的麻将馆里赌,把家底败得一干二净。
在1988年,初大鹏的二女儿初心一岁大的时候,有一次细菌感染,引起了脑膜炎和高烧,家里拿不出钱给初心治病,耽误了治疗,对大脑产生了不可逆性的损害,也就是民间俗称的烧坏了脑子。
那个时候初见已经11岁,懂事了。
她至今对这件事情记忆犹新。
坐在青草地上,她告诉张云起说:“我记得那天晚上,反复发烧的初心突然变得精神呆滞,就像虾一样弓起身体,特别僵硬,还不停的呕吐,但是家里没有钱给她治病,家里但凡有一点钱,都被我那个后爸喝酒打牌花掉,我妹妹发病的那天凌晨,他不知道跑到哪里喝酒打牌去了,我妈妈一个大字不识的哑巴,不知道该怎么办,跑到外面去找他,等拖着他回来去卫生院做检查的时候,已经晚了。”
张云起沉默了片刻,说道:“如果有机会,你愿意带你妈妈妹妹离开他吗?”
初见苍白的小脸上淡淡地笑:“其实从我懂事以来,我就这么想的,我希望自己能够更努力一点,考上大学,赚钱把我妈妈和妹妹接走,逃离这个家,逃离初大鹏。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梦魇,云起,你知道为什么我永远都是最早一个去学校,最晚一个离开教室的么?因为从我读初二开始,初大鹏就开始对我毛手毛脚,不穿衣服进我房间。”
“这件事情我不敢告诉我妈,我怕她崩溃,我只能尽可能少去家里,不让他得逞,不让他碰我一下。”说到这里,初见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安静的说:“每次放学回家,我都会为自己准备好这个。”
张云起扭头看着她。
他从来想到这个在学校里那么受人喜欢的女孩子,竟然生活在这样一个肮脏暴力和变态的魔爪之下,在风平浪静的学习之外,每天还面对生死的考验。
生活给这个女孩子强加了太多太多的苦难,但是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及过半句,哪怕是今天,如果不是自己撞见,只怕永远都不会知道。或许也没有人知道,这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子外表看起来柔弱纤细,内心是这么的倔强。
此时此刻,袒露心扉的时候,初见那张清澈的小脸上才有了说不出的疲倦,她仰头看着星空,眼眸里有荧光,突然说:“云起,我能借你一下肩膀么?”
“嗯?”
“我有点累。”
张云起伸手把初见抱入怀里。
初见脑袋埋在他的胸膛上,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云起,你知道吗?自从懂事以来,我就每天在心里对自己说:初见,你一定要坚强呀,或许日子很苦,或许生活很不幸,但是你的挣扎,没有人看得见,没有人能够懂,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害怕,如果你踏遍千山万水,你也会发现这世界上拥有很多东西的人也可能过得并不好,这个世界上贫苦的人同样可以善良和拥有幸福,没有必要恐惧生活给予你的磨难,孤独,就该更加坚强。”
那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四周很静,月上梢头,夜空中有月亮,有繁星点点,在那片青草地上,张云起抱着纤细柔软的女孩,过了许久,他才伸手擦掉她小脸上的泪水,笑着说:“没事的,初见,你一定要相信我,一切都会变好的。”
女孩脑袋枕在他的胸膛上,听着强有力的心跳,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味道,情绪似乎慢慢地稳定了下来,轻轻地“嗯”了一声。
张云起又说道:“初见,那些不愉快的咱们先放到一边,就像你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贫苦的人同样可以善良和拥有幸福,没有必要恐惧困难,而且你难道忘了吗,今天还是个很重要的日子。”
初见怔了怔:“什么重要日子?”
张云起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爱华随身听和一副耳机,把其中的一个耳塞塞进自己耳朵里,另外一个递给初见。
初见迟疑了一下,接过耳塞戴上。
张云起摁了摁随身听播放器,然后,里面响起了一首轻快悦耳的生日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第116章 我的天空没有太阳
“一天当中,有太阳升起的时候,也有下沉的时候。人生也一样,有白天和黑夜,只是不会像真正的太阳那样,有定时的日出和日落。有些人一辈子都活在太阳的照耀下,也有些人不得不一直活在漆黑的深夜里。人害怕的,就是本来一直存在的太阳落下不再升起,害怕原本照在身上的光芒消失。
我从来没有在太阳底下生活过。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
这段话,出自东野圭吾的《白夜行》。
是西本雪穗说的。
在这个漫长的深夜里,当初见这个女孩像洋葱一样一层层褪去裹在表面的光环,露出她最本真的面目时,张云起不由自主地就想到了这句话,是的,西本雪穗生活在没有太阳的黑夜里,但她小学五年级就有了智若妖孽的桐原亮司,初见呢?
这十多年里,初见在这样一个贫困肮脏暴力的家庭环境下是怎么熬过来的?是怎么保持内心那份本真和善良的?
张云起不知道,也不想问,少女心事多忧愁,那些不开心的,艰难的,痛苦的,不堪的,令人绝望的,没必要再深究了,看开一点,然后想办法解决,或许是他心理年龄大的缘故吧,经历了太多,就觉得尿憋不死活人,再大的坎儿都只是眼下的,挺过去了,就是屁事一件。
所以,眼下开心最重要。
所以,张云起和初见听着生日歌,看到在凄美的月光下面,初见的那张白的透明的小脸上又有泪水滑落,他就笑着问道:“这么重要的好日子,你心里还很难过吗?初见。”
“没有了,云起。”
“那你这么好看,可不可以笑一下?”
初见就抿嘴笑了,过了片刻,她小声对张云起说:“谢谢你,云起。”
张云起伸手擦掉她小脸上的泪水,看着她的眼睛笑着说:“谢啥呀,傻姑娘,十六岁生日快乐。”
初见抿嘴轻轻地笑着,把脑袋埋在他的胸膛里,听着强有力的心跳声,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味道,在淡淡的月光之下,那张小脸如雪凄美。
自从懂事以来,在她的记忆里面,这是第一次有人给她过生日。穷人家的孩子讲究不起来,不要说别人,甚至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今天是自己16岁生日,或许正是因为从来没有过过生日,所以她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过个生日有什么大不了的吧。
直到此时此刻,初见才知道,有那么一个人,陪伴在身边一起过生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初见也知道,自己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今天,忘不了此刻,忘不了这个成熟笃定的男生抱着自己度过的十六岁生日。
时光静静,月光如洗,青草地上有星光洒下,张云起抱着纤细柔软的女孩,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女孩香味,内心却一片澄澈,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笑着说道:“好晚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初见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
两个人一起步行沿着原路返回,路并不远,几分钟就到了初见家门口。
张云起跳上自己的自行车,对初见摆摆手说:“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课的。”
初见点头:“好,云起,好晚了,你路上注意安全。”
张云起笑着说成,然后在初见的注视下,踩着踏板消失在夜色下。
他来到红山弄贫民窟的出口处,在十字路口下停车,走到旁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里,拿起话筒让人工台给王贵兵的BP机发了消息,但是转念想想,这凌晨两点深更半夜的,正常人都该睡着了,于是又给王贵兵家附近的便利店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好久,对方才接听了,迷糊着问:“谁呀?”
张云起说道:“张云起,张秋兰老弟,经常打你便利店电话的那个,我找住在罐头厂职工区的王贵兵,麻烦你去叫一下他。”
便利店老板一听是张云起,倒也没有不耐烦,以前张秋兰刚刚接手俄罗斯方块掌上机的时候,天天都要用这个便利店的电话和张云起对账,每个月话费都不知道给他赚多少,而且王贵兵也是用他的电话和张云起联系的,所以他打着哈欠说:“那你等等吧,我去叫他,如果他不在就不回电话了。”
张云起说谢谢。
这个年代就是这样,没有手机,找个人得绕来绕去真不方便。
挂了电话,张云起在电话亭里等了十多分钟,电话才响了起来,他立马拿起话筒问道:“是王贵兵吗?”
那头响起王贵兵的声音:“对,云哥,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
张云起说道:“我现在在南城红山弄入口处,你马上带俩个人过来,快点,有个小事要处理一下。”
王贵兵一下子就理解了张云起说的小事情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张云起是不会叫他的。这么晚找他也还是第一次。
电话挂掉后,张云起抬手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凌晨三点,月色很浓,天气清冷,大马路上寂静无人,他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转身来到十字路口旁,从口袋里掏了一根烟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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