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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136节

  李昂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将幼隼连同亚麻布和干草一起,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原本用来装干酪的藤条小篮里,又解下自己的一块手帕盖在上面,只留一道窄缝透气。

  小家伙在篮子里扑腾了两下,发出尖细的、带着惊慌的啾鸣,但很快便安静下来,大约是累了,也或许是感到了那层手帕遮蔽出的类似巢穴的安全感。

  之后的旅途平平无奇,回到德格伦后,他发现弗兰德和卡特等人依然没有回来,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

  光是从德格伦骑马到比利牛斯山脚下就要一个周左右,然后再算上招募士兵的时间,这趟旅程恐怕得有半个多月之久。

  这时已经是八月份,过不了多久即将进入秋季,村民们全都在为秋播做准备。

  他们先是从粮食中挑选出较为饱满,健康的颗粒,将其集中在一个柳框中。

  但这只是初选,为了保证出苗率,必须进行三道筛选。

  第一道筛选是风选。农奴们将柳框高高举起,迎着午后的热风缓缓倾斜,轻浮的秕谷、干瘪的杂粒和破碎的草屑便随风飘落,而那些沉甸甸、饱含生命力的种子则噼啪落回筐底。

  第二道是水选。老杰克指挥着几个壮劳力,将初步筛选过的种子倒入盛满清水的木桶中。饱满的种子会迅速沉底,而那些被虫蛀过、内部空瘪的坏种则慢悠悠地浮在水面上。

  第三道是目选。这是最耗时、最需要耐心的一步。农奴们在自家门前的木墩上铺一块旧亚麻布,将沉底的种子倒上去,一粒一粒地拣选。

  李昂走过村道,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家家户户的门前或院中,都摊着大大小小的布块或木盘,里面装满筛选出来的种子。

  “巴塞罗那的土地并不贫瘠,除了气候条件差了点,另外一个制约粮食产量的因素就是没有良种。”

  小麦原产地在两河流域,由罗马人带到伊比利亚,现在农夫们播种的小麦与一千年前罗马人种下的如出一辙,并没有太多变化,甚至亩产量有减无增。

  现如今,大部分地区都是种一收三,种一收四。

  法国的土地稍微肥沃一点,用心经营的话可以种一收五,运气好收六也有可能。而这几乎就已经是中世纪的粮食产量天花板了,若还想进一步提高,除非精耕细作,或者改良麦种。

  看到这一幕,李昂不由的发出感叹。

  “果然,欧洲最适合耕种的地方还是法国南部,那里有大片平原和肥沃的土地,根本不用担心发生饥荒。”

  回到领主大屋,他发现小黑狗爱德华正趴在狗窝里美美的睡大觉,抓回来的那只红隼幼崽则在不眠不休的发出悲伤的呜咽。

  “该死的,这家伙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

  李昂让老杰克从厨房里找来一条肉干,试图安抚这个不停哭泣的小家伙,但这显然无济于事。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带回来。”

  二人急得团团转,最后一致决定放幼隼到院子里活动一下,或许会有帮助。

  院子里阳光正好,老杰克搬来一把破旧的椅子,李昂坐下,把幼隼放在膝头。

  小爱德华好奇的凑上狗鼻子,出奇的是红隼幼崽这次没有鸣叫,反而格外乖巧的飞到了爱德华身上。

  “也可能因为它们都是孩子的缘故……”

  李昂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索性不再纠结,专心去忙别的事。

  ……

  另一边,弗兰德和卡特等人在奥利亚纳的一家酒馆停留,二人竖着耳朵倾听往来旅客的对话。

  “嘿!伙计,你听说了没?前几天山区里一个叫安巴亚的地方人全死光了!”

  一个红鼻子酒客故意做出夸张的表情,煞有介事的侃侃而谈,这一举动果然吸引了不少好奇的目光。

  见状,红鼻子有些自得的扬起头,大着舌头继续讲述道。

  “据说他们招惹了山里的魔鬼,于是在夜晚的时候……”

  听到这里,弗兰德和卡特两人顿时便没了兴致,亚恩则在一旁自顾自的大口吞咽食物。

  “这群好事的家伙就是这样,黑的都能说成白的,不过这恰好是我希望看到的。”

  弗兰德微笑着说道,“要是大家全都知道安巴亚的事是我干的,恐怕这趟旅程咱们就得无功而返了。”

  “那是自然!”

  卡特赞许的点了点头,也不再说话,专心享用食物。

  像这样出来的机会可不多,能过一天是一天,必须好好珍惜。

  ……

  ……

第164章 生铁与熟铁

  待在领地的时间过的很快,一晃已经进入秋季。

  俗话说得好,一层秋雨一层凉,入了秋,不管天上有没有太阳,多少总能感觉到一丝凉意,微风吹在脸上柔乎乎的,好似一位模样精致的女孩儿在你耳旁吹气。

  德格伦的领民不论是自由民还是农奴,亦或是奴隶,都赤脚踩在田间地头,深深弯下腰,将头埋进一排排田垄。

  诚如***所言,人民大众的确是精神文化的创造者,但在吃饱肚子之前,他们暂时还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感时伤怀。

  耕地的田垄主要是东西朝向,这是因为巴塞罗那盛行西风,与风吹的方向一致可以可以最大程度减少风对土壤水分的蒸发,进而提高幼苗的存活率。

  当然,在场没有任何一个农夫知晓这个概念,他们完全就是凭借经验劳作,除非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经验不再适用,否则这样的耕作模式再过一千年也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

  按理说,李昂早早的就接到了来自乌赫尔宫廷的命令,此刻应该整军执行伯爵大人的军令才对。

  但他这次学乖了,反正这件事又不着急,不如再多等一等,万一还能捞点军费呢?

  反正光想着凭一张破羊皮纸就指望让他乖乖听话,没门儿!

  此时,李昂深一脚浅一脚踩在泥地里,和罗杰一起尝试播撒种子。

  播种之前,他们还特意进行了简单的祈祷,渴望上帝能够赐福给自己,结果没一会儿两人就扶着腰累趴在地。

  “看来我生来就是个当老爷的命!”李昂看了眼仍在地里辛勤劳作的农奴们,蹲在地上由衷的自嘲道。

  长时间弯腰实在太累了,骤然起身的那一瞬间,甚至会因为脑袋缺血而眼前一黑。

  只有老杰克还像没事人一样笑嘻嘻的继续播撒柳框里剩余的种子,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

  “一个管家同时也必须是一名勤劳的农夫,灵巧的工匠,和狡猾的商人。”

  老杰克看了眼面色疑惑的二人,拍了拍胸脯,自豪的说道。

  “确实是这样!”

  李昂心里暗自佩服道。

  “老杰克一方面要安排农事,同时又要管理领地里的几个作坊,要是有商人上门,还得负责与对方交涉,没有一身本事可干不来这活儿。”

  总之,能在贵族老爷庄园里当管家的人绝不是等闲之辈,大多既有学识又有能力,属于复合型人才。

  ······

  从耕地里拔出脚来,李昂回屋换了双干净的布鞋,顿时觉得脚底轻松了不少。

  不仅是中国有布鞋,中世纪的欧洲同样也广泛存在,二者的制作方式都大差不差。

  除此以外,大多数底层民众穿草鞋或者不穿鞋。贵族们多数会选择穿皮革制成的软底短靴,有的还会在靴面上装饰简单的金属扣或刺绣纹样,以此彰显自己的尊贵身份。

  李昂从来不讲究这些,在领地里一直都是怎么舒服就怎么来,对穿着打扮没有丝毫顾忌。

  反倒是老杰克总是犯嘀咕,觉得老爷年轻气盛,忽视了条条框框带来的好处。

  换好鞋出来,李昂发现玛丽苏正蹲在院子里给爱德华和红隼幼崽喂食。

  “老爷,要不给小家伙取个名字吧,红隼叫起来太拗口了。”

  红隼在西班牙语中念作“cernícalo vulgar”,而玛丽苏的英国口音很难准确的读出“re”这个发音,总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那叫它什么好呢?”

  李昂闻言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翻遍脑海中的记忆想找出一个寓意深远的好名字。

  1486年颁布的《圣奥尔本斯之书》中将人划分成了10个不同的等级,并各自找出一种鸟类与之对应。

  皇帝对应的是鹰,国王是矛隼,公爵是岩隼,最低等级的平民则是红隼。

  而平民的英文发音是“kestrel”

  音译过来也就是卡斯特雷尔。

  “干脆就叫他卡尔吧!”

  留下头尾,截去中间,李昂为红隼幼崽想了一个简单好记的名字,读在嘴里越念越顺口。

  女仆玛丽苏不知道短短几分钟内老爷的心理活动竟然如此丰富,她哦了一声应下来,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

  取好名字后,李昂对着红隼幼崽“卡尔、卡尔”的叫了几声,但小家伙现在专心于眼前的食物,根本没有心思搭理这个奇怪的人类,不耐烦的将屁股对准李昂。

  “臭鸟,也不想想是谁把你救了回来。”

  李昂骂骂咧咧的抱怨道。

  闻言,玛丽苏嘴角一抽,心里想的是。

  “要不是老爷您让罗杰弯弓射鸟,也犯不着要去救啊!”

  当然,这句话就算给玛丽苏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说出口,只能在心底小声嘀咕几句,手上喂食的动作依然没停。

  卡尔和爱德华将脑袋埋在饭碗里,鸟喙与狗嘴奏起一段交响乐。

  ······

  在院子里待的实在无趣,李昂决定出去走走。

  “好久没见卢克了,不知道这小子打铁打的怎么样。”

  抱着好奇的心态,他一路穿过数栋茅草屋和正在播种的耕地,来到铁匠铺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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