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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260节

  毕竟,工厂机器生产的都是大众货色。

  无论是质量、做工,还是设计、材质,都无法满足大英帝国贵族们的需求。

  毕竟,你总不能让这些人穿工厂几个便士一双的袜子吧。

  你要是卖的不贵,人家还不买呢。

  事实上,在这个年头,大英的富豪和权贵和普通人简直是两个世界的物种。

  哪怕是米歇尔现在的存款都完全不够看的。

  所以,米歇尔给家里的手工作坊的定位就是往奢侈品路线发展。

  说起来,这和后世的一家顶奢品牌的发家史颇为相似。

  这家品牌就是爱马仕。

  后世的顶奢品牌爱马仕最开始也是从马具开始起家的。

  自己家完全可以走这条路线嘛。

  从手工的羊毛袜子开始,然后往服装领域发展。

  不断扩展自己的产品线。

  再在伦敦世博会上多拿几个金奖。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说不定两百年后,会多上一个名为“米歇尔”的顶奢品牌。

  想到这里,米歇尔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

  他没有和家人过分解释,只是让他们按照他的安排去做。

  毕竟他深知,用19世纪的商业逻辑,去解释奢侈品的定价策略,无异于对牛弹琴。

  与其费尽口舌地去讲解什么叫“奢侈品定位”,什么叫“体验式消费”。

  倒不如用一个他们能够理解,并且亲眼见证的奇迹来证明更好。

  而创造奇迹,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就这样,米歇尔带着家人安顿下来,将店铺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暂时交给了他们。

  查理和贝拉虽然满心疑虑。

  但出于对儿子的信任,还是开始整理起了从家乡带来的工具和原料,为开业做起了准备。

  而安娜则细心地擦拭着每一块大理石展台和玻璃,让整个店铺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

  而米歇尔,则回到了他常住的公寓。

  他坐在那台熟悉的打字机前,却没有立刻开始敲击。

  他的思绪在飞速地运转。

  酒香也怕巷子深。

  自己的奢侈品帝国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要让整个伦敦都知道自己家的羊毛袜子。

  虽然米歇尔是《新纪元》的老板。

  以《新纪元》的销量,这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但直接的广告太过于简单粗暴,和定位高端奢侈的定位并不符合。

  更何况,米歇尔更希望是人们心甘情愿的认同。

  乃至于心甘情愿的为之支付高昂的溢价。

  这才是奢侈品的精髓所在。

  米歇尔想起了自己过往的经历。

  一篇《渴睡》,让全伦敦关注到童工的悲惨境遇,甚至惊动了内政部。

  《现代巴比伦的少女献祭》更是直接推动了立法。

  “铁路骗局”报道,不仅让他名利双收,更守护了家乡小镇的安宁。

  现在不是后世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文字的力量,在这个信息传播相对闭塞的时代,被放大了无数倍!

  人们渴望故事,相信故事,并被故事所驱动。

  既然故事可以揭露黑暗,可以惩罚罪恶。

  那它自然也可以创造价值,塑造品牌。

  文字就是自己最大的武器!

  他要做的就是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潜移默化地告诉人们,自己家的袜子有多好。

  当然在故事中,不能只是简单地夸赞袜子本身有多好。

  那太低级了,和街头小贩的吆喝无异。

  也太刻意了。

  他要讲述一种品味与格调,一种属于真正绅士淑女的身份认同。

  米歇尔要让人们相信,穿上一双米歇尔家的袜子,不仅仅是为了保暖或舒适。

  更是为了证明自己拥有与众不同的、超越凡俗的审美品味。

  真正的绅士或者淑女就应该穿米歇尔家的袜子!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其价值,远非十个先令可以衡量。

  事实上,米歇尔对此早有准备。

  一个绝佳的植入灵感,在他的脑海中逐渐清晰。

  米歇尔敲击着键盘,打出了一行新故事的标题........

? 第186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是的,关于店铺的推广,米歇尔对此早有想法。

  他早就计划在福尔摩斯故事之中,加入自己家的袜子店的软广。

  而他选定植入的作品,正是福尔摩斯系列中大名鼎鼎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如果在整个福尔摩斯的长篇故事里排个名次,这部作品绝对能稳坐第一把交椅。

  绝对能够算得上“夯”。

  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神作。

  没办法,剩下几篇各有各的不足。

  《血字的研究》,后半段加入了大段美国剧情的回忆杀,导致剧情割裂、节奏稀烂。

  说是两本小说都有可能。

  而《四签名》稍微好一点,但里面掺杂了太多的冒险元素和华生的恋爱戏份,纯粹的推理部分相对被削弱了。

  至于《恐怖谷》则是和《血字的研究》犯了同样的毛病。

  前半段是破案的情节,后半段非要强行穿插了黑帮往事。

  两段剧情强行拼接,导致看下来割裂感很严重,阅读体验不能算是很好。

  唯独《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从头到尾只有一条主线,没有乱七八糟的回忆杀,也没有突兀的情节转折。

  整个故事中,无论是氛围主题、还是故事节奏,都达到了一个极为完美的平衡。

  最重要的是,在这篇故事中,几乎完美的融合了冒险元素和哥特元素。

  事实上,福尔摩斯的其他故事大多遵循着一个套路。

  先是入户调查案件,然后寻找线索,最后解谜抓人。

  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直接换了赛道。

  故事的舞台搬到了偏远荒凉的达特穆尔荒原。

  那里有古老阴森的庄园,有流传百年的血腥诅咒,有隐藏在浓雾中的夺命沼泽,还有一个与世隔绝、各怀鬼胎的家族。

  当然,还有那只在深夜里发出凄厉嚎叫的恶灵魔犬。

  悬疑感和恐怖氛围直接拉满好吧。

  历史上,哥特小说这种文学流派,本来就起源于十八世纪中后期的英国。

  这种用恐怖氛围来书写悲剧、压抑、欲望与枷锁的小说,在如今的伦敦拥有着极其庞大的读者群。

  不说别的,十年后的《呼啸山庄》就是一部英式荒原的巅峰哥特小说。

  有句话是这么说,哥特小说和恐怖小说只有一线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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