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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261节

  古堡、荒原、荒废的庄园、常年不散的浓雾、风雨交加的黑夜、背负古老诅咒的家族、未知的恐惧。

  这些经典的哥特元素,简直长在了英国读者的审美点上。

  其实,哥特小说在大英的流行,也和时代和地域密切相关......

  你就说,伦敦这样雾气漫天、昏暗潮湿的城市,是不是天然的哥特小说圣体。

  尤其是如今的宗教氛围浓郁、迷信盛行。

  诅咒恶灵、荒原传说的说法大有市场。

  另外,人们对于工业的厌恶,也导致了对古老秘密的向往。

  所以说,哥特文学的火爆还是有原因的。

  有了冒险元素和哥特元素的加入,这部福尔摩斯故事就不仅仅只是破案这么简单了......

  事实上,在侦探文学中尝试营造出这种极致的恐怖氛围,柯南道尔一辈子也就写出了这么一本巅峰之作。

  事实上,米歇尔严重怀疑《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之所以写得这么好。

  很可能是柯南.道尔必须要写一部好作品来证明自己了。

  毕竟,福尔摩斯的复活,可以说全靠这只狗了。

  米歇尔回忆起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背景。

  1893年,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里让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莱辛巴赫瀑布。

  

  (柯南道尔《最后一案》的初版书籍,栗子自己拍的)

  他本意是想摆脱这个角色,去专心创作他自认为更有文学价值的历史小说。

  结果读者根本不买账。

  愤怒的读者退订杂志,去砸编辑部的玻璃,甚至给柯南道尔寄去死亡威胁。

  整整八年时间,柯南道尔都在读者的唾骂声中度过。

  更惨的是,他倾注心血的历史小说销量惨淡,根本无人问津。

  迫于生计和压力,他不得不考虑让福尔摩斯重新出山。

  1901年出版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是他用来试探市场反应的投石问路之作。

  为了不推翻福尔摩斯已死的设定,他还特意把故事的时间线安排在福尔摩斯“生前”。

  结果这部小说一经连载,立刻引发了轰动。

  市场的热烈反馈,直接促成了两年后《空屋》里福尔摩斯的正式复活。

  有趣的是,这部神作的诞生还伴随着一桩抄袭丑闻。

  故事的原型来自英国德文郡达特穆尔的一个民间传说。

  十七世纪,当地有个恶霸乡绅,不仅杀害妻子,还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整日荒淫无度。

  他死后的那个晚上,一群幻影猎犬在他的坟墓前仰天长嚎。

  此后每逢他的忌日,他都会带着那些鬼犬在沼泽地里四处游荡。

  柯南道尔的朋友、记者弗莱舍.罗宾逊把这个传说讲给了他听。

  这就成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核心灵感。

  甚至有文学评论家认为,罗宾逊写了核心大纲和沼泽鬼犬的设定,柯南道尔只是在此基础上扩写成了长篇。

  当时不少人也因此指责柯南道尔剽窃,但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用这样一部在文学史上留名、质量奇高的作品来做店铺的推广。

  米歇尔觉得这绝对对得起自己那十先令一双的羊毛袜了。

  而且,这部小说的背景设定,简直是为羊毛袜量身定制的广告橱窗。

  在故事中,达特穆尔荒原终年大雾弥漫,气候湿冷刺骨,地面全是泥泞的沼泽和尖锐的碎石。

  这就导致,故事里的角色经常需要在这种恶劣的野外环境中长时间徒步。

  这不正是展现加厚手工精纺羊毛袜保暖、耐磨特性的最佳场景吗?

  更何况,故事里的人物非富即贵。

  亨利爵士、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继承人。

  这种贵族探险的人设,完美契合了自家店铺高端奢侈品的定位。

  米歇尔的手指放在打字机的键盘上,开始梳理需要修改的细节。

  时代背景不同,原著里的一些设定必须进行魔改。

  最大的问题其实有两点。

  首先是电报的问题。

  在原著中,福尔摩斯多次利用电报来传递信息和核实线索。

  但在如今这个时代,商用电报还没有出现。

  虽然就在今年,电报即将发明,但是距离大规模普及还有不少的时间。

  所以说,伦敦到偏远荒原的电报线路根本不存在。

  米歇尔果断删掉了所有关于电报的情节,改用加急信件和信使来代替。

  这样反而增加了信息传递的延迟感,让荒原的孤立无援变得更加真实。

  其次是那只魔犬身上的发光物质。

  原著里,凶手为了让猎犬看起来像地狱里的恶鬼,在它全身涂满了化工磷料。

  但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化工磷料非常稀少且极其昂贵,普通人根本弄不到,更别说大面积涂抹在狗身上了。

  米歇尔思索了片刻,决定把发光物质改成一种由特定硫化物和大量萤火虫尾部腺体研磨混合而成的天然生物冷光涂料。

  这样的改动既符合如今的科学认知水平,又能合理地解释猎犬在黑夜中散发出的微弱幽光。

  确定好这些大框架的修改后,米歇尔深吸了一口气。

  “咔哒咔哒”

  清脆的机械敲击声在安静的书房里响彻了起来。

  打字机的字锤在白色的稿纸上敲击出一行行清晰的黑色墨迹。

  米歇尔的思绪,也完全沉浸在达特穆尔荒原那片阴冷潮湿的土地上。

  他一边叙述着故事,一边开始巧妙地将自家店铺的羊毛袜织入故事发展的脉络中。

  这种植入必须自然,不能有丝毫生硬的推销感,要让读者觉得这些描写本来就是故事的一部分。

  当写到华生和亨利爵士刚刚抵达巴斯克维尔庄园,准备去荒原上徒步追踪线索的情节时。

  米歇尔放慢了敲击的速度,反复斟酌地打出了一段环境与衣着的细节描写。

  “达特穆尔的荒原浓雾裹挟着湿冷的地气,那股寒意能够轻易穿透普通的皮革,浸透靴筒直逼脚踝。”

  “幸而亨利爵士腿上裹着一双伦敦米歇尔工坊手工密织的高地羊毛长袜。厚实蓬松的羊毛完美隔绝了泥沼散发的寒气。即便整日奔走在嶙峋锋利的石路上,他的脚掌也不至磨伤受寒。”

  这段文字完美地融入了荒原恶劣环境的描写中。

  读者在阅读时,注意力会被荒原的恐怖气氛吸引,同时又会潜意识里记住“米歇尔工坊”和“保暖耐磨”这两个关键信息。

  但这还远远不够。

  米歇尔需要借书中人物的口,直接提升这双袜子的格调。

  当剧情推进到华生和福尔摩斯在荒原上碰面。

  米歇尔安排了一段看似随意的闲聊。

  “华生在一块长满青苔的石头上坐下,揉了揉发酸的脚踝,不由得发出一声感慨:‘在这片荒原上行路,最折磨人的便是足底的湿寒。幸而这双定制的手工羊毛袜格外顶用,若是换作寻常的粗线袜,只怕我的双腿早就失去知觉了。’”

  “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淡淡地颔首表示赞同:‘体面的远行,一双好袜远比一件华丽的外衣更实在。’”

  开玩笑,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

  在米歇尔搬运的多部作品的描写下,他早已经成为了全伦敦读者心中智慧与理性的化身。

  连他都认可的东西,那绝对是上流社会必备的东西。

  最后,米歇尔还要让这双袜子在关键剧情中发挥作用,把它从一件普通的衣物变成实用的保命道具。

  故事的高潮部分,众人深夜奔赴荒原追查那只恐怖的恶犬。

  荒原上碎石遍地,夜间气温骤降,寒意逼人。

  米歇尔特意加重了对其他配角艰难步态的描写。

  那些穿着普通袜子的警员和向导,因为足底受寒、脚掌被碎石磨破,步履蹒跚,行动迟缓。

  而福尔摩斯和华生,正是因为穿着那双紧致保暖的手工羊毛袜,才能在深夜的荒原上稳健地追猎。

  他们没有崴脚,没有受寒,更没有中途病倒耽误查案,最终及时赶到,制止了悲剧的发生。

  除了一开始的部分,后面米歇尔再没有特意点出袜子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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