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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回忆录 第79节

  以上都是哥伦比亚大学向我这位“着作人”主动提出的。笔者一介书生,对资本主义学术界的生意经,既无研究,更无兴趣,只要他们能不动本书内容,能保持这本历史记录的真面目,我就很满意了。至于大学当局主动地向我言“利”言“权”,我多半是由他们作主而不置可否的。这可能也是我们海外中国知识分子,治学异邦,而仍然未能摆脱我故国乡土书生的头巾气,有以致之罢。

  香港《明报月刊》于一九七七年四月份(该刊总第一三六期)起,按月连载至两年之久。后因该刊前编辑以此稿过长,希望暂时停载若干期,以免读者乏味。同时亦因哥大所发之中文稿中,竟然缺了极其重要的有关当年“国共和谈”的一章—第六十六章,《收拾不了的烂摊子》——需由英文稿回译,而笔者事忙,一时未能动笔,这一“连载”便暂时中断了。

  今年(一九八0)年初,笔者承香港《明报》发行人查良镛先生函告,以《明报月刊》对《李宗仁回忆录》将恢复连载,并拟刊行全书。此时适本书英文版业已问世。笔者乃着手将此缺稿回译。唯平时教学事忙,一时无法抽空,遂拖至学期结束。

  四、英文稿和中文稿的关系

  本书的英文稿原是笔者对中文稿的节译、增补和改写而成——共五十三章,四十余万言。此宗英文稿于年前经笔者重加校订,由哥伦比亚大学授权英美两家书商,于一九七九年六月在美英两国同时出版。为节省纸张用小号字排印,亦有六百四十二页之多。

  这中英二稿在份量上说,都不算小,甚至可以说在中国近代史传记项下,是一部鲜有其匹、全始全终的一部当国者的自述。用常理来说,这中英二稿自应以中文稿为主;英文稿不过是一部“节译”而已。谁知就撰写的程序来说,这中、英二稿却相辅相成,各有短长。其内容亦间有不同。此种情况之发生固亦有其常理所不可测之处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这部书的写作原是一所美国大学所主持的。美国大学对出版中文书是毫无兴趣的,当然也就不愿提供非必需的经费,来支持中文写作了。

  笔者当年受聘执笔,要随时向校方主持筹款的上级,报告“进度”;而学校当局对我这位“研究员”的“研究工作”之考核,亦全以英文稿为衡量标准。幸运的是李宗仁先生不懂英文,我非起个“中文草稿”,则李氏便无法认可。那时笔者如为着省事,但向哥大按时“交差”,则中文草稿原无加工之必要——哥大当时所主办的其他中国名人“口述自传”(如胡适、孔祥熙、陈立夫、顾维钧、张发奎、蒋廷黻、陈光甫、蒋彝、吴国祯、李汉魂、何廉等人),均无中文稿。该校在同时期所主办的一些东欧名人的“自述”,亦无东欧文底稿。笔者所撰这部中文版《李宗仁回忆录》,则是其中唯一的例外。

  说实在话,这部书原是我个人循李宗仁先生之请,在正常英文撰述工作之外的一点“额外工作”——说是笔者个人“偷空的私撰”亦未始不可。

  为着赶写英文稿,按时向校方“交卷”,同时并保持中文稿最低限度的可读性,我那时精力虽旺,也还是日不暇给;工作时间,往往是通宵达旦的;而这点自讨苦吃的“额外工作”,也不知道给予我多少一言难尽的“额外,苦恼,有时因之气馁,有时因之心力交瘁,是难免的,但是笔者愚而好自用的个性,总算也有可用的一面,我是咬紧牙关,不计后果地坚持下去了——坚持着用掉数十打铅笔,多写了一百多万个中国字!

  那份”铅笔稿“——多半是我在午夜前后,一灯荧荧之下,埋头书写的——它的份量虽大,而哥大当局却一直不知其存在。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深秋,李宗仁先生秘密离美后三个月,哥大的律师为向法院”备案“,细查全稿撰写程序,才被他们发现的。一旦发现,校方乃要我交出归公,由哥大”封存“,从此就算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财产“了。该稿现在仍被锁在哥大图书总馆的”珍藏部·手稿室“。笔者前不久曾被特准取阅,全稿纸张,已苍黄不堪矣。

  这部中文稿既是一部”额外工作“,而这额外工作又多至百余万言,因此落笔之时,我断然没有工夫去字斟句酌的。事实上那份草稿的撰写方式,简直与一般”限时发稿“的新闻记者的写法一样——真可说是”文不加点,一气呵成“。要推敲、要考订、要章节改组,就到英文稿上再去加工罢。

  据笔者个人、乃至海外一般同文的经验,写英文在某些方面,远比写中文轻松。主要的原因便是中文须”手抄“,而英文可”打字“。打字是机器工业,快而省力——笔者本人便可于一分钟之内很轻松地”打“出四十五个以上的英文字——所以一稿可以数易。必要时且可请打字员代劳,甚或录音口述,不必挥动一指。写中文则是手工业;一字一句都得亲自手抄。一篇短稿,往往也要个把钟头,才能抄完。要把一份长逾百万言、”额外工作“的手抄稿,不断地改写改抄,那儿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这部《李宗仁回忆录》,却是经过六七年的时间,不断地改动才完成底稿的。因为有时完稿之后,已经李氏认可了,忽然又发现了新史料,甚或新回忆(”忽然间想起来了!“),为此则部分手稿必须改写,而这项改写工作,我往往就舍中就英了,在英文稿上直接加工,然后要打字员重新打过就是了。

  至于中文稿,手抄太困难,而海外又无中文”录事“或”钞胥“可以帮忙,所以中文稿需要改动,我只写了些”眉批“,或标上一两张签条便算了。”改写工作“就只好”留待异日“再做罢。

  举一个小例子:

  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北伐途中,蒋李二人”拜把子“之时,蒋总司令的盟帖上原有四句四言的”盟诗“。李先生忘记了。那盟帖也在一九二九年”武汉事变“中遗失了。所以在中文稿上我们就没有写下来。可是后来郭德洁夫人阅稿时,她还能记出原文。李公乃要我”加上去“。我便把这四句译成英文,把原稿抽出”改写“,并重行”打“好,天衣无缝地补了进去(见英文版第一七五页)。

  但是在中文稿上,我只加了一张签条,以便将来”整理“时,再行补写。孰知李氏一去,”补写“不成,而这张签条后来又在哥大复印全稿时被暂时”抽下“。一抽之后,不识中文的助理员便无法复原。因此蒋总司令的这四句”盟诗“,和陈洁如女士的芳名,在《明报月刊》上发表这一章时,也就不能出现了。

  以上所说的虽然只是一点小出入,而如上节所述的中文稿第六十六章《收拾不了的烂摊子》,则全章都是笔者最近才从已出版的英文稿第四十七章,整个回译的。原来当我发现中文清稿中缺了该章之时,我曾专程去哥大各处搜寻,却遍觅无着。这章稿子究竟怎样遗失了呢?事隔二十余年,真是线索毫无!后来我在自己的日记和其他一些杂乱的残稿之中,才找到点影子。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祥的,在当初我把那一章中文底稿译成英文之后,哥大方面的美国同事阅后都嫌其太简略了——因为这是当时大家等着要看的”最重要的一章“——我自已反复读来也自觉有避重就轻之感,乃决定把全稿抽出,从头改写。改写再经李先生完全同意之后,未等着把中文底稿润色后抄成清稿,我就把底稿译成英文了,因此中文清稿一直没有叫昭文补抄。没有补抄的原因,是笔者对改写稿仍不满意,只以”来日方长“,以后与李宗仁先生商量,再来个三次改写罢。

  原稿既然抽下来了,打杂的女秘书,可能就忘记放回去。后来哥大的中国口述历史档案室又先后三迁,而直接管理档案的女秘书又一死三换,先后不接头。笔者原不管庶务——按规章我也无权过问,也没时间过问——后来受调离职就更不能过问,残余的中文底稿第六十六章也就再也找不到了。

  原先我个人对整个七十二章中文全稿的打算,是等到英文稿完工之后的遥远将来,在李宗仁先生继续合作之下,再”慢工出细活“地补充,润色,甚或彻底改写。因为在李氏与哥大合作之初,便同意在回忆录英文版面世之前,不得以中文发表任何回忆史料。这本是美国学术界的生意经,所以我对于中文稿,原也打算天长地久,以后再慢慢琢磨的。这本是我个人的心愿——这部中文稿太毛糙了!她是一块璞玉,玉不琢、不成器,我是预备把她好好地改写的。一部必然传之后世的中国史书,怎能让后世史学史家看出”英文版优于中文版“呢?这种心理也可说是我们寄居海外的中国知识分子,对伟大的祖国文明,所发生的班超式的愚忠愚孝罢。

  谁知英文稿甫告完工之日,李宗仁先生忽然自纽约”失踪“!哥大随即循法律程序,把与李氏有关的中英文一切文件,全部封存。哥大这一锁就锁了十二年之久。直至一九七六年初,中美国交”解冻“已成定局之时,哥大当局始决定把这项中文稿”解冻“发还。这时李宗仁先生夫妇墓木俱拱,海内外人事全非。笔者亦两鬓披霜,摩挲旧作,真是百感交集!

  笔者虽然是这部书从头到尾唯一的执笔人,但是在体裁上它毕竟以”自传“方式出现。在治学的基本原则上说,我今日对这部稿子,除掉改正少数笔误之外,我是不应易其一字的。改写和润色,都为治学常规所不许。

  但是这部书,原只是一束”草稿“——一位未施脂粉、乱发粗服的佳人。她原是学术在政治上的牺牲品。因此这中、英二稿,并不是一稿两文,而是一个着作程序中,两个不同阶段之下的两种不同的产品,相辅相成而各有短长。中文稿还没有脱离”草稿“阶段,英文稿在程序上却是”定稿“,而这一定稿大体说来却又是中文草稿的节译和补充。这点实在是我们华裔知识分子在海外以中英双语治中国史,无限辛酸的地方。这也是笔者要向《李宗仁回忆录》中文版读者抱歉,并请逾格体谅的地方。

  五、初访李府

  《李宗仁回忆录》的中、英二稿的”正本“虽被哥大积压了将近二十年,其”副本“则在海内外变相流传,易手多次。笔者既是两稿唯一的”撰稿人“,我自觉对这部稿子撰写经过中,若干关键性的细节,亦有稍加叙述的必要。

  这部书原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中国口述历史学部主持之下撰写的。这个”学部“(或译为”计划“)原于一九五七年试办成立;也算是该校总口述历史学部中的一个支部。这个支部的主持人是该校授中国近代史的白人教授韦慕庭。各项经费原是他向福特基金会、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其他方面筹募的,一切内部政策也就由他一人决定。笔者在拙着《胡适杂忆》的最后一章里,也曾略有交代。

  韦氏为与中国流亡政要洽谈方便起见,后来也邀请当时在哥大教授中国经济的华裔何廉博士参加。但是何氏的职务只是陪陪客,吃吃饭,做点谘询工作而已,并不负丝毫实际责任。何氏是搞经济的,同时因为他早期在国民党中做官是属于”政学系“那个官僚集团,历史既非其所长,而他过去在中国政治圈中的恩怨,反增加了哥大对中国口述访问中的不必要的困难。即以宋子文为例罢,宋氏曾多次通过顾维钧先生向哥大表示愿意参加。宋是哥大的校友,又是所谓”四大家族“中的宋家的第一要员,在后期的国民党政权中,他是位核心人物,本身就是一部活历史。最重要是他还拥有整箱整箱的私人文件。

  不幸当他在重庆的时期,由于他的影响,当时作下属”农本局长“的何廉被政府关了起来。据说其时何氏如没有”政学系“的靠山,是可能丧命的。

  如今大家都流亡海外,纵不记前嫌,但是把杯握手,也难免脸红——尤其当时华人知识分子圈圈内的传说,都以为这个口述历史是何廉主持的;何氏对外自然也当仁不让——所以宋子文就有点踌躇了。后来宋氏还是不顾既往,颇有参加的愿望,但是在”谘询“过程中,他的名字却被划掉了。

  后来顾维钧先生向我说,宋子文先生希望你也能帮帮他的忙,他想写本”回忆录“。我斩钉截铁地告诉顾先生,我愿抽空,为宋先生义务帮忙。但是顾先生知道我是一位”穷忙“的流浪汉,哪里能抽出这个空;一人担三口,昼夜不停走,哪里又能负担起这个”义务“呢?所以也就作罢了。

  后来宋氏在西岸吃鸡,不幸噎死的消息东传之后,我个人闻讯,真锥床叹息——我们治民国史的人,怎能把宋子文这样的”口述史料“,失之交臂呢?

  哥大这个”中国口述历史学部“自始至终就只有两个全时研究员。那便是夏连荫和我。夏女士最早访问的对象是孔祥熙和陈立夫;我最初访问的则是胡适和李宗仁。

  李宗仁先生是在一九五八年春夏之交,适之先生决定出长台北中央研究院之后,才应邀参加的。参加的程序是先由哥大校长具函邀请;李氏答应合作了,东亚研究所乃派我前往,商讨有关合作的一切细节和工作方式。

  记得我第一次受派往访之时,是一个天明气清、惠风和畅的日子。当我开着汽车在李氏住宅附近寻找门牌号码之时,忽见迎面开来一部黑色的林肯轿车。开车的是一位相当清秀的中年东方妇女。她见了我便把车子与我车对面平行停「,微笑地问我:”你是来找我先生的吗?“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大名鼎鼎的郭德洁了。我答应之后,她便说:”我先生正在等着你呢。“说着她便掉转车头,领我到他们的住宅。那是一幢只有一间车房,相当朴素的平房。据说原是一位美国木匠的住宅,是李夫人以纽约市内房租太贵,由她坚持着买下来的。我二人下车之后,李先生己站在门前,含笑与我握手了。

  李先生中等身材。穿一件绒布印红黑格子的运动衫,灰呢长裤。他那黄而发皱的老人面孔,看来就象祖国农村里的一位老农夫。他领我到客厅,延我”上座“。李夫人捧出咖啡、茶点之后,便又开车买菜去了——说是留我午餐。果然不久,当李公与我谈兴方浓之时,李夫人已经放好了一桌子的菜肴,来约我们吃饭了。这便是我在他们李家所吃的有纪录的一百六十八顿饭的第一顿。莱肴不算丰盛,但是十分精致可口。我顺便一看她的厨房,里面一清如水,杂物井并有条,杯盘银光闪闪。我不禁暗自赞叹:”郭德洁原来还是一位好主妇!“——那时他们是没有佣人的。

  后来一位广西籍的岑女士(岑春煊之后裔)也告诉我,战前在桂林,她便常时看到郭德洁骑着脚踏车”上街买小菜“。郭是那时佳林的”第一夫人“,居然骑单车出街,也确是难能可贵的。

  这时在李家我们三人且吃且谈,笑语悠然。郭夫人则时起时坐,替我们加莱添汤,看着座上的主人,我简直不相信,他二人便是”李宗仁、郭德洁“这一对民国史上的风云夫妇!他二人言谈举止,都极其平凡而自然,没有丝毫官僚气氛,或一般政客那种搔首弄姿的态度。

  这是我对他们夫妇的”第一次印象“,也是我们其后七年交往的肯定的印象。我至今觉得李德邻先生是一位长者;一位忠诚厚道的前辈。他不是一个罔顾民命、自高自大的独夫;更不是一个油头滑脑的政客。我在他身上看出我国农村社会里,某些可爱可贵的传统。

  至于郭德洁夫人,我觉得她基本上也是一位”鸳鸯“、”平儿“这一类型的好姑娘、贤七妇。不幸她命大,做了”代总统夫人“,无端地被人看成个女政客,实在是有点冤枉。人孰无过?人孰无短?李氏夫妇亦自有其过,自有其短。但他二人都不是在人格上有重大缺点的人。

  日子过久了,我和李府一家上下都处得很熟。李先生的长子幼邻那时与其生母(李氏乡间的”原配“)同住在纽约。幼邻经商很忙,不常来父亲家。我们偶尔一见,也很谈得来。李先生的幼子志圣,那时正在纽约读大学,长住家中;后来应征入伍,当了两年美国兵,又返纽复学。他是位极其诚实忠厚的青年,为人亦甚为爽快,我们相处甚得。李公的侄儿李伦是位工程师,后来也是全美驰名的武术教师,在欧美两洲开办了好几所”功夫学校“,一度也住于李家,我们都变成挚友,相处无间,至今仍时相过从。这三位青年虽也是当年达官贵人的子弟,但是他们都没有以前大陆上那些常见的公子哥儿辈的坏习气,也颇使我刮目相看。

  李公夫妇和我处熟了,他二人也告诉我说,他们对我的”第一次印象“也不太坏。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那时代表哥伦比亚大学来访问的”博士“,可能是一位假洋鬼子;谁知却是一位”诚实本分“的”五战区老同事“——因为笔者在抗战时期曾在”五战区“做过小兵。可能就因为我们双方相互欣赏对方从祖国农村带出来的土气罢,我们七年中的工作和交往,真是全心全意的合作。我的老婆孩子也逐渐变成李家的常客。内子吴昭文与李夫人也处得感情甚好,我的儿子光仪,女儿光佩,也颇得”大桥公公“和”大桥婆婆“的喜爱——那时我们访问李家,一定要开车通过那雄伟的”华盛顿大桥“,所以孩子们便发明了这一称呼。

  相处无间,我们就真的变成”忘年之交“和”通家之好“。这样也就增加了我们工作上的效能和乐趣。为此我也曾牺牲掉甚多所谓”华裔旅美学人“一般所认为最理想的转业良机,而安于这项没没无闻、薪金低微、福利全无、对本身职业前途有害无益的苦差事。更不知道这项苦差做久了,在这个商业习气极大的社会里,由于为人作嫁,后来几陷我于衣食难周、啖饭无所的难堪绝境!

  我个人那时不能入境从俗,而害了我国传统文人的”沉溺所好,不通时务“的旧癖——这样对一位寄人篱下的海外流浪汉的谋生养家,奉养老亲,抚助弟妹来说,可能是件一言难尽的绝大错误罢!但是回想当年,闭户撰稿,漏夜打字的着述乐趣,以及和李宗仁先生夫妇的忘年友谊,此心亦初不稍悔。是耶?!非耶?!今日回思,内心仍有其无限的矛盾与酸楚,时难自怿!

  六、撰稿的工作程序

  李宗仁先生一生显赫,他原是一位不甘寂寞的人物;生性又十分好客而健谈。不幸一旦失权失势、流落异邦,变成个左右为难、满身是非的政治难民,不数年便亲故交疏、门可罗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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